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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鹿帽(1)(1 / 2)

璀璨人生 非摩安 3290 字 2020-04-06

雾蒙蒙下的剑桥大学,宁静厚重。

在其中一间教室内,学生们陆陆续续地走进来,在教授到来之前闲聊着。在开课时间前一分钟,又从后门进来了一个学生。他个子并不太高,年纪看上去要比其他学生都要小一两岁,有着一头浓郁的黑头发,和一双明亮深邃的蓝眼睛,相貌与其说是英俊,不如说是俊秀,让人一看上去就心生好感。

对他的到来,其他学生也都得体有礼地和他打起了招呼。

“早安,伍德。”

“早安,先生们。”叫伍德的学生边和他们打招呼,边来到了倒数第三排,坐在了一名也有着黑头发的学生旁边。

这名学生高挑瘦削,有着一双灰眼睛和细长的鹰钩鼻,在身边坐了人后,他的目光从茫然若失变得明亮锐利起来,他朝叫伍德的学生略点了点头“看来琼斯助教昨日的牌运不佳。”

“可怜的琼斯助教,他的妻子昨天还连夜回了娘家。”伍德语气中却没多少同情的成分,他坐下后多看了同桌一眼“早安,福尔摩斯。不过你这一夜可过地不怎么样,你不会在做植物碱检验实验时,自己吃了一小撮吧啊,你确实是。”

福尔摩斯看起来十分疲惫,但精神又格外亢奋“事实上,我还缺一个对照组员。”他用炯炯有神的眼睛紧紧盯着同桌。

被疯狂暗示的伍德神情自若道“这样啊。教授来了。”

福尔摩斯尽管看起来特立独行了点,但他的教养不允许他做出不尊重教授和学识的事,于是就暂时偃旗息鼓,他总归有办法说服同桌的。

说来他们俩的全名,一个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一个高斯伍德。前者是化学系学生,教室是他们本专业的专用教室,后者虽然也是同一个学院的,却是医学系的,辅修数学,偶尔会去蹭其他系的课。

伍德虽然不专攻某一个学科,但他辅修的其他学科也都学的不赖。拿化学专业来说,他之前还发表过两篇与之相关的论文,再加上他聪慧机敏,彬彬有礼,好学上进,让他颇受化学系教授的喜爱,不但允许他来蹭课,还在他请教问题时乐于为他解惑。

绝大数教授都认为伍德是个讨人喜欢,又思维敏捷的好小伙,如果他能静下心来,专攻某一门学科那就再好不过了。

但事实是,伍德不是个好小伙,他根本就不是个男生,“高斯伍德”也不是其真名。

“高斯伍德”乃是再一次转世的林蒙,她这辈子的名字是莉莉伍德iyood,出身乡绅之家。

林蒙这辈子的母亲艾文娜,嫁给她这辈子的亲身父亲伯顿伍德时,伯顿伍德已经是第二次结婚了。

他比艾文娜大十五岁,且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亨利,一个女儿黛西,还有一家锻造工厂,但伯顿伍德在林蒙小时候就去世了,大部分财产都留给了艾文娜。

后来艾文娜再嫁,嫁给了一个出纳员埃德温斯特林。这次轮到埃德温斯特林比艾文娜小了,小了有六岁。他们俩结婚后,有了个儿子尼尔斯特林,一家人平时的生计主要靠艾文娜继承来的遗产。

目前来讲,亨利去了印度,已经好多年没有回来了。

而对于林蒙这辈子的母亲艾文娜来讲,她在给亨利和黛西做继母时,怜惜黛西一出生就没有了母亲,对她格外怜惜。等到后来林蒙这个亲生女儿出生,艾文娜则加倍偏爱起可怜的黛西,不让黛西觉得受到丁点冷落。

等到艾文娜再嫁,林蒙同母义父的弟弟尼尔出生后身体一直不好,艾文娜偏爱的对象就变成了了可怜的尼尔。

以至于从头到尾,林蒙都是被冷落的那个孩子。

可以说,林蒙这辈子的家庭成分是最复杂的,家庭感情是最淡漠的。

本来林蒙就因为带着刻骨铭心的记忆转世而痛苦不堪,又无法从新家庭中获得慰藉,导致她对这辈子的认同值达到了历史最低。林蒙觉得她就是飘零的大树,惶惶然地不知道要把根扎到哪儿。树离了大地,不扎根汲取养分,再是根深叶茂,也只有干瘪凋零的份。

索性林蒙还有韧性,在浑浑噩噩了一段时间后,就挣扎着振作起来。

再长大一点后,她就从所谓的家中离开了,到了外面广阔的世界,感受到了这是个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后,林蒙就开始在变革的浪潮中翻滚。

