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挺会说!”驰向野问,“你尝过吗?”
“上回老板给了我根骨头,可香了!”少年挠着脑袋笑了笑。
高弘道:“二百四十磅,除去皮毛内脏和血液,光是肉起码也有一百七八十斤了,咱们几个吃得了吗?”
步星阑不在意道:“一会儿给那俩送点回去,再给大白切块大的,剩下的……”
她扫了眼众人,云淡风轻道:“给在座所有人分了吧。”
驰向野笑而不语,低头剥虾。
塞尔吉瞪大双眼不敢置信道:“小姐的意思是,这里,所有人?”
驰向野答道:“包括你,光啃骨头怎么能算尝过?一会儿让大厨给你切块好的!”
塞尔吉都顾不上道谢了,立马跑到吧台前,将这一消息报告给了酒吧老板。
洛根也很意外,思忖片刻转身敲响吧台上的铜铃,大声道:“诸位,今晚的烤全鹿买主要和所有人分享,让我们共同举杯,感谢他们的慷慨!”
全场哗然。
威尔森扭头道:“你们花大价钱买了这头鹿,却要请所有人一起吃?”
那可是三盎司黄金呢!就这么请不相干的人吃了?
驰向野大大方方道:“这东西现烤的才好吃,我们又吃不完,何必浪费?不如大家一起,热闹些!”
在场所有人拿起酒杯,各种恭维感谢的话传了过来。
驰向野举杯示意,一饮而尽,步星阑浅浅抿了口温水。
威尔森问:“苏小姐不喝酒吗?我们这儿的金酒味道很正宗的!”
北极圈附近以烈性酒为主,这儿天气寒冷,度数高的酒可以帮助人们御寒,所以这里的人基本都很能喝。
陆谨言放下酒杯咂了咂嘴,“我的老天!好辣,这劲儿也太大了吧!”
一旁矿工笑着说道:“这算什么?咱们矿上喝的蒸馏伏特加,九十六度,那个才叫爽!”
“是吗?有机会一定要尝试一下!”
大伙说说笑笑,气氛还挺融洽。
驯鹿体积大,肉质丰厚,一般烤到四十分钟左右,外层的肉就可以吃了。
酒馆大厨还在驯鹿肚子里放上了土豆、胡萝卜、洋葱等各种蔬菜和调料。
在这样冰天雪地的环境里,新鲜蔬菜是极其难得的,能弄到这些,这酒馆老板也不简单。
刚开烤没多久,整个室内就溢满了诱人的香气,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浓郁,真是能让人垂涎三尺程度!
所有人一边喝酒,一边眼巴巴瞅着酒馆中央,等待大餐出炉。
又过二十分钟,整头驯鹿外层已经变成了诱人的焦黄色,大厨切下一整条肉盛在餐盘里,亲自送到了步星阑面前。
“这是鹿里脊,口感最好的部分,请小姐品尝。”
步星阑知道,这个部位的肉因为位于驯鹿背部,运动量较少,因此肉质非常嫩滑。
里脊肉通常分为大里脊和小里脊,大里脊是和大排相连的瘦肉,外侧有筋覆盖。
而小里脊则是脊椎骨内侧的一条肌肉,数量较少,肉质更为细嫩。
驰向野拿起刀叉切下一块先闻了闻,确定除了诱人的香味外没有任何异味,这才喂到步星阑嘴边,满脸宠溺道:“尝尝。”
所有人都盯着叉子上那一小块嫩肉,恨不能亲自品尝。
步星阑也没磨蹭,张嘴咬下,咀嚼。
周围的目光热切又垂涎,她甚至能听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怎么样?”驰向野满脸期待地看着她。
步星阑吞下口中嫩肉,点头道:“好吃。”
确实美味,肉质细嫩且富有弹性,带有清新淡雅的野味香气,一口下去,腹中立刻升起一股暖意,整个人都热乎了起来。
不得不说,酒馆大厨手艺很不错,经过烤制后,口感鲜嫩多汁,肉质中透露出一种淡淡的甘甜。
像是热带水果的清新,又像是枫糖的浓郁,还带着少许麦芽香气。
层次相当丰富又相互融合,组合成了一种和谐舒适的味道,让人心情愉悦,回味无穷68!
酒馆中爆发出一阵欢呼,有人起哄:“小姐说好吃,那我今天高低得尝尝!”
旁边众人立马大声附和。
步星阑觉得好笑,她不过说了两个字,怎么这群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