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庄家的脸色难看,红红扑扑的,像是从汗毛孔滴出血来,我才赶紧说道:“走,不在这儿玩了,去别处看看。”
凡是在莲城开会所的人都有来头很大的背景,我招惹不起,也犯不着死抱着人家不撒手,生意人讲究的是和气生财,见好就收。
四周的游客看到我又赢了,眼神里又是羡慕又是妒忌,恨不得把我手里的筹码抢跑,但是在会所里无人敢乱来。
一天时间就在四处玩玩中过去了,我打了个哈欠说道:“回去睡觉。”
阿威说道:“南哥,回住处啊?那可要三个小时呢,来回折腾,会所这里也不是没有客房,今晚我请客,一直都是南哥花钱,小凯太不仗义了,啥时候出点血。”
凯军毫不客气地回道:“不能跟你比,我找的女朋友是普通人,你找的是千金小姐,我还得留下给孩子买奶粉的钱。”
这俩个货看似互相拆台,其实是拿话挤兑我,还是花我的钱,阿威表面上慷慨,手头其实很紧,没必要花的钱从来不动心,常乐经常买一些当时喜欢,一转眼就忘记的商品,属于花钱没数的人,貌似有了我的支持之后,家里面依照惯例给零花钱,常乐没缺过钱。
我咬咬牙坚持住心理上的不适应,破例在会所开了三个套房,却被阿威退了一个,他和凯军轮班在我的卧室外面值班,只有一个人睡觉。
会所的一切给我的感觉是:“奢华有余,舒适不足。”
即使是床铺的柔软度也有点过分,人躺在床上就陷进去一半身体,再爬起来需要很努力,我索性把行李搬到了地板上,掀起地毯之后,地板是硬硬的实木,躺在上面感觉好舒服。
每一次住酒店的客房,我的脑海里总是反反复复有无数男男女女纠缠在一起的画面,这些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画面折腾的我久久不能入眠。
尝试过十几种催眠的办法,辗转两个小时之后才迷迷糊糊昏睡过去。
半夜里,我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紧跟着有人吐痰的“噗噗”声音。
从半睡半醒之间睁开眼睛,我骂道:“谁特么的半夜不睡觉随地吐痰?”
骂完之后,我醒悟过来,这是在会所的套房里,没人吐痰,再说玻璃怎么会碎了?难道是地震?
“呯——”门被凯军一脚踹开,喊了声:“狙击手。”
我立刻反应过来,说道:“我没事,赶紧追。”
凯军是爬着进入我的卧室,看到我躺在地板上,傻乎乎问了句:“你玩自虐啊?”
“玩你妈,赶紧做事。”我低声骂道。
阿威是后进来的,像是一阵风跑进来,丝毫没做防护动作,在屋子里转了一圈,说道:“开了两枪,打在床中间,三点钟方向。”
话说完了,他和凯军又像是风一样离开。
我急忙躲在墙角,不惜付出眼瞎的代价打开透视眼看了看,五百米之外的楼上,是乔贵和一个男子急匆匆离开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