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眼蝴蝶");
两天后,
蒋阎从纽约返回西川。
刚好是晚上的班机,好巧不巧的是在这同一天,有一个故人也从国外返回——就是曾经姜蝶在巴黎交换的时候,
认识的邻居林茉染。
她因为那段激情相逢的恋爱,
决定大四毕业后到英国读研投奔男友。结果交换回来没多久,两人就分手了。但她还是遵循了自己当时的愿望,去了英国留学。
如今毕完业,她决定回国找找工作,
理所当然地就回了西川。
她在朋友圈看到姜蝶也在西川,
就联络了她,
姜蝶一看落地时间,
居然和蒋阎是同一天到,
林茉染的时间更早一点,就说来接她的机,然后三个人一块儿吃顿饭。
林茉染和过去相比,
穿着打扮更洋气,
但那股冒失的劲头完全没改,
愣是在里头迷了路,
等这班人走得差不多了,
才迷糊地在到达口现身。
姜蝶挥着手,被林茉染扑上来抱个满怀。
“对不起啊,
让你久等了吧!”
姜蝶笑着摇头:“不会啊,
他的航班还没落地呢。都说了让你不要着急了。”
林茉染突然欲言又止:“你说的男朋友……不会还是邵千河吧?”
“不是。”
“那最好了,看到他就会想到我ex,膈应。”她松了口气,又好奇地追问,“那是谁啊,
在西川认识的吗?”
“嗯……等下介绍你们认识啦。”
“快,先让我看看照片!”
林茉染等不及地催促。
结果姜蝶一翻手机才发现,他们自从和好后,竟还没拍过一张合照。
而唯一的一张合照……
姜蝶翻出那则公益新闻,哭笑不得地说:“喏,只有这个合照,你凑活看吧。”
“我靠!是这个蝴蝶兰?”
林茉染惊讶地瞪大眼。
姜蝶以为她在惊讶蒋阎的身份,却听到她结结巴巴地凑近端详,无比肯定地说:“好像就是他吧!”
姜蝶迷茫:“什么蝴蝶兰?”
“当时住我们这一层的有个帅哥,他搬进去当天我顺手帮他拿了盆蝴蝶兰,就是这个人。他感谢我帮忙还给我推荐了一家中餐厅。”林茉染惊呼,“但后来就没再见过他。”
“哦……”
姜蝶回想,大概就是最开始那段时间,他搬来她的隔壁,但在目睹她和邵千河的逢场作戏后就离开了。
原来林茉染会带她去那家中餐厅,也和他有几分关系……世事真是奇妙。
一小时后,蒋阎的航班终于落地。
林茉染陪着姜蝶一起等,她看着姜蝶聚精会神地盯着到站口涌出的人流,当一个气质冷感的人从拐角出现时,平平的嘴角突然绽开。
林茉染转头顺着姜蝶的视线看去,从到站口出来的男人风尘仆仆,脚步径直向她们走来。
他的脸上原本也无甚表情,但在和姜蝶视线对上的一刻,就好像藏在暗处的满地碎玻璃,它本该是刺伤人的,可被阳光直射到,就炫目得人睁不开眼睛。
蒋阎走至二人面前,弯腰给了姜蝶一个脸颊贴着脸颊的拥抱。这一瞬间,两个庞大的人突然在人类世界里缩成小小的两只,变成了爱贴脸磨蹭的小动物。
林茉染头一次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多余。
她出声打招呼说:“……嗨,两位,我还在这里?”
三个人回了西川的市中心吃饭,吃完后蒋阎让司机送林茉染回家。至于姜蝶,蒋阎则亲自牵着人,散步送她回家。
一场青春时代久违的压马路,从花都压到了西川。
这一路上,姜蝶都显得有些许沉闷。
她脑海里回荡着刚才在机场时,林茉染说的话。
——“不过快离开巴黎的时候又见过他一次,就在公寓对面的那个咖啡馆,他坐在窗边喝咖啡。我早晨去买咖啡的时候碰见他了。”
当时,他的手边放着一盆紫色蝴蝶兰,所以林茉染一下子就想起来这个人。
她犹豫了下,和对方打了个招呼说:“嗨,你还记得我吗?”
坐在窗边的青年转过脸看了她,点头说:“记得。”
林茉染脸上绽出笑:“多谢你推荐的那家餐厅哦,味道很正。”
还让她捡回一个男朋友,某种意义上,他算是自己的红娘。
林茉染的笑意更诚挚了,没急于离开,同他又闲聊了两句:“我以为你已经搬走了,很久没看见过你。”
“我确实搬走了。”他一顿,“也已经离开巴黎很久了。”
“啊……那你这次来,是旅游吗?”
他又望向窗外,摇头说:“我的……朋友,在这里的学业今天告一段落,我来恭喜她。”
“哦,我明白了!这盆蝴蝶兰是要送给你朋友的吧。”林茉染恍然,“但是这个花盆不太好拿,要不要换个包装什么的。拐角有家新开的花店。”
“谢谢,没关系。”
他又轻轻一摇头,抿了口咖啡,话题就此戛然而止。
林茉染努力回忆着当时见他的那幕画面,结语道:“但不知怎么的,傍晚我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发现那盆蝴蝶兰还在,只是他走了。你说这人粗不粗心,要送出手的花居然都会落下。”
姜蝶缓了半晌,问道:“是哪一天,你还记得吗?”
“我那之后没几天也交换结束了,往前倒推几天的话……大概是五月三十一号吧。”
五月三十一号,那一天,是她在巴黎结业的最后一天。
当天大家还聚了餐,为她践行,导致她很晚才回公寓。
楼下的咖啡店深夜时分早关了门,如果她早一步回家,走出窗台,探下身张望,大概就能看见黄昏下,进门左数第三排的桌子,那儿恰对着她临街的露台,有一株紫色的蝴蝶兰盛放。
它的花语,是我爱你。
*
这场马路没有压很久,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打乱了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