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还真有人记性好到这种份上。
太让人意外了。
但……也是很罕见的人才。
到现在案件发生还没有满二十四个小时,自然是越快抓到凶手越好。
梁队朝高警官微微颔首,示意可以说。
高警官便翻开文件夹,将一份档案推到林见秋面前。
最先入眼的是三个字的名字——
沈知音。
大胡子倒抽了一口气:“沈知音?不是以前那个很有名的演员吗?是音姐?长得也不像啊。”
他虽然记不清那个音姐的相貌,但他肯定没有觉得这两个人长得很像过。
“有过整容记录。”高警官接着道,“这是根据宋齐修的人际关系调查出来的,沈知音十七岁出道,拍了两部剧之后考上电影学院,跟宋齐修是同班同学,那时候沈知音已经出名,但宋齐修是班上成绩最差的,兼职都找不到。”
“后来有人传过宋齐修和沈知音的绯闻,三天左右就被压下去了,在那之后宋齐修就开始接到工作了,绯闻对象也换了班上另一个女同学。”
“但有人证实,他们那时候确实在谈恋爱,不过因为地位悬殊,沈知音的公司一直施压,逼他们分手。”
“沈知音一直没同意,还为此丢掉了好几部剧的资源,之后就渐渐隐退了。”
“沈知音是他们班上唯一一个浮城人,比唐美瑜大两岁,高中时期搬家,跟唐家在同一个街区——你早上发的那个片子我们也联系到了当时的剧组,当初是沈知音牵头,介绍唐美瑜去的。”
“沈知音已经至少四五年不拍戏了。”
他们通宵了一整夜,就连那个嘴贱的也没合过眼,加班加点地调查着线索。
幸运的是,这次的辛苦很快就有了回报。
宋齐修的感情经历在圈内都算得上是一张白纸,有过感情纠葛的,满打满算也就那么三四个。
唐美瑜已死,那个传绯闻最久的同班女同学当天有综艺节目录制,没有作案时间,还有一个是劈腿惯犯,脚踏着好几条大船,早把宋齐修忘到了脑后。
就剩下一个不为人知的沈知音,因为浮城这一个线索而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
只是宋齐修和唐美瑜所在的剧组里,工作人员名单上并没有沈知音的名字,因此他们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
“她是直接跟影视城方面签了长约,正在核对身份信息,我们同事已经去她家里取证了,还有案发现场采集到了毛发样本稍后会去做鉴定。”
基本上就将沈知音锁定为凶手了。
大胡子微微张大了嘴巴,他跟沈知音不熟悉,因此也就没有什么实在感,不由地问道:“那不是直接破案了吗,把她抓回来审问不就好了?”
高警官顿了顿,梁队按了按眉心。
“现在问题就在这里,沈知音不见了。”
“而且,钟新月到现在都还没有找到。”
-
钟新月最早也是被沈知音介绍到影视城当演员的。
她们早就浮城的时候就相识,小时候就是门对门的邻居。
后来沈知音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举家搬到学校附近,钟新月还在上初中,之后大概就渐渐断了联系。
后来钟新月来云城打拼,沈知音对她也多有照拂。
不说在剧组里时就经常帮忙带孩子,就连钟新月住的房子也是沈知音帮忙找的。
高警官和同事早上又去了钟新月家。
钟新月仍然没有回来,高警官让楼下阿姨看了照片,证实了沈知音确实出入过钟新月的家。
“当初就是她带着新月来看房子的,还说这里离影视城近房租又便宜,还主动借了她钱,才劝她租下来的。”
“她以前经常来看新月母女俩,还说要当楠楠干妈,感情好着呢。”
“不过这两年倒是没来了,我也好久没见过她了,之前问过一次,新月说她换了工作,可能去别的地方了吧。”
……
阿姨说沈知音为人很沉默,不怎么爱跟生人说话,在室内都要戴着帽子,她只见了几次也不怎么熟悉。
前一晚钟新月也没有再打电话回来,手机依然关机。
她说要带女儿去的游乐园根本没有她们的买票记录。
她的朋友也没能提供任何线索。
就像突然之间人间蒸发了一样。
-
从警局出来之后,大胡子还有些慌张和晃神。
“钟姐不会有事吧?”大胡子喃喃道,“昨天上午不还是好好的吗,我们还约了周末去爬山呢……要不然我们再去她家看看?”
这已经是他重复的第三十一遍了。
他们跟钟新月的交往仅限于在影视城内,之外的事情他们一概不知,自然也提供不了什么新的线索。
现在看来钟新月被牵连的可能性很大。
大胡子反复想起噩梦里的内容,把林见秋的脸换成钟新月也毫无违和感。
他更慌了。
眼睛眨也不眨就杀了两个人的人显然不是什么良善之辈,钟新月一个弱女子,还带着年幼的女儿,肯定不是凶手的对手。
她们会不会已经被……
“啪。”
大胡子哆嗦了一下,扭头才见是林见秋拍他的肩。
林见秋冲他挑了挑眉,脸上神情有些意味深长:“你这么紧张做什么?你暗恋钟姐?”
