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可立刻明白了宋仁义的话,仁义叔家四个孩子,如今三个都在家里过活,就大哥哥结婚了,跟嫂子两个人在镇上务工呢。
家里没有那么多房间,根本住不下卫修恒,何况他还是个外人,不相识的人,家里还有闺女在,是没办法让他留宿的。
“仁义叔,一会他喝完药我就准备送他回去呢,总是要说亲的,我刚好可以过去认认门。”宋可理解仁义叔的难处,顺口就说了她的打算。
“那怎么行?你一个女娃娃,大冬天的还是晚上,咋能你去送?”宋仁义闻言就瞪了瞪眼睛。
“林村又不远,就在隔壁不是?”宋可眨了眨眼睛,林村就在他们宋村旁边,要说地理位置他们宋村是最好的,几乎处于所有的村子中心地点,去到哪个村都不算太远。
“那也不行!再近这一来一回的也要时间,再说你一个女娃子大晚上送他回家,他还一个人住,明天怕是所有大队都要知道了,你还活不活了?”
宋可皱了皱眉,这个年代这点也不好,男女都要防着点,谣言不会止于智者,谣言只会传播于大妈间。
“行了行了,你进去送药吧,我去找你开山叔一趟。”宋仁义摆了摆手,示意宋可进屋。
刚刚他也看了,屋里那孩子一看就是个老实的,何况还病着,肯定是不能对宋可怎么样了。至于宋可,那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虽然现在说话越发没分寸了点,但也不是吃亏的性子。
宋可听到仁义叔说起宋开山,一愣,紧接着就带了几分感激。
“谢谢仁义叔。”她诚恳道。
“行了行了,我一会回来。”宋仁义说着话就出了院子。
宋开山是大队的财务,算是村里最富有的一户人家了,家里两个儿子各个都出息,现在都在城里的厂里上班,小闺女去年也嫁进了城里,只留下他跟媳妇两个人在村里。
全村也只有宋开山家里有辆自行车,是去年小闺女结婚的时候,把男方家给的彩礼跟她爹给的嫁妆钱合计到一起,又加上她两个哥哥们出的红包,给她爹买的一辆崭新的大金鹿牌自行车。
仁义叔这会去找开山叔,宋可自然想到了是仁义叔是想要帮自己去送卫修恒,却又担心着这个天气他撑不住,只能借自行车给他送回去了。
宋可心里记下这份恩情,想着下次去山上的时候找只野鸡和野兔给仁义叔这边送过来。
“来,你喝点药吧。”她进屋看着已经下了炕的卫修恒,自然的递过药碗开口道。
卫修恒并不是个傻子,见宋可这样,就知道她对自己有所图。但是他自己根本没什么东西值得人家姑娘图的。
看宋可的穿着,虽然她身上的衣服也有几个补丁,却十分干净整洁,还没有异味,一看就是经常换洗。
递过药碗的手白皙修长,指甲没有藏灰甚至泛着淡淡的粉红色,脸上也是白白净净,没有一点皴,家境定是不错的。
这年头吃不上饭的人家里,脸上都是泛黄的。长时间劳力工作加上吃不饱,脸上不黄才怪。
更别说大冬天的,捡柴火烧水都不易,洗澡更是冷的要死,除非家里烧炕暖暖火火的又不缺柴火,不然谁家不是一个来月洗一次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