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dc的电影大多都是灰蒙蒙的阴暗色调,但身处其中的现实世界是不会带有任何滤镜的。
随着天边晨光乍现,大地披上一层金纱,积蓄了一夜的寒气蒸腾而起化作晨雾,凝结在草叶上的露珠折射出缕缕微光。
一双黑色靴子在草坪上快速穿梭,皮革上不可避免地沾染了水汽和破碎的草叶。
浅蓝的牛仔裤刚好合身,腰间系着一件黑白相间的格子衬衫,上身是一件纯白短袖,双腕共十只古铜圆环在行走挥臂间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当声响。
褐色牛仔帽轻轻盖在黑发上,墨镜下是一张风靡万千少女的笑脸。
加上身后鼓鼓囊囊的背包,看起来像极了一位徒步旅者。
那座牧场小镇已经在他身后。。
洪非趁着夜色掩映去借了一套还算合身的衣物,并没有想要与小镇居民们深入交流的打算。
他希望那是一座真正民风淳朴、热情好客的好镇子,不想看到所有镇民暗地里都是杀人犯。
时间推移,天色愈发明亮,公路上的车辆也渐渐多了起来。
洪非埋头赶路。
忽地,身后传来一阵欢呼,听上去像是一群男女坐在车上肆意狂欢,也不知是不是从昨夜一直嗨到了现在。
错身而过的时候,洪非抬起眼帘瞟了一眼,现实与猜测没有多少区别,不过这些人都很年轻,看起来像是高中或者大学生,他们手里握着酒瓶,迎着风儿发出无意义地呼喊,另外,他还看到有几个男女朝自己竖起中指。
洪非收回目光。
敞篷越野,价格不贵,但一般家庭是不会买这种车的。
一共七个人,醉意不轻,衣衫不整,不穿上衣勉强可以理解,不穿裤子不怕风湿?
四男三女,不知道是有人需要自己拤,还是有人愿意接受双管齐下。
开车的人也在喝酒,这很不安全。
刚才半个小时一共有十二辆满载的运货卡车经过,证明这条路上车流量不会低,而且很可能是承担货运的主干道。
车祸概率极高。
洪非微微抬头。
车尾,一个金发女孩嘴里咬着一只啤酒罐,面对洪非猛地掀起上衣,随后快速晃动起来。
洪非低头。
便听女孩及其同伴高声大笑,车辆一脚油门快速远离。
洪非摇了摇头:腿不长,臀不翘,小小b杯可笑可笑。
抛开杂念,他一边走着,一边思考自己接下来的安排。
当仁不让排在首位的是解除封印,不过正视自己的内心和力量这种条件有点儿玄,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必然不容易。毕竟他一身实力的确驳杂,统合起来相当不易。正所谓关心则乱,所以不用着急也急不来,加上现在也没有什么强大的敌人需要面对,所以只需要时时谨记、不使遗忘就够了。
其二,安身。
这倒不是什么难题,来时他从龙之维度里取出不少金条,大概能兑到十来万现金,相比之前以亿作单位的积累和花销确实很少,但少也有少的用法。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能搞到合理合法的身份最好,等慢慢摸索到封印解除的途径,再徐徐后图。
其三,强化和刷卡。
虽然封印还在,但是不能因此心生懈怠,毕竟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本身就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所以,虽然我变弱了,但弱有弱的做事方法。英雄也同样有强弱之分,像是超人这种,现在没必要去碰他,蝙蝠侠也暂时不管,但其他很多人都是可以直接进行图谋的。只要慢慢摸清楚现在的剧情轴线,总能找到合适的切入角度。
阳光渐渐地开始热辣起来,洪非抓了抓有些发痒的手臂。
“我走了一夜还多,可我一点儿也不饿,基本不会口渴,而且双腿没有酸痛,看来虽然力量失去了很多,也不能再吸收光能,但是身体大需求依旧不高。”
正思索间,身后传来喇叭声。
回头,一辆老式皮卡打着转向灯靠了过来,速度逐渐降低。
车窗放下,一张棱角分明的帅脸出现,车辆停下,对方嘴角噙着温和的笑容说道:“我看你像是走了很久,要搭便车吗?”
