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临作为国家公务员见过的人很多。
不管是正常人还是犯罪分子,都分为愿意积极改造脱胎换骨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两种类型。而他爸妈,明显就属于异常顽固、决不妥协中的翘楚,重来一次,他本来没想幻过要改变他们。
结果却是,他莫名走上了不逃避、直面自己爸妈的道路,还不全是为了捍卫自己。
更大程度上,是为了捍卫……seth?
虽然整个事情潜移默化发展到现在,其实是挺水到渠成的。但是裴临回想了一下,要是放在上辈子、或是放在他刚进入世界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他会做出这样的言行?
他一定觉得那人脑子坏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唐采萍天天听儿子念叨“老师说霍修珣多么多么优秀”、“霍修珣又得了什么什么奖”,被磨得一个头两个大,就连跟闺蜜约了美容也敷着面膜各种叹气:“你看我这个儿子,一点让人不省心!”
“自己成绩万年老二,还不想着积极进取,天天提起第一名就这好那好的。那个第一名你知道的,别人都不敢沾的杀人犯家的小孩,他倒好,偏要跟人做朋友。上次去开家长会老师还当全班家长面夸我孩子养得好,团结同学、有爱同学,我……还得赔笑!”
裴临陪他妈一起来做美容,在旁边乖乖写作业。
闺蜜:“哎,妹妹,世上哪个孩子又是省心的?你还没摊上我侄女那样的呢,家里给她选的门当户家里有钱人偏不要,一门心思非要嫁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怎么拦都拦不住,可比你这糟心多啦!”
唐采萍:“小女孩不懂人间险恶,这种事想一百个点子也得拆散!”
“哪能不拆?我哥我嫂什么招都使过了,没用!人家闹绝食、私奔,总之死活不分。后来哥嫂都说管不了了,火坑也好她爱跳跳随她去吧,现在婚期都定了。”
唐采萍惊讶:“啊?”
闺蜜叹气:“有什么办法呢?孩子非要坚持,说到底做父母的再强硬,遇上这种不争气倒贴的也没法啊……唉!”
唐采萍一阵唏嘘,闺蜜俩一起叹气:“孩子犯傻死活不听劝,做父母的太也难了!”
两小时后唐采萍做完美容,送裴临回家。
车上她思索许久,无奈叹气:“算了,好歹你那个朋友要是能一直优秀下去,长远来看也不会穷,社会地位也不会太差。”
“总比找个穷小子吸血鬼强,”她努力说服自己,“也不至于太亏。”
裴临:“……”
他虽然能明白他妈想表达什么的意思,但这话说出来好像哪里不对吧?
……
裴利斌那边对小杀人犯的态度比唐采萍强硬得多了。
怎奈裴临现在熟练“魔法打败魔法”技能——既然唐采萍一向最喜欢跟裴利斌对着干,他就每周见妈妈时戳戳添油加醋,唐采萍很快就上钩,她都已经勉强同意裴临跟那男孩做朋友了,裴利斌竟敢不同意?
开玩笑,儿子的事他还想说了算呢,当然是全听她的!
逆反心熊熊燃烧的唐彩萍:“这个周末,叫你那几个要好的同学来吃饭,我请!”
周末到了,裴临是服气的。当年和□□大佬谈笑风生的小犯罪分子不仅迟到、还怯生生。
赵星路和楚真淮都能大咧咧“阿姨好”,各种点菜加菜,就他一半躲在人家后面,唯唯诺诺怂得很。裴临再看看他那一身,绝了,这五颜六色都穿得什么?
大亮绿色的葱皮外衣,蓝花大镂空花围巾,运动鞋鞋是镭射红?
那双鞋裴临记忆犹新,是上次逛街不让买霍修珣硬买的,堪称裴临前后两辈子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扎眼最没品位的运动鞋没有之一。
据说,seth今天还是因为衣服换来换去才迟到的,结果挑来挑去,最后就这?
