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照片里的那个对顾苒行为不妥的素人男子后来被官博证实是信博总裁。
今天跟顾苒发生肢体接触的是鱼塘著名十八线野粉wdlpl。
现在,两张照片被放在一起对比,虽然照片一个模糊一个清晰,但仍能明显地看出,两个人的五官轮廓,身高,体型,甚至是气质,都惊人地吻合。
再联想到之前wdlpl充电助力时挥金如土的样子。
所有人突然倒吸一口凉气。
wdlpl身份扒皮贴顿时出现在各大八卦论坛。
顾苒的直播间一直是空镜,没有人。
节目组的中巴车被临时用来作为修整场地,顾苒表情懊恼,只后悔自己在季时煜拥过来的那一刻没有推开。
季时煜看到自己的身份已经被几个拿着放大镜找蛛丝马迹的帖子扒得差不多了。
徐辉说公关部和法务部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只等您开口。
季时煜看向顾苒,叫了声:“苒苒。”
他在她面前蹲下身,微微仰视她。
顾苒瘪了瘪嘴,别过头,避开男人的视线。
他没说什么,只是又低头,看到顾苒脚上的鞋带松了。
于是他把顾苒松掉的鞋带拆开,然后重新系好。
男人修长的十指捻动,打了个漂亮又牢固的蝴蝶结。
顾苒看到季时煜在给她系鞋带。
她不由地往后缩了缩脚,季时煜刚好把鞋带给她系好。
系完鞋带,季时煜重新抬头看着顾苒。
顾苒依旧回避视线,带着点儿鼻音,听起来无比委屈:“你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原谅你。”
季时煜看她的目光很深,想起那天两人在办公室里的争执,直到最后顾苒哭着跑走。
他停了她的信用卡,以为她会回来,可是她却再也没有回来。
他不止一次地后悔过。
胸口酸胀而痛,他想要弥补,可是事情已经发生,再怎么也回不到那一刻,让顾苒不哭。
“好。”季时煜伸手,掌心碰到顾苒的后脑,低声说,“不原谅。”
须臾,信博企业官博对此事做出回应。
wdlpl的确是我公司总裁季时煜先生,不过总裁在抽奖活动中没有任何作弊行为,此次作为幸运粉丝去参加节目完全是因为对“猫爪第一美女”顾苒小姐的喜爱。两人目前还未达到恋人关系,季时煜先生仍处在谨慎而热烈地追求顾苒小姐的阶段,多谢大家关心,祝大家生活愉快。
文字所表达的意思跟上次被狗仔拍到的回应差不多,只不过上次的身份是行为不妥的素人男子,这次是另一个身份粉丝wdlpl。
不过第一次顾苒喝醉了两个人亲亲抱抱说行为不妥可以理解,这次明明都清醒着,光天化日地抱在一起,还说是追求阶段没有在一起,不少人开始有些不满:
【当我们是瞎吗,你会跟你只是追求者的人抱在一起?】
【人家那么大一个总裁追你,要么答应要么不答应,这样亲也亲了抱也抱了还死不承认有些那啥了吧】
【怪不得是第一钓系主播,不得不说这样钓着总裁也太nb了】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季时煜是有什么裸照在顾苒手上吗用得着这么卑微!?】
【信博官博,能不能让你们总裁清醒一点啊,有颜有钱是用来给人当备胎连个名分都混不到的跑去当人家鱼塘里的鱼?】
【顾苒这种行为跟那种故意跟你暧昧又吊着你不承认关系的渣男有什么区别】
【女主播果然没有一个好人】
【怪不得从前婚纱都试好了还会被人甩,活该!】
刚刚从大悲大喜过来的路人cp粉们本以为两个人会干脆承认恋情,本来都已经张灯结彩准备正式入坑,结果收到的仍是这样一份声明,不免也很郁闷。
就连顾苒的粉丝也觉得这样有些不妥了,顾苒的猫爪私信里全是让她给个准确回应。有不知好歹的男人在前,这样钓着一个看起来真的挺喜欢你的男人真的不太好。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几个顶着“xx集团千金”“xxx品牌主理人”“xxx设计师”的认证,平时喜欢在微博炫富晒自拍的用户出来发了几张带照片的微博,带了顾苒钓着人家总裁的话题:“有些事情也不能全怪别人啦~”
照片里一看就是什么晚宴聚会,香槟礼服纸醉金迷。
不过环境不是重点,重点是有人眼尖地在照片中找到了两个人。
一个是很明显,就是顾苒,她一身小礼服,正亲密地挽着身旁男人的胳膊,抬起头似乎在向男人撒娇。
男人并没有露出正脸,但是根据身高身材和轮廓,就是季时煜。
日期显示这照片的拍摄时间是一年半以前。
那时的顾苒跟现在样子差不多,只是打扮的明媚而娇艳,一看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娇小姐,脸颊上甚至还有点婴儿肥。
这证明季时煜和顾苒早就认识,从顾苒撒娇的样子来看,甚至早就亲密。
然而现在是怎么回事?
有人想起顾苒再被扒出婚纱照时,在直播间落寞地说过,她曾经有个前男友,可是前男友不爱她,不要她,于是她就走了,开始自己找工作,当起了主播。
当时大家还一致唾弃那个男人为全世界最不知好歹的男人,这世界上竟然有人舍得让苒苒难过。
而现在,看着信博官博那一封封的卑微追求声明,以及同圈子的名媛们发出来的旧照。
很明显,季时煜就是那个不知好歹的男人。
有些人只看到他现在多么卑微就因此骂顾苒,却不知道这人从前有多么不知好歹。
再看看那些骂顾苒茶,说她钓着总裁宛如渣男不答应人家,怪不得从前婚纱都试好了还被人甩了真是活该的话。
“……”
能答应才有鬼。
太可恶了!
这是能对一个女孩子说出来的话吗!
到底是谁活该,明明是某些男人才活该!
答应个屁!千万不要答应!
一定要让他继续追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