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凡见得方韵竹那一脸严肃的面色,却是不以为然,淡淡一笑道:“没事,我皮糙肉厚的,这点伤,真不算啥!”
他这么说,并不是胡说,也不是为了让方韵竹放心,而故意逞强这么说的,像他这种在枪林弹雨,尸山血海里滚过来的超级悍将,身上受点伤,顺便夹带上一两颗子弹头,这都是常有的事,而因为身处战场,得不到有效的医疗救治,又不能将子弹头留在身体里过夜,这种时候,就要靠他们自己发挥那种不怕流血,不怕痛苦的大无畏精神,自己动手,身强体健了。
通常这种时候,他们都会自己点上一堆火,然后将匕首过火上烧,烧到刀口隐隐发红,刀把也有些烫手的时候,再一咬牙,将烧红的刀口对准身上的伤口,“茈拉”一声,划破伤口,这时候,早已凝聚在伤口处的脓血,便会一下喷涌而出。
待脓血流得差不多了,他再用刀口拨拉开伤口,找到那颗嵌进肉里的子弹头,然后探手进去,徒手将子弹头从肉里拔出来。
这种过程,全然没有使用麻药,完全依靠他们自身强大的忍耐力,忍受着撕心裂肺的疼痛,将子弹头从身上取出,随后再敷上随身携带的消炎药,用纱布包裹起来。
通常处理完伤口,他们整个人也临近与虚脱状态之中,浑身上下,全被汗水给湿透了,看起来,这就跟从水里刚刚泡出来一般。
而事实上,他们在处理完伤口以后,只在现场稍事恢复不过短短两三个小时,便再度扛起枪,继续投入到了残酷的战斗当中。
在这种没有后勤保障的战场上,只要不是致命伤,所有人都适用一句话,那就是“轻伤不下火线”。
即便这种“轻伤”,已经让他们差点去了半条命,但处理好伤口,不用人催,他们照样生龙活虎的投入到战斗中去。
而这一切,并不是因为他们傻,不懂得休息,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后路可走,只能选择战或者死,只有战胜对手,他们才有活下去的可能,若败,那也就没有必要再休息了。
信仰,有时候真的很奇怪,它明明就是两个最普通的文字,却充满了感情色彩,又激励着所有人为了它而努力奋斗,即便是为此而付出生命,他们也在所不惜。
这该说是文字的魅力所在,还是责任感的使然呢?
我想,更多的,应该是责任感吧!
对于莫凡来说,从自己身上取下一颗子弹头,这已经算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了,即便是徒手取子弹头,他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但他此时的这番举动,看在方韵竹眼中,却让她差点没有上手将莫凡给锤晕过去。
“你疯了吗,子弹头卡在肉里面,你要是就这样徒手去抠,万一触碰到动脉血管引发大出血,或者是感染发炎,这都是会要你命的!”
莫凡笑了笑,却并没有出声回复方韵竹,此刻他已经处在一种极度虚弱的状态下,甚至可以说,连牵动嘴角,好好回答她几句的力气都觉得很吃力,如此便干脆不说了。
现在这种情况下,他只有先将子弹头,从身上取出来,才能止住伤口上持续不断的血流,若再任由伤口不断流血,后果将不堪设想。
莫凡强忍着痛,略微颤抖着手,将自己身上的外套一点一点脱下来,方韵竹见状,下意识伸手要去帮他,却不料都被他给抬手挡开,没办法,只能揪着心,看着他自己一点点的脱去沾血的外套。
脱掉外套以后,这才发现,那件已经被血液浸染得贴在身上的衬衣,已经与伤口周边凝固的血液混合到了一起,根本没办法继续脱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