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茨不想把注意力落在自己身上,说起这位笔友时更是满脸笑意。
弘昼见此顺水推舟问,“我听过一点,但不是那么熟悉。”
弗莱茨当仁不让的聊了起来,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也就是伏尔泰家世很普通。
作为法国巴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最年幼的孩子,父亲弗朗索瓦阿鲁埃是一位法律公证人,母亲玛莉玛格丽特杜马来自普瓦图省的一个贵族家庭。在巴黎耶稣会和路易大帝高中接受教育,伏尔泰便掌握了拉丁文和希腊文,后来更通晓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英语。父亲希望他能子承父业,但他偏爱文学。
“弗朗索瓦在法国驻荷兰大使当过秘书,还和一名法国女子堕入爱河。可惜两人私奔的计划被他的父亲发现,被迫回国。”
弗莱茨也有几分八卦天性,想到笔友的这份戛然而止的爱情,他虽然同情但事后讲起就带着几分旁观者的幸灾乐祸。
然后二十一岁的时候,弗朗索瓦因为写诗讽刺当时摄政王奥尔良公爵被流放到苏里。两年后,又因为写讽刺诗影射宫廷的□□生活,被投入巴士底狱关押十一个月。在狱中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剧本,关于路易十五的摄政,菲利普二世的《俄狄浦斯王》。
也是这个作品,首次使用了‘伏尔泰’作为笔名,也是来自他在法国南部的故乡一座城堡的名字。
之后悲剧《俄狄浦斯王》在巴黎上演引起轰动,伏尔泰赢得‘法兰西最优秀诗人‘’的桂冠。
弗朗索瓦还年轻,他的表现无疑是优秀的,但因为父亲希望他做一个法律人才,这也造就了家庭上的矛盾。
作为斯巴达教育下的皇子,弗莱茨说到这个笔友时很亲切,提及家庭时候更止不住的愤然。弘昼听完弗朗索瓦的家里情况,再结合弗莱茨本身,自然就不明白了。
或许弗朗索瓦失败了,但在弗莱茨的心里无疑是点起了一把火。
弘昼不得不同情,毕竟两辈子的家庭都是相对开明的,属于他的宠爱或许分有多少,但是该他的都是他的,怎么也没有他们的烦恼。
他拍了拍弗莱茨的肩膀,“听起来好惨。”
“还好,他现在至少在做自己想做的诗人。”
弗莱茨的羡慕之情完全表露,弘昼想了想,“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一个法国人,一个大清人,几乎是半个地球的距离,更别说他们见都没见过。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除非……
“法国人应该都知道我的‘魔鬼’之名。”
弘昼摸着下巴点头,觉得很有可能。毕竟康熙和路易十四的笔友情掺杂了大量的国际关系,明明没有说什么,但是彼此都是客客气气的,还互相交递了画像。就像是网恋里的人一样,互相吸引之后都会好奇,看一看对方长得什么鬼样。
这么久了,康熙的名字刻在那本自传书上,被人一路传到神圣罗马帝国,连他这个略带反面名声的后起之秀也是名声大噪。
想来在法国,这种名气会更大。
弗莱茨听了哈哈笑,“再见到你之前,我也以为你还以为你是脾气很糟糕的人。”
“他们只是嫉妒我的聪慧!”
“我喜欢你的自信,弗朗索瓦看到你的话,肯定会人喜欢。”
“什么意思?”
“弗朗索瓦喜欢东方的社会、文化和法律等,他以前就说很喜欢你的爷爷,后来听说你的的事迹后希望可以认识你。”
弗朗索瓦了解东方的文化,自然也明白他们的说话方式。弗莱茨坦白道,“在昨天之前,我还担心你会说话格外谦虚。你知道的,我不太习惯。”
弘昼对此耸肩,“那你们还需要更认真的了解,我们不是每时每刻都谦虚的。”
“比如?”
“比如你说我很聪明。”
“好吧,根据听闻你确实很聪明。”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
弘昼大言不惭的露牙笑,别的不确定,但他确实是如此。对他的肯定,他当然不会谦虚不认,那多傻啊!