万万没想到唐采萍对这样的霍修珣满意极了。
和儿子一起去楼下拿甜品时,她:“你这个朋友倒是比妈妈想象中要乖,文静,比那两个咋咋呼呼的强。”
“衣品更是可以,一点都看不出来家境一般,你也多跟人学着点。看你天天黑白灰,老气横秋都穿的啥?”
裴临:“……”
拿完甜品,裴临:“加个菜吧,奶汤鲫鱼鱼。”
唐采萍十分迷惑,她家儿子她是知道的,从小学习不愁,就是不像别的小朋友一样奶乎乎可爱。今天奇了怪了,“奶汤鲫鱼鱼”?
等上菜唐彩萍明白了,这道奶汤鲫鱼全桌只有一个人捧场,儿子就是给他点的。
霍修珣这人,一旦喜欢某个东西就很彻底。一大桌子菜,他就顾着一个人小口小口吃鱼,最后把一锅吃了个干净。见唐彩萍盯他,他小小声:“阿姨,这家的奶汤鲫鱼鱼很好吃。”
短暂一瞬间,他的可爱竟然成功蛊到了唐采萍。
怪不得儿子非要跟他做朋友。而且跟可爱的事物在一起多了,他儿子那么没趣的孩子也会跟着一起变可爱?
一顿饭下来,唐采萍对霍修珣的印象极好。
不久后又一周,唐采萍拽裴临去买衣服竟然“偶遇”了霍修珣,更是惊喜地发现,两人对于“好看衣服”的理解简直是你中有我、高度重合。
唐彩萍相见恨晚:“小临你看看,你的同学时尚品味多棒!再看看你,以后都让他给你参谋衣服!”
裴临:=_=
他想起当年在一处时褚巡曾说过,seth这种在黑白两道各种性格迥异的大佬之间都吃得开的人,现实中多半是一只大变色龙,能够迅速察言观色,并短时间内精准地伪装出对方中意的面目讨人喜欢。
如今一看,一点不假。
装得很乖,没几下他妈已就完全上套了!
……
对于唐采萍不仅请小杀人犯吃饭、还掏钱给小杀人犯买了衣服的种种行径,裴利斌当然万分不满。
可无奈再野性难驯的男人,碰到一物降一物的自然法则还是能被整得一点没脾气。他一开始还借题发挥,但被唐采萍修理了几次后也懒得给自己找事了,摆出一副“你们要都是这样想的那我也没办法”的憋屈态度。
人类的底线,就是这样一点点被磨下来的。
裴临谨遵今天得一尺,明天进一寸的原则,开始趁裴利斌不在把人隔三差五往家带。后来就连裴利斌在家,他也光明正大:“爸,今天我同学要来写作业。”
裴利斌直翻白眼,好在那两个人只是窝在房间里,他干脆眼不见心不烦。
当然,在捋直自己爸妈的漫长的过程中裴临也没有忘记去找散布流言的穿越者后账。
操作过程和当初修理尔皇差不多,在霜降世界里,裴临找到了“杜仙泽”上一个团宠世界的原女主。
原女主花瓴,作为众星捧月人人单箭头的团宠“杜仙泽”倾慕者之一,从来没有觉得“杜仙泽”哪里不好。
反而一直都觉得是自己不够完美,才会无法在他那么多又强又美的追求者中脱颖而出。好在她虽然不够资格独自占有他,但毕竟也是他最受宠爱的暧昧对象之一、地位稍微特别一些。
她就知足了。
可万万没想到,一次机缘巧合,让她意外发觉自己本来才是那个世界原本的气运之女。
而“杜仙泽”不过是一个截胡了她所有机缘的穿越者。那些上辈子围绕在“杜仙泽”身边和她斗得你死我做的情敌,原本该全部都是她的裙下之臣。
她无比震惊。
穿越者窃取了本该属于她的一切。还装作好人的样子从属于她的100里一脸温柔地拿出了1施舍她,她却浑然不知还感恩戴,觉得自己比别人被他多偏爱了一些些高兴得彻夜睡不着!
