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之中,两个土匪正在搜山,
“老鳖,你说那军师真特么王八蛋,拿人家小孩做要挟”
“老瓜子,你特么傻了,你忘了自己是什么人了吗,你特么是逃兵,回去也是死,有人在乎你吗”
这名叫老瓜子的土匪一想刚才那个老汉,心里觉得腻歪,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走了,
“草,我就觉得那军师不是人,看了几本兵书连个人性都没了”
老鳖呵呵一笑,
“你真特么当自己是圣人了?上次去赵家屯打劫,你特么强奸人家媳妇你忘了?”
这老瓜子一听老鳖这话,一下子眼神涩咪咪的,双手还在空中抓了两下,
“嘿嘿,谁让那家的媳妇骚呢,奶子特么比馍馍还大”
老鳖啥也没说,他突然想起了自家也有媳妇,只不过远在千里之外,
“草他娘的,这特么什么鬼世道”
“行了,别几把想了,在想现在也没有娘们儿给你玩,但是今晚大哥要是找不到人,非得抽咱们鞭子,让你十天半个月也别想玩娘们儿”
老鳖想要让老瓜子起来继续搜山,可他却发现老瓜子此时已经没了鼻息,心口处,竟然有一个大洞!
“老瓜子!你咋……”
他话还没说完,就觉得全身无力,像是被抽走了魂魄,他低头看去,心口处已经冒出了一截木棍!
张启明借着夜色瞬杀两人,这两人甚至到死都没看清他的样子。
这是张启明第一次杀人,可他既没有恶心的呕吐也没有紧张的发抖,他手起刀落,仿佛呼吸一般顺畅,
张启明把这归咎于自身的麒麟血脉和自己的正义感。
张启明杀人用的是一根木棍,之前他从张海客那边没有拿什么兵器,手中这根又直又长的木棍还是他在半路捡来玩的,
现在在山林之中,不能用枪,那声音太大,很容易暴露行踪。
挥舞了一下手中的木棍,张启明想找一把更加趁手的兵器,虽然他力量极大,用木棍也能戳穿肉体,但是现在跟孙大圣似的让他觉得怪怪的。
好在这个叫老鳖的土匪有把刀,张启明扔掉木棍,拿着刀对着老鳖的尸体说道,
“你的兄弟们有福了,最起码不会被木棍戳个大洞,也算有个全尸。”
有了更加趁手的兵器,张启明在山林之中再次化身鬼影。
用刀砍人更有效率,但是张启明毕竟是第一次杀人,他用力时而过度,时而过轻,一连杀了五六十个土匪竟然没一个全尸。
在麒麟血脉的加持下,张启明的体力仿佛无穷无尽,他砍人不眨眼,身体上已经满是鲜血,看着像是一个血人。
而且,他也不再隐藏自己的身影,因为剩下的土匪数量已经不足以对他造成威胁。
山林中开始出现此起彼伏的惨叫,一个红色血人如同阎王一般收割着他们的生命。
不知不觉中,天渐渐地亮了。
张启明喘了一口气,他不是累,而是兴奋,他那把刀已经卷刃,但是他停不下来。
张启明杀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