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了吧?走,我们进城休息去。”
乔施施:“……”
神经病吧?
刚才信誓旦旦不用休息,现在就要去了?
林森也不在乎她的想法,一夹马肚,向桃花城奔去。
……
桃花城中。
林森和乔施施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并不宽敞的街道上,发出哒哒的马蹄声。
在桃花城的居民们看来,这两位一看就很有高手气息,纷纷让路。
进入城中之后,林森眼中的紫光就锁定在一家小小的酒馆上。
他带着乔施施,直奔那家小酒馆而去。
乔施施原本以为这家伙终于开窍,要带自己找个大酒楼吃顿好的。
好好休息一番,再重新出发。
结果这家伙竟然径直来到了一家又小又破的酒馆处?
她幽怨的瞪林森一眼,心中不知为何积攒出一些委屈。
自己可是一直穿着这身劲装,连衣服都没换呢。
跟着他跑了这么远,结果连个像样的地方都没有。
于是一言不发,跟在林森后面。
林森把马交给小二,仿佛看穿了乔施施的心思,回头笑道:
“别不高兴了,有空了我带你去购置几身衣服去。”
听到这话,乔施施脸上的委屈一闪而逝,坏笑一声:“说好了啊!”
林森顿时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转身踏入酒馆。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啊。
刚刚踏进去,莹莹紫光一闪,凝聚在了一坛酒的身上。
那坛酒平平无奇,酒封上还沾着一些泥土,没有名字,被放置到架子的最上方。
想必就是桃花酒了。
林森伸手一指道:“掌柜的,这坛酒怎么卖?”
掌柜抬头一看,立马讪笑道:“哎哟喂,客官可真是好眼光!”
“这坛酒啊,是昨天我刚刚从后院挖出来的,连标签都没来得及写呢!”
“想必是哪家给女儿埋下的极品女儿红,我看着啊,都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林森暗自发笑,脸色还保持着平静。
六百年的桃花酒,被你说成几十年,可真够掉价的。
林森伸出一根手指头:“一千贯,我要了。”
掌柜还想接着介绍下去,听到这话,差点把口水都喷出来。
他没听错吧?
一千贯?
身后的乔施施也神色复杂的看了林森一眼。
这人要不是救了自己,在东海城有那么一番精彩绝伦的表现。
自己都会认为这是一个人傻钱多的二愣子。
一千贯,都够把这小破酒馆买下来了!
林森皱了皱眉头,“够吗?”
掌柜点头如小鸡啄米,话都说不出来。
林森随手从储物戒里拿出钱,哗啦啦的扔到前台柜子上。
酒馆里几桌喝酒闲聊的人们,此时也睁大眼睛,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林森伸出手,风灵气将那坛桃花酒卷来,稳稳地落到他手中。
他转身向楼上走去,淡淡说道:
“给我和这位姑娘各自开一间房间,三日之内,不得叨扰。”
乔施施赶忙道:“那我怎么办?”
“你自己随便玩三天,等我出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