“你瞎说什么呢!”
大胡子涨红了脸,幸好有胡子挡着没那么明显。
“我、我只是担心她出事!你就不担心她吗?!”
“担心啊。但是我们担心也没什么用,警察已经在找她了。而且钟姐和楠楠跟凶手无冤无仇,最多被当成人质,暂时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这不是还没找到嘛。”大胡子哼哼两声,还在为自己辩解,“毕竟她也帮了我们那么多,给我们带饭,帮我们介绍工作,还给你赚托管费……谁也不希望好人出事啊,担心不是正常的吗。”
他还不知道有的话是越说越错的。
林见秋顿时了然:“你喜欢她。”
大胡子继续小声哼哼:“我没有……”
林见秋当没有听到:“也是,钟姐长得好看,为人又温柔,做饭好吃,还有那么可爱的女儿,喜欢也正常……”
大胡子超大声地反驳:“我没有!”
但他耳朵通红,眼神乱飘,一点说服力都没有,更像是虚张声势。
这是他第一次在林见秋面前做出这么夸张的反应。
还蛮有趣的。
林见秋摸摸下巴,上下打量了大胡子片刻,接着逗他:“嘴巴会说谎,但身体和行为都不会,你现在的每一个动作都在说明你在紧张,还是谎言被拆穿后的心虚,声音越大,只能说明你越慌张,越想要遮掩,但反而暴露得更多,我现在发现你可能不仅仅只是对她有好感,而且看到她的时候想到过家庭之类的关键词……”
大胡子垮下了肩,捂住了脸,仿佛就要融化成一滩,淌进泥缝里。
“别说了……你是会什么读心术吗……”
“那倒没有,我只是比较喜欢观察人类而已。”林见秋见好就收,没再继续逗下去。
大胡子不由稍稍松了一口气,松开一点指缝,见周围没人注意到他,才慢慢放下手。
这种事搁谁身上都会感到羞耻尴尬——林见秋这个非正常人除外。
“你去当明星真是亏了。”大胡子不由感慨,“当个神棍也挺合适。”
林见秋不以为耻,坦然接受:“多谢夸奖。”
大胡子叹气:“大师不如先算算我们晚上怎么办,总不能再去蹭叶老师的房子吧。”
林见秋点点头:“那倒是,我也不好意思的。”
大胡子:“……”
你还会觉得不好意思?
大胡子眼里全是惊诧。
“现在欠了人情,以后万一要再赚他的钱,那多不好意思。”
“……”果然不该对他的羞耻心有什么指望。
大胡子移开视线,马路上车来车往,他们却无处可去。
他是早已习惯了流浪的,随便哪里盖件外套就能睡。
但在过了几天早出晚归的规律生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对这样安稳的生活也不排斥。
甚至是有些向往的。
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孤身久了是会被寂寞折磨的。
但他们的房子刚刚炸了。
住酒店太过奢侈,他们现在才勉强从吃了上顿没下顿过渡到温饱状态。
林见秋更惨,还背着一堆债。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大胡子悲春伤秋地唏嘘了片刻,倒也学会了林见秋的几分精髓:“要不然我们再去叶老师那儿借住几晚?等有钱了再补上房租……他看起来应该是个好人。”
林见秋却立刻反驳:“不行。”
“为什么?”
“我是个有骨气的人。”
“……”我信你个鬼。
“有些人情是绝对不可以轻易欠的。”林见秋叹了口气。
林见秋这话不像是单纯的插科打诨。
大胡子不由也有些迟疑。
“你跟他是有什么其他恩怨吗?”大胡子压低了声音问他,“说起来,他对你的态度也很奇怪,你既然那么擅长观察别人,就没有一点头绪吗?”
林见秋却说:“有一点。”
大胡子愣了愣:“你知道?”
林见秋答:“我猜的。”
“我之前跟叶怀霜正经只见过三次面,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五句,跟叶临云分手的事他应该也知道。”
剧情里叶临云在把原主赶走之后,就第一时间把白月光带回家见家长了,里面还有大哥叶怀霜的出场,虽然就只是个莫得感情的背景板。
被疯狂秀恩爱的那种。
“这次在案发现场是偶遇,晚上也是偶遇,但邀请我们去他那里住不是,早上送我们来警局也不是。”
叶怀霜其实根本不必亲自来送报告。
但他还是“顺路”把林见秋送过来了。
“虽然原因还没办法解释,但是动机很鲜明了。”
大胡子不由追问道:“什么?”
林见秋顿了顿,笃定地说道:“他喜欢我。”
大胡子:“……”
他开始疯狂地咳嗽。
林见秋贴心地问他:“你不舒服?昨天的感冒药还剩好多呢。”
大胡子的表情扭曲了一瞬,视线不住地往林见秋身后飘着。
慌张中夹杂着几分尴尬。
大胡子一边咳嗽,一边小声提醒林见秋。
“那什么,叶老师在你后面。”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昨晚写得太迟了,这章又太长,就放到今天来了orz
这章算是昨天的更新,今天的在晚上,么么哒
2("白莲替身他人设崩了[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