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秀对它进行了升级和改造,大大增强的防御力。
步战车军队,虽然比纯粹的骑兵跑得慢,但比步兵快得多,疲劳的士兵甚至可以进车厢
内休息,也有一定的机动性。
车厢宽大,用途方便,里面可以装十几个人,装货物,装备、干粮、水,炸药,等等。
五匹驽马,足够拉着他们到处跑了。
这些战车哪怕不用来作战,用来当后勤补给的部队,有足够的防御力和安全性,其实也还是不错的。
而那百名士卒,全都是铠甲步兵。
每十人护卫在一辆战车的两侧,可在车外,也可进车内。
这些士卒,一个个脸色黝黑,明显是每日晒太阳给晒黑了。双掌全是老茧,一双握铁锤的手,身板颇为彪悍壮硕。
他们都是山上的矿工出身的兵丁。
当然了,他们的装备一点也不寒酸,清一色的银光闪闪钢铁甲胄,腰间挎着百炼刀,还有钢制盾牌。
丹阳县作为大楚皇朝的工业重镇,自然是不缺最优质的钢铁。
最醒目的是,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支长长的铁管一样的奇怪东西。
铁管尖上,还安装了刺刀。
足有半人高,举起来像一把铁管刺刀一样。
这是什么玩意?
这是在大楚从未见过的新式装备。
刺杀?
用长缨枪不是更好吗?
校场看台上,皇帝和众臣们、众将领、军武学院的老师和学生们,都是疑惑。
……
楚天秀也有点无奈,不是他不想要骑兵。
但是骑兵的培养训练,动辄数年,十多年之久,哪里有这么好培养。
就算给他一百匹战马,这些从乡下矿山来的兵丁也不会骑呀。
为了增加机动性,他只能用步战车。虽然机动稍弱,但是胜在防护力足够强大。
弓箭想射穿它完全是不可能的,刀枪也做不到,除非拿着一把斧头用力砸它,狠狠的砸十多下才能把它打穿。
但是呵呵……车厢内有成排的射击孔,百步之内,枪可以爆掉任何刀斧手。
这还没算上车内准备的炸药包。
战车十步之内,那是死亡区域。
那杆鲜红的战旗上,绣着两个大字“丹阳“。
“丹阳?”
“他们是从丹阳县过来的?”
“县城有军队吗,没有啊!……小昏侯不会是把县城的守城兵丁,给拉过来吧?”
“县城的兵丁,都是农夫拿来充徭役。
他们连军队都不算,连大股的流
寇恐怕都打不过,只能找小毛贼的麻烦。把这样一群兵丁拉上来,居然跟太尉大人率领的李家兵作战,这不是看一场笑话吗!”
“这场军事演习没法看了,一群县城来的徭役兵,对战大楚最精锐的李家兵,完全是一面倒啊!”
在校场周围围观的众人不由错愕,大为失望,纷纷摇头。
步兵?
对阵骑兵?
匈奴人的轻骑兵,已经让大楚的步兵,深刻的领教了骑兵的可怕威力。大楚几乎以举国之力,饲养了七八十万匹的战马,全力爆骑兵。
也不是说步兵一定会败。
但是步兵想要杀死骑兵,趁胜追击,那是完全毫无可能的。所以,步兵只能做到不败,却无法做到必胜。
当然了,失望就失望吧。
他们本来也没指望小昏侯有任何获胜的可能。
无非是惨败,和更惨的失败,之间的区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