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头橘灯闪闪,星辉般的河流继续前行。
月亮越来越大。
河面上的点点光晕中,于婉婉继续含泪道:“在《至尊天君》中,我本是名门金鳞阁的大小姐,虽与历天素未谋面,但我二人从小便有婚约。”
“可后来,历天他家家道中落,而他本人又不思进取毫无建树。家里嫌他配不上我,便替我悔了婚,另谋了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事。”
“可是……”
可是按照废柴逆袭玄幻文的标准套路,金鳞阁这边才刚退婚,尔历天便突得奇遇,咸鱼翻身。
不到半年,他突飞猛进的仙法水平让所有人另眼相看,很快称霸一方。因当年退婚一事让他颜面尽失,他从此处处为难金鳞阁,更在后来的仙法大会上废了于婉婉未婚夫的修为,并在后续剧情花式打脸于婉婉一家。
于婉婉一家怕了,立即滑跪,并企图恢复婚约。
尔历天起初不理,但后来见于婉婉梨花带雨确实绝色,又“勉为其难”把她收为后宫之一。
而于婉婉这边,对于尔历天不计前嫌的宽宏大量感激涕零,高高兴兴同女主一起做了尔皇历天的平妻,连带着整个家族富贵飞升,自己并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妥,一辈子感恩戴德。
直到后来,于婉婉修仙有成,进入了下一个世界。
那是一个大女主修仙、恋爱含量几乎为零的世界。她一路努力不断升级,终于化臻入境,一路还算顺利。
可万万没想到,仙女于婉婉仙生最大的坎,是她一时好奇去了时空井,想看一眼自己上一世的生平。
看完差点没气到当场入魔!
太侮辱人了。她如今把一分神识打破时空壁送来这里,就是为了找机会去削死这个男的以解心头之恨!
裴临:“……”
他无奈,伸出手。
光晕中的于婉婉化作小小的光点,落在他手心。
随即另一个光晕中,又有一个短发美人向他求救:“求您帮帮我,我叫书茉,是历天是在《绝色校花的都市仙王》里的老婆。”
校花书茉的人生,每一天都危险重重。
她从小就一个白富美,但有一张太美的脸却给她引来了诸多灾祸。周遭的所有男人都像豺狼一样觊觎她的美色,而周遭女人都疯狂嫉妒她想陷害她。
书茉才十七岁,就已经经历过色狼的成百上千次的调戏、绑架、下药。
好在每次九死一生,都有尔历天来救他。
他是她的英雄。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上只有他能保护她,因此她对他死心塌地,也不介意他与其他好几十个女孩暧昧。
直到下一个世界,她进入了一篇现实向的校园到职场言情文。
她还是绝色校花。
但是长到十七岁,也没有一个人来绑架她。
追她的男生依旧非常多,但很少有被拒绝了就恼羞成怒走极端下药的,偶尔一两个想调戏她的,也都被她伶牙俐齿怼得灰溜溜逃开。尤其是,根本没有女同学天天想着散布流言陷害她。
在现实向的世界,校花高考也不加分,在这所升学率为上的学校,一样要灰头土脸拼命看书。
而进入职场后,美貌可以是敲门砖,却同样也可以是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质疑她业务能力和人品的痛点。她就这么在职场奋力厮杀,最后靠自己闯出了一片天,很有成就感。
直到她四十岁那年,财务自由环游世界,一不小心翻到一本书,《绝色校花的都市仙王》。
一下子让她想起了自己上辈子的降智世界。
那个除了尔历天,所有男的都是色狼下药狂和绑架犯的离谱世界。
她竟被那样的世界观洗脑,竟然觉得花心油腻的男主如此清纯不做作,毕业后就高高兴兴做了男主的全职家庭主妇,伺候他吃喝,对他外面一堆莺莺燕燕春天般温暖。
艹!!!
