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凝望着老者笔直的背影,心里面一阵寒气冒出来,有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服务员举着戒指说道:“常董,这个东西给您吧。”
“给你的,你就留着吧,对经理说一声记在我的账上。”我摆摆手兴趣缺缺地说道,按照我现在的身份,送出去的东西不可能厚着脸皮收回来,哪怕是因为演戏的需要。
服务员的一张俏脸仿佛绽开的花朵,对我说道:“谢谢常董。”
我走进办公室,德鹂皱着眉头说道:“那个老者要的不就是你的储物神戒和小乌龟吗?他难道知道了什么?”
“切,我会在乎一个被土埋了半截子的老头子吗?笑话一样。”我十分心虚地说道,心理惶恐不已。
洗了澡之后换上新衣服,这件衣服跟以前的完全不一样,还是西服的款式,但是材料是全世界独一份,我在挖掘梵镭矿石的地方发现了像是海带的植物,用手拽也扯不动,后来被挖掘矿石的机器连带矿石一起吞了进去。
从甲骨文公司过来的科学家雷德蒙(Rymond)发现那种从来没有记载的植物竟然能提取纤维,他收集了大量的植物纤维,用提取的材料制造出衣服的料子。
这种材料的特点是冬暖夏凉,可能是无名植物生长在暗无天日的海底的原因,它具有非常高级的保暖效果,也有一种属于阴寒的特性,做出来的衣服在冬天里穿着不冷,夏天里凉爽,由于材料珍贵,让雷德蒙只提供给我专用。
在所有的科学家里面,雷德蒙属于一个“很奇怪”的人,用世俗的观点来看,就是一个善于“阿谀奉承”的小人,来到肯特岛之后,雷德蒙的性格就被所有的人了解,他只奉承我,在别人的面前非常骄傲,每次看到我必然是点头哈腰的,无论我说什么,都是一口答应下来,然后不遗余力地去执行。
雷德蒙这个人唯一草鸡的时候就是开会,每一次开会肯定是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别人都说他没啥水平,根本不是一个科学家,而是混在科学队伍里的败类。
但是我比较喜欢雷德蒙,就因为雷德蒙跟贾斯丁那些人不一样,如果我让贾斯丁取材料做衣服,贾斯丁肯定会说:“老板,您穿那种衣服能飞起来吗?如果不能的话还是不要浪费大家的宝贵时间了。”
雷德蒙就不一样,我说这种材料好,他立刻放下手里所有的研究工作,全力以赴用宝贵的实验室设备提取植物纤维。
在雷德蒙的努力下,我做了几件不同款式的衣服,由于这种植物被我发现的,雷德蒙取名为“南草”,看看雷德蒙多会做人,不像那个混蛋哈瑞斯,竟然把我给他研究的梵镭起名为什么狗屁不通的“蒙娜丽莎”,哈瑞斯那种属于脑袋长在屁眼上的人,一辈子不会有出息,只想着自己的需要,不考虑考虑老板的诉求。
每一次我穿起这种衣服都会情不自禁想起会来事的雷德蒙,有时候心情不错就会赏给雷德蒙几件古董或发一笔从天而降的钞票,在实验室里面,雷德蒙属于没啥研究成果,却深得我的赏识的特殊人才,被其他人天天羡慕嫉妒恨。
在伊莎贝尔的帮助下,我收拾利索了行头,然后对她说道:“伊莎贝尔,你的父亲今年五十九岁了,关于家族遗传的血脉缺陷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但是我可以给你一粒‘神药’,这种药可以让一名重伤的人起死回生,至于对你的家族血脉有没有效果,我也不知道,总得试一试吧,你拿着这个药丸回家去,给你的父亲吃下去,会有三种结果,最好的结果当然是治愈了你的父亲,挽救了他的生命,其次是没啥效果,到了下一年你的父亲依然会死,最坏的结果是他吃药之后立刻死亡,至于吃不吃这种药,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会干涉你的自由。”
“谢谢主人。”乖巧的伊莎贝尔深深鞠躬,然后和江石二人乘坐飞机回到了葡萄牙的家中。
我和德鹂手挽着手回到了家里,之所以这么匆匆忙忙回来,是因为我妈妈很想念,十个月看不到我,连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安稳。
我走进家门,看到老两口诧异地看着我,半天之后,妈妈才说道:“这个胡子长长的老头子是谁呀?你走错门了吧?”
我笑道:“妈妈,这是做生意的形象,最近半年我跟阿拉伯那边的人做生意,他们流行大胡子,只跟有大胡子的人做生意,把胡子剃光了人家不认识我了,唉!没办法啊,这年头做生意很难的,我恨不得把胡子全部拔掉,一根不留。”
“我看电视里,阿拉伯人都喜欢留胡子,还有这样的不良习惯啊?那就留着吧,挺好看的,但是你怎么瘦得这么厉害?”
我是两个月之前结束挖矿做苦力的工作,足足瘦了十斤左右,比较憔悴,妈妈心痛了。
急忙安慰老人家说道:“没事,在沙漠里赶着骆驼走了一个月,身体缺水,几天就补回来了。”
爸爸在一旁说道:“听说你去了南极?那边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