两人嬉笑一阵,弗莱茨说着话脚步不停,大抵是肌肉上的熟悉之后走路也没有那么难受了、
腓特烈威廉一世准备的校阅很精彩,一场比昨天不成多让,甚至是更大气磅礴的军队演习。校阅不像是真的要出兵,展现他们的风采才是最重要的。
异国的军装和兵器,还有不同的列阵都让弘昼看得认真,直到腓特烈威廉一世建议给看他们的勇士决斗。
康熙当时笑呵呵的应了。
弘昼乖巧坐着,此时此刻的他不能够走开,但为防自己身体上的不适应,感觉会有不舒服的画面就眼珠挪一挪。
一场决斗进行到最后,康熙拿起一旁的当地特色饮品喝了几次。
昨儿用饭的时候弘昼喝过,因为不好喝一直搁着,相反是他们的酒还能够接受。
弘昼知道康熙也不舒服,事后问他的时候,他老人家摇了摇头道,“朕不是看着这些不舒服,年轻的时候也未尝没见过。”
真的没见过的弘昼感觉到了差距,想起康熙是亲征打过仗的,他似是明白的应答,“那玛法现在是看着不忍心?”
“呵,这有何不忍心?”
“他们没仇没恨的,每日训练就是想着有朝一日能用上,结果就在这演习上……”
弘昼皱紧眉头,显出自己的不认可来,无论如何他是不可能做这种事情。一来不接受,二来也不明白。
康熙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当初他也是这样锦衣玉食过来的,所有的痛和出行参战的士兵截然不同。可这些事情,哪有想想这样简单的?
他老人家唏嘘道,“朕当初也这样想,可你知道朕为何总要提及大清的马上功夫?不愿看着当年的巴图鲁们,一个个都变成只懂消遣享乐的纨绔?”
“因为咱们大清就是凭着巴图鲁的凶悍,所以才夺得了天下。”
“是啊,可人好好地,又怎么能有这份视死如归的凶悍?”
康熙的眼眸里闪了闪,带着几分水色的微亮,这些日子提及往事越多,人就跟着感性伤怀起来。
弘昼没有说话,默默地跟着旁边自然地捶腿听。
没有人生来就该做什么,一切都是造化弄人,以及自己的选择。
可这话说来简单,真正能够抉择自己人生的太少太少了。而人又有一些劣性根子,觉得难处不在自己身上,就似乎世界都是美好的,也不知道痛是什么感觉。
到那个时候,人才会明白人生来赤条条,没有谁欠谁,也没有谁应该为你冲锋陷阵。就如后来的那句话,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就像康熙的皇位,就像那一场场战事后被保护的百姓。
只有这个时候,那些所谓的明朝义士等人缩在人后,静静的等着事情结束之后才会喊一声反清复明。可这样舍不得付出,又怎么可能有收获?
百姓们看的是谁能给太平日子,而战场上的士兵是看谁能站在背后和自己并肩作战。
弘昼那样在演武场里,就算是摔摔打打一百年,可没有真正的厮杀见血,到了战场上也多半是个送人头的。
或许在弘昼看来,这些比试是不必要的,但对于士兵而言是格外重要的实战。只有和死亡擦肩而过,自己才能迅速的提升自己。
不过说到这些,康熙最后叹道,“这普鲁士的军法厉害,比朕当年还要凶悍。”
言下之意还是太过了。
弘昼这么转了一大圈,他反而理解起来,“这也不怪,我这两天看着,他们的火器好像是差了些。”
“咱们就是来看看。”
“我明白的。”
普鲁士国家小,互相友好认识了十天之后,爷孙两又重新动身走。根据康熙的意思,终点站大概是法国。弘昼看着飞来的邀请信,毅然决然的要先去大不列颠。
弗莱茨很少遇到能说话的人,弘昼见到他也有几分自来熟,两人有点友谊的意思就要离开,他对此很是伤心,“我父王不会让我离开,但也许我们能做一个笔友?”
“当然,我也期望可以在《世界报》看到你。”
“会的。”
两人相视而笑,兄弟似的抱了抱,临走的时候弘昼还拉着他又拍了一张照片。一是记载自己的历史,二是可以回忆过往。
说不准镜头前的某个人,就是未来历史闻名之一呢?这样他也跟着沾光,好歹能在帖子上占个位置,标题大概是‘扒一扒那个历史名人手机狂魔?’
又或者是,‘惊!那些年的大神竟然都和他有一腿!’
想想真的很刺激。
弗莱茨见此更加不舍,他感受到了友人的情绪,将他随身的红宝石小匕首送出,“这是我送你的,期待下一次的见面。”
“当然,世界这么大,我还没逛完呢!”
弘昼豪情壮志的拍胸口道,反正这世界所有的事情都是有一就有二。既然胤禛答应了他出来,那以后这种事情只会趋向于平常。到时候就算他一个人出行,说不定都能被人认出身份来,并笑着敬为上宾。
上了飞艇,弘昼打开自己的小本本上,上面描绘的粗略地图上又舔舔改改,最后在普鲁士画了个小小的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