尽管日子是充实的,在外人看来是极度刺激的,但林蒙仍旧觉得心中空了大洞,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她总觉得风呼呼刮过,让她睡不着觉。

后来,就连林蒙自己都深刻意识到,她这样下去不行。她总是会冒出不怎么好的念头,虽说不至于到喜欢别人被折磨、羞辱,而失去幸福、自尊,而自卑、自愧的地步,可好像距离这种程度,就只差一步之遥了。

通俗来说,就是黑化值高了。

于是,林蒙就决定换个环境,换个身份,最终来到了学术摇篮,寻求内心的宁静。

这学术摇篮不收女生,对林蒙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她将自己易容成了“高斯伍德”,而且这个身份还是经得起推敲的,不是很容易就会被戳穿的假身份。

林蒙在大学如鱼得水,尽管她常常会觉得无聊,反思自己来上大学的这一决定。

直到有一天她从其他人口中听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林蒙当时第一感想就是“啊,这个名字我认识的”,但也仅止于此。

再直到她见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本人。

林蒙当时也是来化学系蹭课,她坐到了福尔摩斯旁边。福尔摩斯和现在一样瘦削,五官凌厉有压迫感,同时他虽然看起来和其他有良好教养的绅士一样,带人有礼貌,可在绅士的品格下带着一种在上的审视,好像他下一刻就能将你整个人看穿到灵魂。

其他人可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他们还是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不好接近。

当时林蒙和他视线对上,林蒙的直觉就告诉她他一定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之后,林蒙也接受了一番目光的洗礼。

“你一定是高斯伍德。”福尔摩斯点头示意后这么说道。

林蒙并不太吃惊,她也很确定在这之前,他们从没有见过面,哪怕是在用一个场合下出现都没有,联想到她之前从其他人那儿听说的,林蒙好奇地问道“你得出这个结论,用了几步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愣了下,显然林蒙的反应和他之前遇到的都不同,但他很快就回答道“我从你的手,知道你是个医学生;你走进这间教室,菲尔德教授马上就认出了你,并对你没有任何责备之意,反而示意你赶快坐下,而让菲尔德教授如此青睐的医学生,在你这个年龄段的,据我所知就只有高斯伍德一个。还有你知道我。”

林蒙点了点头“我听说过你的事迹,因而在我的认知中,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拥有着不凡观察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奇人你见到我,先观察了我的手,然后又看了我的袖口、裤膝和鞋,最后才是我的脸。”

福尔摩斯矜持道“我只希望他们没有失礼到认为我是个怪人。”

但显然林蒙对他的形容,他还是十分受用的,就连他的埋怨都轻飘飘的,反而有那么点自得之情在其中。

林蒙就这么和他认识了,他们之后有一起做过两次化学实验,福尔摩斯因为要钻研一种化学物质在人体内的反应,有来林蒙这边上了两堂解剖学课,还借用了林蒙的一只小白鼠。偶尔会在图书馆遇到,一起去吃顿饭,顺便观察来往学生和教职工作以作为饭后消遣。

每当这时候,林蒙总会想起从前学易容术时,他们俩就会去观察各色人物,以便在易容后尽可能地不露出破绽。

所以当这种活动重演时,林蒙的热情就比之前高了几分,尽管这一定程度上像是在饮鸩止渴。好在福尔摩斯所具备的观察法,他自己称为基本演绎法,对林蒙来讲很有点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意思,她自己可能都没有发觉,她在下意识地从福尔摩斯身上汲取这种知识,这有分散了她不少注意力。

总之,小半个学期过去了,林蒙和福尔摩斯可以说是成为了比较要好的朋友。还因为两个人都能跟得上对方的思维,在外人看来,他们俩默契得很,但更让人觉得不好接近就是了。

话说回现在,林蒙本来有一堂解剖学要上,但威廉姆教授因为生病不在,代课的琼斯助教如福尔摩斯所说,昨天打桥牌又输了个精光,且妻子又连夜回了娘家,琼斯助教根本无心上课,只让学生们自习。所以林蒙就偷溜了出来,加上有问题要请教菲尔德教授,就来蹭了化学系的课。

因为食用植物碱一事,福尔摩斯显得萎靡不振,林蒙都有点佩服他这种勇于献身的精神了,然后有那么点被感染到,也想试吃下植物碱。

林蒙发散着思维,却不妨碍她在被菲尔德教授点名,来回答问题时,回答如流,还得到了菲尔德教授的赞扬。等到林蒙坐下来后,她有点如芒在背,她没有忽略他人投来带有敌意的视线,但她完全没再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