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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掌握的证据(2 / 2)

穿越大宋去种田 新七路 1059 字 20小时前

虽然只是个简单的举报,但这封举报信却到了林凡手里。

在古代,告官向来是风险很大的事,和现代不同,古代诽谤别人犯罪可是很严重的刑罚,而官员有人保护,百姓却没有。

但廉政司却是例外,林凡规定地方的廉政司,对任何百姓的举报必须查,如果恶意举报浪费官府行政资源,则他至少要举报三次都未查到,刑罚也不得超过十大板。

简单地说,廉政司的地方分机构,就是让百姓去闹的,闹完是否属实,都必须有个结果。

而百姓如果确信自己的举报属实,但地方廉政司不受理,则可以到每个路,府设立的中级廉政司,中级廉政司受理基层受理一次却没解决的举报。

而中级廉政司没解决,则百姓还可以告到城西的高级廉政司。

到了高级廉政司,按照林凡颁布的律法,高级廉政司的案子要皇帝亲自签字盖章才能归档。

而到了高级廉政司,案子查清楚,如果确实是报假案,林凡可以酌情判举报者三年徒刑,但如果结果是真的,举报者赏银万两。

且所有参与过该案的廉政司一撸到底,轻则免官,重则连坐徒刑五年以上,如果廉政司与其他部门勾结舞弊贪腐现象,则是极重罪,死刑没商量。

在这个机制下,这还是高级廉政司第一个接手的案子,举报的对象是吕宋南路银矿监理孙胜。

孙胜是孙贵的侄子,而孙贵则是李庭芝在扬州的旧部,孙贵本人在拓光保卫战时壮烈牺牲,当时孙胜只是个小吏,政绩突出于同僚,林凡又念他是烈士家属,提拔他去吕宋经营银矿场。

在如今的大宋,当年跟林凡一起离开扬州,前往拓光的,被称为扬州派系,当年从扬州撤往拓光的这些人,是南宋留下的最精锐的边塞人。

他们大幅充实了当时拓光的实力,也因为李庭芝的关系,颇得林凡信任。

李庭芝的儿子王苟,女儿宁彩霞,一个是湖广集团军司令,一个是夫人兼探险家,在现在的朝堂中,扬州派的大小官吏都有着不小的地位。

或许是这个原因,高级廉政司内既有扬州派的官僚,也有不敢得罪扬州派,依附于这些大官的小吏。

一群人出于各种考量,都没有把孙胜缉拿归案,他们或许认为,如果高级廉政司也装死查不到,皇帝就真的没办法了。

但林凡自然不会傻到只信任一个监察部门,而第二个部门,其名为暗司,主持者,则正是这位林绿儿。

暗司是林凡的私人直属部门,只有像林绿儿这样能上天入地,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能加入,通俗点说,就是皇家特工队,和平时替皇帝监督内部,战时充当特殊情报部门。

从此处看,暗司和明朝的锦衣卫有着类似的职能,但暗司人数稀少,选拔困难,全司不到二十人,锦衣卫则有着替皇帝执行命令,直接拿人的权力,人数众多。

锦衣卫同样具有保护皇帝的职能,但暗司没有,林凡的保护目前是由陈寅武统领的禁军部队负责的。

简单地说,暗司与外界并没有过多接触,也不允许有过多接触,甚至连内部成员都是保密的。他们的目的,仅仅是作为皇帝的眼睛,不惜一切代价拿到皇帝想要的情报。

高级廉政司的办案结果,在林凡这里必须由暗司再调查一次。

如果两边的结果一致,则相安无事,如两边的结果不一致,则有一边需要一撸到底。

“很好,之后有了这些证据,不光是孙胜一个,廉政司恐怕会直接撸掉几十人了。这下他们应该就明白了,我设立的这套监察机制,绝不是什么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