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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杀人犯的女儿,我爸妈杀了九个无辜的孩子,我是他们的孩子,我遭受的一切都是应该的。
是啊,有人说我是无辜的,罪不及子女,但是他们真的只是说说,真的也只是说说……
可是觉得我活该的人,却每个人都不留情,他们可不光只是嘴上不留情,他们什么都不留情。
我能怎么办了,我住的小区派出所看见我都烦了,他们对我说,我的爸妈杀了九个无辜的孩子,我是他们的女儿,我被人另眼相看是应该的,我要学会坚强,我要学会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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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十六岁已经没有未来,我十六岁唯一能做的就是忍受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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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我习惯了打不还手,我聪明的会护着我的脸和肚子,其他地方只是打的疼,没什么。只要数着数,就都过去了。至于别人骂的,没关系,我听不见就好。
十六岁的我,为了活着,习惯了被人打骂的滋味。
不止这样呢,我家的东西都被砸了,我没钱,我学会捡破烂,可是有时候收破烂的人不给我钱,有时候卖不出因为没人收,那时候我会挨饿,可是饿着饿着就习惯了,喝点水,睡一觉,总会有的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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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对于我来说,不是过,而是挨。
直到,一个死去孩子的姑姑找到我,她让我去照顾瘫痪的老人,她说这一切都是我害的。
我答应了,我觉得我可以赎罪的。
我照顾的老人是我父母杀的最后一个孩子的外公,那女孩叫小彩。
老人因为失去外孙女后,疯癫的女儿也死了,他着急就中风瘫痪了。
他已经没有亲人了,小彩的姑姑就找到了我。
我愿意伺候他,因为我感觉到可以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