又一团光晕落在裴临指尖。
小船对面,霍修珣琥珀色的眸里倒映着星光点点,努力忍着笑。
裴教授真好玩。
真的。
明明已经快绷不住了,一整张内敛严肃的帅脸上都写满了“离谱”两个大字,却还是答应了帮那几位姑娘。
一如他每天,明明也都觉得自己离谱,还是愿意偶尔抱抱。
……
尔皇的仇家不止有女孩,也有男人。
叶子昙和文子诚,分别是他在《超级学神:高考满分震惊全国》与《至尊仙君》里的“对照组”。
在遇到尔历天之前,学霸叶子昙一直都是班上第一名。
他为了考上理想的大学,万分努力地学习,每天只睡几个小时,疯狂顶着又困又累的身体疯狂刷题。
文子诚则是仙界名门正派严肃认真的小公子,沧州排行榜上的第一青年俊才。
叶子昙:“我并不是无法接受有人比我成绩好,像别人说的那么心胸狭窄。”
“我只是觉得,他但凡稍微努点力,哪怕只学我一半甚至四分之一的时间我都心服口服!可他呢?一天到晚没事翘课、抽烟、打架,谈恋爱,骚话连篇,从来没见他怎么做过题,最后突然就750分高考状元?还不如直接抓着我的领子往我脸上狠狠抽耳光!”
文子诚:“我虽年少有为,却也并不在乎尔历天后来居上、一步登天。”
“我从小倾慕婉婉,知晓婉婉与那人退婚后便诚心上门求娶,一心只想同她一生一世一双人。”
“可那尔历天却口口声声要讨回什么‘尊严’,将我仙法尽废容貌尽毁,更把婉婉全族踩在脚下欺凌。仙术大会他大获全胜,跪在祖先牌位前慷慨陈词什么一雪前耻大仇得报。但其实他与婉婉之约,不过是二人幼时父母之命,两人素未谋面亦无感情,更何况他那时身边已有数位红颜知己!”
“可整个仙界,却都将此视若无睹。众口铄金替他说话,指责我夺人所爱,骂婉婉拜高踩低。”
“后来,等尔历天功成名就,自己成了至尊仙君,有魔界公主为他退婚。”
“待那魔族未婚夫杀过来,大家却又众口一词,怪那魔族自不量力纠缠不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不服。”
很快,裴临手里已经积满了跳动的小光球。
他不得不两只手捧着,这个时候又听到了霍修珣低低的轻笑。
抬眼一看,男人正略带不怀好意地,笑眯眯观察着他。
“裴教授现在看着,好像以前一个视频里的一只小松鼠。”
“松果太多,捧都捧不下,抓了这个掉了那个。”
裴临:“……”
“你都看到我捧不下,不帮忙拿点,不给解决一下问题?”
霍修珣微笑挑眉,却转脸看向船外。刚才的小船一直行走在茫茫的宽广河面上,此刻却缓缓进入了雨林。雨林的夜晚有比湖面上更多的萤火,还有荧光的睡莲和蘑菇。
“裴教授你看,”他像一个炫耀自己玩具的孩子,“这里真的很美,对不对?”
“美。”裴临无奈,除了有一点点离谱——美是真的美,仿佛典型和游戏里的魔法幻境也是真,但非要说的话,荧光太多了,莫名有点唐采萍那种大镭射的浮夸审美。
霍修珣摇头:“裴教授还真是个一点都不浪漫的人。”
“你浪漫?”
霍修珣没有再回答他,只是指尖轻轻一抬。
裴教授的左手,就发出了银色的光芒,那团银光爬上了他的无名指,缓缓化作一只大小正好的铂金戒指。
裴临:“……”=_=|||
戒指造型很简单,戒面上只有一颗钻。
而所有小光球在看到戒指后,纷纷主动聚集,乖乖被收进那钻里,原本透明的钻石缓缓透出温暖的萤火光。
戒面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道纹路。
一道深深的心电图的纹路——某个人的心跳,暗戳戳又明目张胆地,铭刻在了上面。
“怎么样,喜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