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暂时无解,而且他就是想,米国那边也不会这么容易放人。
从他到种花家开始,小托马斯就从家人还有老师那边听到了一些消息,米国那边对他有些不满,认为他好处都给了种花家。
搞笑了,就算他人在米国,也不见得会把好处给米国。
他在米国生活了二十年的时间,除了投资了各种项目外,还真没有将自己的研究交给米国的,这大概也是那边眼红的原因吧。
小托马斯就喜欢看他们看不惯自己,又拿自己没办法的样子,有本事把他关起来呀。
就这样他在种花家住了两年的时间,生活的十分惬意,就连跟随他来的维森们,都觉得种花家是个好地方,甚至单身的还在这里找到了对象。
维森对米国可没有什么归属感,所以在小托马斯的帮助下,顺利拿到了永久居住权,又因为是厨子,这些家伙开始研究种花家的美食,并且准备在种花家大展拳脚。
随着普通百姓的生活变好,下馆子的人也多了起来。
他们一直都认为,美食无国界,也希望种花家的百姓可以品尝到国外的美食,虽然没有种花家的多。
小托马斯的生鲜超市,也已经入驻了种花家,反正主打生鲜并且物美价廉。
因为他们家这超市的品种,不止是种花本土的产品,还有各种来自全球的生鲜,里面配备了半成品和现场烹饪。
可以说是非常的贴心,跟米国那边的超市不完全相同,毕竟生活的习惯不同。
原本小托马斯是不想回国的,接到了获奖通知,还是个挺大并且严谨的奖项,小托马斯才和史蒂夫登上前往米国的飞机。
坐的飞机,还是种花家这边提供的,可以看出来,对小托马斯的重视。
他身边也只有一个史蒂夫跟着,一般人很难理解,像小托马斯这样的身家,为什么如此的低调。
九二年小托马斯登上富豪榜前五十,要知道以他这样的年龄,登上这样的富豪榜几乎是不可能的,偏偏他做到了。
早年投资的项目,一个个都给他带来了高昂的回报。
如果不是他一直拿出不少钱做慈善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取得更前面的名次,不过这些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用。
真要算富豪,那应该是瓦坎达的国王才是,毕竟他们那振金可是按克来出售的。
只不过瓦坎达低调做人,就是韦恩家族的财产,也都是比较低调的,反正那富豪榜,连前一百都没进,又有谁敢说韦恩家不够富?
摆在明面上的财富,那都是虚的。
韦恩家数代积累下来的财富,那都是在他们家的金库里面收藏着,还有夫妇两个这么多年买下的古董画作,那都是隐形的财富。
玛莎从以前就喜爱艺术,只要是她喜欢的,都会买上一些,虽然他们家最多的还是小托马斯亲手绘制的。
差点忘记了,小托马斯如今也算是小有名气的画家。
他丢在家里的画作,到了一定的数量后,玛莎都会让人为他筹备画展,再过不久,新的画展要开始了,这次的主题是生活,上一次大获好评的是熊猫,那是他近两年来画的各种熊猫小崽,没人能够抗拒熊猫的可爱。
而这一次则是他所绘画的种花家的城市,还有人们,玛莎就挑了一些最经典的出来,让世人好好瞧瞧,在他们眼里落后的地方,并非像他们想的那样。
领奖什么的,小托马斯兴趣不大,不过他听说篮球比赛,便想着就顺便。
男人就少有不喜欢篮球足球等运动的,小托马斯上辈子对篮球还行,足球就比较糟心,毕竟自己的国家足球真心的不行。
还是篮球稍微好点,还是出过不少牛人的。
只是篮球比赛和领奖在同一天,小托马斯直接就让他家弟弟替他去领奖,自己则换了一身休闲运动装,跟史蒂夫一起跑去看比赛了。
布鲁斯:这完蛋玩意!
他一点都不想去领奖!又不是他的,关他屁事啊!
可惜他不敢撂担子,他这头敢不去替他哥领奖,他哥就敢不继承家业。
看比赛的标配,食物!肥宅快乐水!
票是公司助理给买的,位置绝佳,小托马斯很是满意,史蒂夫戴着帽子,他那张脸在米国知名度还是太高了一些,没有办法,谁能不爱米国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