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很快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汤姆,这名字让他感觉很熟悉。
没办法,他的便宜父母都是文盲,这名字简单又好记。
这个殖民定居点据老刘所知只有一个人会写字。他只要帮人写信,就可以生活的不错。1841年开春,这里出现了治安官,可惜是文盲,于是写信的就成了文书。
治安官并不是政府任命的,是由定居点公众推选出来的。这家伙据说相当能打,“狩猎”时不但杀的够多,还救过不少人的性命,很有威信。
在汤姆看来,这帮农民有点不务正业。田地种的并不多,一有农闲就跑出去“狩猎”。即使时不时有人回不来,但这些人依旧乐此不疲。
实际上,剥印第安人的皮的收入来的快,比种田安逸多了。可惜这种状况没持续几年,据说那个印第安人小部落一路向西逃窜,跑到落基山脉那边去了。
汤姆对美国这段历史并不了解,所以有时让他瞠目结舌。
随着美国的西进,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里定居,村落就成了小镇。以前还能看到的树林,一片又一片的变成了农田。
到汤姆6岁时,小镇已经扩大到家门口了。原来的营垒所在地,变成了一小教堂,他家和教堂之间大约500米,是小镇最繁华的地段。便宜老爹把沿街的地卖了一点。很是发了点财。
如今这个便宜老爹已经成了地主老财,雇了几个人来养牛,还买了几个黑人奴隶种田。
这几个奴隶让汤姆很感兴趣。
与他想象的不同,奴隶们没有锁链跟镣铐,万恶的奴隶主老爹也没有饿着他们。每天嘻嘻哈哈的,好像很开心,看见汤姆就会脱下帽子喊“汤姆少爷”。除了不能上街,生活似乎还过的去。
汤姆建议老爹在河边建了排木屋给奴隶们居住。
有一次,汤姆问奴隶:“你们为什么不跑呢?”
奴隶:“为什么要跑?”
另一个奴隶茫然:“跑到哪里去?”
另一个年纪大的黑奴道:“跑出去不是被打死,就是饿死。”
隔了几天,汤姆在街上遇见小镇文书,文书很热情的跟他打招呼:“嗨,汤姆小子,你父亲还好么?”
“当然,他在地里看着那些奴隶们干活呢。”汤姆很天真可爱的回答。
文书忽然鬼祟起来,“不要说奴隶这个字眼,要说帮工。”
“瓦特?”
文书咳嗽一声,“因为奴隶贸易是非法的,这里可不是南方。”
“王德发?”
“虽然没人管,但法律上就是如此。好了再见汤姆。”文书直起腰,看了眼汤姆身后的女佣,“你要去哪?”
“听说街上开了家枪店,我去看看。”
“亲爱的汤姆,你的爱好始终与众不同。”
作为小镇知名儿童,几乎人人都认得汤姆,一路上不断有人跟他打招呼。不认识他的,不用说,肯定是新来的。
“这个就是克鲁格家的汤姆,河边镇第一个出生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