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科学家,进娱乐圈就为了赚钱(佚名)_第583章(1 / 2)_你一科学家,进娱乐圈就为了赚钱最新章节免费阅读无弹窗_嘀嗒读书

第583章(1 / 2)

而且还要被处于“磔刑”

也就是先把人贩子的皮给扒了,然后再把骨头一块一块剁碎,最后再割断咽喉。

并且还要暴尸野外,不许任何人去收尸!

而且买卖双方无论知情与否,全都是同罪,都要跟着处于极刑!

而人贩子不但是在大一统的汉朝,被打击的非常严厉。

就连乱糟糟的魏晋南北朝时期。

甭管是北方胡人政权,还是南方汉人政权。

互为敌视的双方,在打击人贩子这一点,都做到了非常的默契。

买拐同罪,并同时处以极刑!

在大唐时期,即便是在‘安史之乱’过后。

对于人贩子,唐宪宗依旧是严惩不贷。

在《唐律疏议》中记载。

将人贩子处于绞刑后,没收全部家产。

罪犯的家属,也会被流放到偏远地区。

到了宋朝。

无论主犯还是从犯,一律杖毙!

还要将其打到肝腑寸裂,骨骼崩碎!

至于元朝……

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元人们,连税收都弄不明白。

法律更是玩不转。

这也导致元朝人贩子。

变的非常非常的嚣张!

除了皇帝和王公贵族们的儿子女儿不敢拐,就没元朝人贩子不敢拐的!

也就是从这时候,出现了一种叫做‘采生折割’的恶行!

也就是将拐卖的孩子,通过断肢或者药物和火烧等残忍手段。

将孩子强行致残后,让其变成职业乞丐。

“人狗”“人熊”等丧心病狂的玩物,都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放眼历史古今,就没有能比元朝更可怕更可恶的人贩子!

直到元朝被推翻,大明一朝建立后。

那些猖獗到无法无天的人贩子们。

才被治的服服帖帖。

既是明君,也是暴君的朱元璋。

给人贩子制定了史上最狠!最毒!最残酷的律法!

根据《大明律》规定。

凡采生折割,虐杀孩童者。

一律凌迟处死!

且不经秋审。

菜市口剐上一到三天!

最多3357刀!

最少1585刀!

少一刀都不行!

贿赂刽子手?

完全不可能!

如果人贩子低于1585刀毙命,死了个痛快。

那剩下多少刀,就全由执刑的刽子手补上。

而且,不仅人贩子要被千刀万剐。

人贩子的一家妻儿老小。

无论知情不知情。

一律同罪!

虽不会被凌迟处死!

但必须要斩首示众!

而且犯人和家属的所有财产。

通通都要没收,然后交给受害者。

在这种严苛厉律的酷刑下。

人贩子的所有亲人,都会被全部杀尽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