更可气的是,这个世界锁死以后评价竟还很高——
“团宠男主聪明可爱,抢机缘挣扎求生真不容易。”
“而且难得没黑原女主”。
是没黑原女主,都把本该属于原女主的一切偷走了,要是还黑原女主那还是人吗???
花瓴在原本在那个世界里是真心实意喜欢过“杜仙泽”的。
但这一切,止步于她知道真相的那天。
原来她喜欢的人从一开始就小偷和背叛者,他们一起经历的波澜壮阔和动人温情,都不过是她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的傻。
……
裴临还记得,上一次的“尔皇”在被各种前女友在霜降世界里轮番撕了一圈以后,最后是被他未婚妻带走的。
尔皇在这个世界的未婚妻苑雅琼,据小q的说法是什么“同一个作者另一本书的女主角”,裴临没太听明白。
裴临之所以认识她,是因为他上次不小心丢了了小笔记,就是这个姐姐帮忙开车捡回来的。
绑了“尔皇”后的苑雅琼,殷红的唇冲他吐出一口烟圈:“你不会真的以为,喜欢的人被人给魂穿了,正常人会傻傻看不出来吧?”
“难道你以前穿的书里,‘深情男/女配’都看不出来,还会喜欢上比原主更聪明、更善良、更有能力的穿越者?”
“哈哈哈哈……那也可真够‘深情’的啊。”
女人离开前,给裴临透露了一嘴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龙傲天欺负到她男人头上,她自然要狠狠整回去。她说,她会带这个龙傲天去一个“真实世界”。
一个没有修仙设定,完完全全绝对唯物主义的架空古代,男主会生在仙门,手握标准男主剧本,先废柴被群嘲、再努力开挂逆袭,但就在他拿遍所有自以为的金手指时,衙门官兵会找上山来。
他们会摇摇头同情地告诉他,他修了十几年的仙门,不过是一个封建迷信的诈骗团伙。而他的师尊,多年敛财老骗棍了。而他之所以一直是废柴的原因……封建迷信的鬼书,能修出来才有鬼了。
她不信龙傲天从此不会ptsd。
裴临:“……”
另一边,“杜仙泽”也即将被花瓴带去新的世界,她感叹:“我资质浅薄,不像别的姐姐会玩。只就能带他去一个我为女皇的女尊世界了。”
“仙妃出身低微,想要光耀门楣在后宫博得一席之地,唯有努力多生女儿。愿他在那个世界多多努力、抢光其他后妃们的机缘,不断开枝散叶父仪天下,后宫之中总会有他一席之地。”
裴临:“……”
不被情爱蒙蔽双眼的美女们,真是一个比一个彪悍。
事后,杜仙泽原主发了两天的烧,迷迷糊糊重新上线了,他稍微有点不清楚自己最近到底怎么了,满脑子清清楚楚一个基本概念:多喝牛奶能长得高。
可他真的很不喜欢喝牛奶啊?
两天以后,杜仙泽康复回学校,整个人活泼可爱,跟赵星路勾肩搭背。
楚真淮看着那边两人背影,微笑。
和苑雅琼一样,裴临确定楚真淮是书中原住民没错,可这几个原住民似乎多少存在着一些高于普通书中人物的认知水准。
按照小q的说法,这是常见现象,叫“书中人物有了自我意识”。
时至今日,小q依旧坚持万分这里是“书中世界”,对裴临精神世界的猜想嗤之以鼻。
【主人!小q是比男主更高维度的生物,您再说小q是男主创造出来的小q要生气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裴临也觉得,纯精神世界假设是有难以解释的点——宁宁也就罢了,在seth构筑的精神世界里,究竟是怎么做到就连他并不熟的裴利斌、唐采萍、陶阿姨这些人都一个个都塑造得活灵活现、细节精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