真实的克苏鲁跑团游戏(我要搞事情)_第一千两百一十六章 障眼法(2 / 2)_真实的克苏鲁跑团游戏最新章节免费阅读无弹窗_嘀嗒读书

第一千两百一十六章 障眼法(2 / 2)

刘星一行人的车队再次出发,很快就离开了攀岩山,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车队还是进入了奈良,因为谁都不能确定公家派系有没有暗中跟踪自己。

何况刘星等人来奈良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于是乎,刘星三人就来到了腾飞极限运动俱乐部。

这家极限运动俱乐部也是怪谈会的产业,黑岛兄弟等人都是这家俱乐部的会员与员工,不过刘星在看到这家俱乐部的室内体育馆时,突然觉得这个体育馆好像有点眼熟,尤其是在体育馆的门口还有一个名为医疗室的平房。

刘星仔细一想,突然发现这里不就是自己之前梦到的那个还在修建的训练基地吗?不过这里所有的建筑都是缩小版的。

刘星下意识的看向了攀岩山的方向,发现攀岩山正好与自己梦中的娑婆山位置相似。

难道露卡人的秘密基地就是娑婆山的那座道馆?

刘星觉得事情应该没有这么简单。

“我想公家派系的人应该还会继续监视我们,所以我觉得我们在确定那些鹿群的位置之前就不要离开奈良了,免得到时候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不过我们离开奈良的路线也已经准备好了,最早是以俱乐部的名义在一周之后前往九州参加一个冲浪比赛,最迟则是在一个学校之后到四国岛进行团建,所以你们在奈良有住的地方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就给你们安排一家酒店,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自己人。”一郎开口问道。

虽然泽田家族在奈良也有产业,毕竟奈良也算是岛国有名的旅游城市了,但是刘星三人都可以肯定泽田家族的这些产业都已经被公家派系给盯上了,所以现在过去就是自投罗网。

不过就在这时,本田哲也抢先说道:“我在奈良有一套很大的公寓,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可以去我那里借宿,我还想找你们问问关于渡边流星的事情。”

既然本田哲也都这么说了,刘星三人自然是不会拒绝的,因为刘星三人本来就想和本田哲也在私下聊一聊。

见此情形,一郎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招呼着刘星等人在俱乐部里休息了一会儿,大家一起吃了一顿饭后就送着刘星等人离开了俱乐部。

本田哲也的公寓位于奈良的最繁华地段,因为按照本田哲也的说法,他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有人气的地方。

在进屋之后,刘星便发现本田哲也的这套公寓装修的很有特色,简直就是一个大杂烩,光是一个大厅刘星就看到了好几种装修风格。

看着一脸惊讶的刘星三人,本田哲也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这套公寓其实应该算是一套样板房,因为我也不知道我的家该装修成什么样子,所以我就让负责装修这套公寓的分身尽量去尝试更多的装修风格,以方便我最后做决定,结果就弄出来这套看起来有些。。。好吧,应该说是非常花里胡哨的房子。”

刘星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是啊,有些事情还是得纯粹一点比较好,比如装修房子最好就选择一种风格,否则就会变得乱七八糟,所以本田哲也你如果想要变成一个真正的人,那么你就只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目标就好了,千万不要像本田洪那样变成所有人!”

在刘星看来,本田洪并不是想要变成一个人,而是想要变成所有人!

贪多嚼不烂的道理,看来还没有被本田洪学会。

“是啊,哪怕像我这种不需要进食,也不需要休息的神话生物,每天能够使用的时间也就只有那么多,所以我准备在和渡边流星见面之后,就让他给我安排一个普通的位置,让我参与到对抗深潜会的行动中就好,毕竟深潜会可是把我最在乎的一个分身给逼得走投无路,我一定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说到这里,本田哲也话音一转道:“那个,话说你们知道本田洪的下落吗?我刚刚是打算问一郎的,但是我一想到本田洪给一郎造成的伤害,我这个始作俑者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说完本田哲也就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

刘星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渡边流星肯定是不会拒绝你加入拜黄衣教,与他们一起对抗深潜会的,至于本田洪的下落,其实一郎他们也还没有找到,毕竟本田洪作为你的分身,应该也继承了你的一些能力,所以想要找到它可不容易,不过我相信一郎在得到线索之后肯定会和你分享的,因为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本田洪的人,而且你现在应该也可以将本田洪吸收吧。”

“那是当然,虽然我现在已经无法命令本田洪,也无法感知到本田洪的下落,但是本田洪只要出现在我的视野中,那么我就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可以将它纳为己用。”本田哲也很有自信的回答道。

说完这些,刘星三人就和本田哲也聊起了家常,因为刘星三人都已经发现本田哲也非常喜欢听这些内容,毕竟这很有人情味。

于是乎,在第二天的这个时候,刘星三人已经和本田哲也成为了好兄弟。

在饭桌上,刘星终于忍不住问道:“对了本田哲也,你不是说你的任务就是守护你们一族的宝库吗?所以昨天你怎么就二话不说便跟着我们离开了,难道就不怕你的宝库被公家派系的人发现吗?”

本田哲也毫不在意的点头说道:“你们放心,我可以肯定公家派系的那些人是肯定找不到宝库的,因为宝库其实是位于攀岩山的地下身处,而那两条位于山中的地道其实都是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