又是你。洪非心里默默嘀咕一句。
他笑着看了看对方,点头问道:“你去哪儿?”
“纽约。”
这个地方我很喜欢。
对方接着又道:”我要去纽约参加一场面试,你呢?”
洪非点头:“我也去纽约!”
对方顿时笑了起来,道:“我可以带你过去,如果你希望的话。”
“谢谢!”
洪非把背包取下后直接放到后车厢,跟着坐上副驾驶。
刚系好安全带,抬头时,对方递来一瓶崭新的矿泉水,他的眼睛看到了洪非额头上滑落的一颗汗珠,目光澄澈地道:“克拉克·肯特,堪萨斯人。”
你好,卡尔·艾尔。
“你好,洪非,你可以叫我‘洪’。”
单音节发音并不是很困难,克拉克点了点头,等洪非接过水喝了一口,他这才慢慢起步。
洪非看了看他的装束,一件普通的浅蓝色圆领长袖衫,一条黑色休闲裤,一双旧皮鞋。
车也是旧的。后边的座位上放着叠好的棉被和一些杂物。
洪非主动问道:“你是堪萨斯人,你一路从堪萨斯开车过来?”
克拉克目视前方,笑道:“没错,我想好好看看一路上的风景。”顿了顿,他又道:“就像你一样。”
他确实把我当成了一个徒步旅行者,他没有透视我的背包,也没有那些神乎其神的超级能力来综合判断我是好人还是坏人。洪非默默下了一个判断。
“开车,不比走路更舒服。”洪非挪了挪身子。
克拉克赞同地点了点头:“确实,一开始真的很累,不过现在我习惯了。对了,你从哪儿来?”
“哥谭。”我的确刚经过那里,这样说也没毛病。
“是吗,那里怎么样?”克拉克竟然有些好奇。
洪非想了想,笑道:“嗯,不太好,那座城市很奇怪,很繁华,也很贫穷。”
“哦?有空的话我想想我可以去看看。”
最好不要。洪非摇了摇头,又问:“你刚才说你要去面试?”
“没错,我想应聘一份记者的工作。”
“纽约?”
“对。”
别去了,你应聘不上,去大都会吧,还是说你不想吃露易丝的软饭,但又想跟人家成为同行?
洪非抿了抿嘴,道:“我觉得你会成为记者的。”
克拉克真诚地笑道:“谢谢。”
十分钟后,前方车辆拥堵,警察指挥着路上车辆缓慢通行,遥遥地能看到警车与救护车的彩色灯光。
“出事了。”洪非蹙眉。
克拉克没有吭声,但也默默点头。
当车辆前行百余米后,洪非看到了肇事现场。
弯道处,一辆对向驶来的大货车车头凹陷,一辆越野车的前端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三分之一的尾巴紧紧贴着货车车头。
红色的血液溅满了大货车的车窗。
警戒线拉开,一块块白布掩盖在四周,从凸起痕迹上看,应该是手臂、大腿或者脑袋之类的东西。
洪非眼神快速转动,在路旁一丛灌木里看到了几十分钟前刚刚看到的金发女孩。
她金色的头发上粘满了红褐色的液体,发丝缠绕着泥土与碎草。
一名警员扶起她的脑袋,只见她的脸色非常苍白,上身的衣服依旧变成了碎布,当警员突然松手的时候,这颗头颅倏地超胸口深深地低伏下去,一截红中泛白的脊骨从脑袋后边突然窜出。
“卧槽!”洪非猛地在车里吼了一声。
克拉克似乎也被吓了一跳,他原本神色凝重地看着一旁的白布,闻声立刻回头看了过来,继而循着洪非的目光往窗外看去。
“别看!赶紧走!”洪非叫了一声。
克拉克连忙把头转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