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在人工圈起来的宽阔猎场中,房芜美骑着马,开始追逐自己的猎物,而林凡也同样骑马追了上去。
回想当年,他因为年幼,在拓光各地移动还不得不坐驴车,但现在,他也一样学会了骑马。
在他的前面,房芜美如行云流水般张弓搭箭,瞄准了那头鹿。
“喝!”房芜美松开弓弦,箭矢射出,却偏了那么一点,小鹿受惊后变开始乱跑。
“房芜美!”
“怎么可能,明明以前我绝对会射中的……是太久没有射箭的缘故吧。”自己原本擅长的射箭因为生疏而没有做好,房芜美不甘心地咬着嘴唇。
“既然房芜美也生疏了,那要不要和我比试一场?”
“比试?”房芜美听此,便有些骄傲地挺起胸脯。“就算我再怎么生疏,也不会在骑射上输给夫君的。
和我比试,只会自取其辱哦。”
“我想,那也未必!”
这么说着,林凡突然抽出了自己腰间的燧发枪,瞄准那头小鹿。
“砰!”
一声枪响,鹿应声而倒。
“夫……夫君!!你太坏了,竟然用枪!”房芜美顿时在马上闹腾了起来。
这是目前大宋最顶尖工艺做出的手工燧发枪,枪膛精度极高,枪身经过人工校准,能达到极高的精准度。
和那些大批量生产的军用枪械不同,林凡这把防身用的燧发枪,全大宋也只有这一支,结合林凡练就的枪术,准头不下于弓箭。
“我又没说我也要用射箭的。”
“怎么可以这样,弓箭才是骑兵的荣耀!”房芜美气呼呼地对林凡一顿粉拳乱锤,表示着不满。
“这么说的话,你不妨去隔壁看一下。”
“隔壁?”
他们架着马来到相邻,而在那里,也有着一批公子哥在此比试打猎,而他们则和林凡一样,都拿着枪械比赛。
他们拿的也是燧发枪,虽然价格昂贵,还没广泛使用,但能在这里游玩的公子们,大都是有钱的富商世家。
他们拿的不是林凡这种精致的燧发手枪,而是更长的步枪。
他们端起枪,熟练地向猎物瞄准,并扣动扳机,射出子弹。
一发没中,便又以一套熟练的动作在马上完成装填,然后再次射击。
“竟然都不用弓箭?”
“夫人大人,时代变了。
在这里也有卖射击用猎枪的,难得的机会,你要不要也尝试一下。”
“我……我才不要呢!
夫君,来比赛吧!”
不知为何,刚才还觉得林凡完全不是自己对手的房芜美,此时已经跃跃欲试了。
“好啊,既然你不用枪,被我打败可别说我耍赖哦。”
……
就这样,两人在猎场痛痛快快地玩了半天。
“好,是我输了。”
虽然输了,但房芜美的心情不错,林凡的目的也已达到。
“那么,接下来就洗个澡,我让御膳房把今天的猎物做成菜肴,让你好好吃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