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镜亦是一早备好的,谢窈揽镜而照,那王冠戴在她头上十分合宜,就仿佛是为她量身打造的一般,衬着黑发素裙,虽不是汉家女子装扮,却也别有风情。
谢窈看得欢喜,回首盈盈而笑:“郎君今日不许妾梳髻,就是因为这个?”
她长发披肩,素裙曳地,晶莹如瓷的脸庞在金冠映衬下有如笼了一层莹润微光,宛如山林水泽养出的神女,清雅出尘,一笑间和风婉转,万物复苏。
并州府的一干将领远远瞧见,皆在心间惊叹。斛律骁不置可否:“窈窈喜欢吗?”
“谢谢郎君,妾喜欢的。”谢窈轻轻颔首。
心间却悄生愧悔。这一切显然都是他精心准备好的,只为了哄自己开心而已,而自己却还想着故夫,也实在太绝情了些,也显得不守妇道。
瞧见王妃相貌,叱云雁愣了一下,被哥哥拿手肘轻撞了撞,很快反应过来,提着那只才射下来的大雁笑吟吟地走去:“夫人还不知道呢。这是汉时匈奴王的王冠,是我爹爹从吐谷浑手里得来,本想着献给使君,是使君提议用这个法子赢来献给您。当然,我们方才也没让着他……”
“嫂夫人莫要见怪。”叱云淮紧随而上,“这是舍妹,单名一个雁字。夫人叫她三娘就好。”
“三娘。”谢窈点头,与她见礼。
“夫人叫我阿雁即可。”叱云雁道。嘴里轻吸了口气,忽地捧雁跪下,“雍雍鸣雁,旭日始旦。听闻雁在汉人风俗里是吉礼,是夫妇和美的象征。阿雁愿以此雁,恭祝使君与夫人百年好合,丝萝绵绵!”
这话一出,连同叱云淮在内的一干并州府将领都愣住了——叱云将军一直想将这个女儿嫁给魏王做侧室,巩固两家关系,而叱云娘子亦心慕魏王,常常打听魏王何日下榻并州,怎么她见了王妃如此高兴,还主动献雁,说了这么一通漂亮又文绉绉的话?
这可一点也不像她……
叱云淮亦是十分诧异。
三娘从来七情上面,不懂如何掩饰自己的情绪,她的高兴也不似假的,历来妾室进门都是要正妃点头的,难不成,此雁非雁,而是她自己?王妃收下这雁,就是要接纳她?
他又向上司看去。斛律骁却没什么表情,脸始终向着妻子。
谢窈着实吓了一跳,忙命春芜收了起来,又亲去扶她:“谢谢阿雁的礼物,我很喜欢。不过跪我做什么呢,我实在是担不起……”
见她态度和善,叱云雁心下暗松一口气。
这番话她可是特意找傅母教的,汉人的文辞真难学,短短的一句话,不知背了多少遍。
但愿,王妃对她的印象可以好一些。
……
马场里的比赛结束后,斛律骁送了妻子回城,又随叱云淮前往并州军营巡视,直至日暮方才回驿馆。
临近日暮的时候天空放了晴,夕阳如流金洒满窗棂,走进二人暂住的房舍里,谢窈正立在窗前的书案下,素手执卷,背对着他揽卷细读。
上午赢回的那顶黄金王冠已被收了起来,她挽了个家常的凌虚髻,折桂枝为钗,此刻立在窗前沐浴在夕阳余辉之下,有似披了一层佛光,当真有如观音化形。斛律骁眼波一动,步伐无声地走过去:
“窈窈在看什么?也让郎君瞧瞧。”
谢窈匆匆欲收,握卷的手却被他按住,那银光纸上的文字也就一览无余了。她有些羞赧地低首:“只是随便写写罢了。”
原来那纸上是她新写就的《观猎赋》,字迹娟秀,墨迹新干,几无涂抹修改的痕迹,一气呵成。
文体则是时下流行的骈体,篇幅并不很长,胜在文字清新淡雅,写他们今日赛场上的比赛状况,对仗工整,声律严密,在通情达意的同时兼顾了骈赋近乎苛刻的格律要求,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斛律骁匆匆览罢,欣喜道:“窈窈,这是你写的?”
他知她有些文才,但也仅在治经一事上,毕竟从未见她写诗作赋。今日之事简直称得上是惊喜。
谢窈不好意思地垂头:“妾文字拙劣,不过写来一玩,不得登大雅之堂,让郎君见笑了。”
斛律骁目光不停,迅速将文章看完,这才明了她为何不肯给自己看,冷然一笑:“你和叱云家的女郎倒是投缘。”
原来那赋里着墨较多的乃是那红衣的女郎,却无一句是正面描写他自己的。叱云家一心想促成叱云雁和他的婚姻,妻子竟与叱云雁如此投缘。虽说他并不会纳她,但瞧了妻子这幅不醋不妒的淡然模样心里还是有些酸酸的。
更别说,原以为写给自己的赋却是给别人的,脸上便露了些不快。
谢窈未觉,低头将文赋收起来:“叱云娘子爽利美丽,巾帼不让须眉。妾的确是很喜欢她。”
也很想成为她,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那窈窈更喜欢她的礼物,还是我的?”斛律骁语声幽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