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则是将土地转让给官府,从面子上考虑,官府也会给予地主一笔不算丰厚的土地回收补偿金。
这些回收的土地分散在大宋的领地各处,有一部分土地很快能找到新的买主,毕竟在海外的农民以及工人,也有不少想要回到大陆居住。
而剩下的那些,则作为官田,派屯田兵开垦。
但仅仅能让耕者有其田,还不够,在古代,政令不下县,县级以下的村落基本都由当地的地主,豪绅管理,地方官懒得挨家挨户的收税,导致很多情况下税收都有当地豪族代收。
正是乡村常年是有钱,人多的说的算,所以一旦把地主打没县城下的乡镇该怎么治理,就是一个问题。
而这个问题,林凡在自己所在的那条历史线中已经找到了答案……林凡根据地理条件,将不同区域的农户,村落整合成一个又一个农村合作社。
合作社,即位联合起来共抗难关的组织,他们由本地的农户,村民,以及官田中的屯田兵共同组成,形成农村中的一个个小单元。
这些单元的税赋都有合作社为基本单元上交官府,也以合作社为单元设置常平仓,每年强制性缴纳一定的税赋由合作社统筹,并在合作社成员有困难时在朝廷赈济之前,先在合作社内部给予帮助。
农村合作社是遍布全国的组织,他们行使的权力与过去的地主类似,但却不存在剥削,农村合作社的管理者也由乡村内部选拔。
但官府规定一年一轮,且规定选拔范围,不得一直选为同一家族。
而那些耕种官田的屯田兵,在耕种官田的同时,也会成为合作社的参与者,他们要替林凡宣扬合作社制度,确保合作社的权力不被少数人垄断。
为此,屯田兵也大都是贫苦佃户出身,每个屯田兵都要被清查家产,家里有钱的反而没法当。
这就是林凡的土地政策,让无产阶级的合作社,取代原本的乡绅地主阶级,成为最底层的管理组织。
这套管理模式,林凡参考自现代中国土地革命后的农村合作社制度,目前已知的范围内,合作社管理乡村的制度,是取代原本依靠地主乡绅管理乡村最合适的制度。
的确,这个时代的农民,并不知道所谓的资本论与革命,但作为一个社会最底层的群体,不管在哪个时代,能理解领导人政策的,都是极少数。
但不管在哪个时代,不管是出于任何意识形态或理论体系制定的政策,只要其结果能让广大民众受益,就会得到拥护。
就这样,依靠海外收入与海外土地的缓冲,以及充分动员佃农无产阶级的主观能动性,林凡以全国二十余起流血事件这样较小的代价,将佃农和地主的关系,暂时扫入了历史的垃圾堆。
林凡今天的所作所为,实际与明初朱元璋的改革异曲同工,历史上的朱元璋,同样大幅限制了地主与士大夫,均田免赋,将文人的权力严厉限制。
其原因不为别的,正因为元朝的纵容,使文人地主这些“精英阶级”对底层的剥削被放大到淋漓尽致。
但朱元璋的改革,毕竟不够彻底,而且粗暴地遏止文人,就免不了遏止民众的思想,从而引发了明清以后的文字狱,这也未曾不是一种矫枉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