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元朗清了清嗓子,环视双方众人,严肃说:“今天叫你们来,就是解决问题。事先声明,你们要控制好情绪,伤人的话谁都不要说。”
随后,分别看向两边,询问道:“你们谁先说?”
“我先说。”刘诚举起右手。
他志得意满,脸上金光灿烂,肥硕的身躯往前一探,从兜里掏出几张纸,慢慢宣读起来。
“我代表十一号楼全体业主,发表一下对明哲物业的几点看法。”
刘诚谈到以下几个问题。
物业费偏高;小区的保安管理不到位,形同虚设;
小区的卫生环境差,垃圾清扫不及时;楼道内杂物堆积,物业公司不清理。
还有部分房屋漏雨、反潮,维修缓慢等等。
一共罗列了十几条,可以说,仅看内容,物业公司实在不负责任。
刘诚滔滔不绝,讲了二十来分钟。
他对面而坐的杨经理,不时摇着头,碍于县长在场,只能暗中憋着气,等待他一条条驳斥。
当刘诚终于讲完,杨经理这才说:“首先,我就第一条物业收费标准做出解释。”
“我们是完全按照文件要求收费,不存在收费高的问题。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上面已经就物业收费做了详细说明,你们不同意,可以不签字。”
“合同是受法律保护,不是一张废纸,说变就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