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开始收集与红砖厂关闭事件相关的文件、记录和报告等资料。
他们从政府相关部门获取了红砖厂的建设审批文件、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关闭砖厂的决策文件等,仔细审查这些文件中是否存在异常或不合理的地方。他们重点查看之前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中是否有对砖窖裂缝问题的记录,以及之前是否已经采取过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接下来,调查组开始对与红砖厂关闭事件相关的人员进行询问。他们首先找到红砖厂的负责人杜玉明和广大的员工,了解砖厂的实际情况以及关闭砖厂对他们的影响。
从他们的口中,调查组了解到砖窖裂缝问题并非严重到需要关闭砖厂的程度,而且之前类似的问题都可以通过简单的修补解决。同时,调查组还询问了政府部门中参与决策的其他人员,了解江小勇在决策过程中的表现和态度,了解到江副市长存在强行推动关闭砖厂的行为。
然后,省纪检委调查组又调查江小勇的个人背景和关系: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组开始对江小勇的个人背景和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他们发现江小勇与于傲雪之间存在一定的情感纠葛,并且江小勇对于傲雪与张云的关系存在妒忌心理。
这一发现为调查江小勇关闭红砖厂的动机提供了重要线索。
然后,调查组又对江小勇的个人财务状况进行了调查,查看他是否存在与红砖厂关闭事件相关的利益输送行为。他们调查了江小勇的银行账户流水、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以及他的家庭成员和亲属的财务状况,看是否存在异常的资金往来或财产变动。
经过仔细地调查,没有发现江副市长在这方面有问题。
为了确定红砖厂的砖窖裂缝问题是否真的严重到需要关闭砖厂的程度,调查组邀请了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砖窖进行了技术鉴定。技术人员经过现场勘查和检测,出具了专业的鉴定报告,证明砖窖裂缝问题并不严重,完全可以通过修补继续生产,这进一步证实了江小勇关闭红砖厂的决策存在问题。
然后,便是收集证据: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调查组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文件资料、询问笔录、技术鉴定报告等。
这些证据都指向江小勇关闭红砖厂的行为存在不当动机和违规操作。
然而,对一个干部的审查是严格的,尤其是对市一级的干部。调查组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和分析,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他们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撰写了详细的调查报告。
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江小勇关闭红砖厂的事件经过、调查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证据情况,得出了江小勇的行为存在违规违纪的结论,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建议。
调查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议,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讨论,最终决定对江小勇进行相应的处理。
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江小勇关闭红砖厂的行为被认定是出于妒忌心等不当动机且违反了相关规定和程序,省纪检委决定给予他“严重警告”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