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韦剑的速度,再加上甲马符,日行千里绝不是什么难事。
离开义庄,他并没有在任家镇,甚至在任家镇所在的县城多呆。
因为这里有林九坐镇,前段时间,林九又里里外外的扫荡了一番。
不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是想要找到符合自己要求的地方,肯定很麻烦。
而且,兔子不吃窝边草,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还不如稍微走远一点。
在任家镇的时候还不觉得,离开任家镇后,韦剑才有一种感觉,原来自己身处乱世。
韦剑到底是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看到这一幕幕,心中不由得幽幽一叹。
可惜,他最多属于侠之小者,锄强扶弱,做不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尤其是这是一个既然可以用功德气运修行的世界,那自然也有因果业力。
这是滚滚大势,顺之者昌,逆之则亡。
需要有天命的人才能干涉红尘。
不然,韦剑一旦陷入其中,那就彻底不可能超脱了。
“希望我离开的时候能够看到万里山河一片红吧!”
韦剑摇了摇头,也就不再理会了。
除非是犯在自己手中,不然,他基本上都不管,就算是想要管,也管不过来,到底分身乏术,也不可能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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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任家镇,连续赶了几天的路,韦剑终于在一个小县城停了下来。
因为在这里,他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地方。
不是战场,而是乱坟岗!
在县城之外,有一片荒地,这里掩埋着无数尸骨,甚至有些直接就抛尸露野。
运气好的,自然腐化,运气不好的,被什么野狗,乌鸦,秃鹫,甚至人分食了也是常有的事情。
毕竟,这是一个乱世,人命如草芥。
行走在外,枉死的人比比皆是。
不知身份的行商,罪犯,乞丐,甚至是百姓,能用一个草席包住,已经是极为仁义的事情了。
话又说回来,这人多了会出事,这尸体多了也是同样的道理。
别说发生了变异的乱坟岗,就算是普通的乱坟岗。
白天还好,阳光照耀下,总有一些暖意,但是到了晚上,鬼影森森,如同鬼蜮。
别说普通的百姓了,便是国术高手,甚至一些修行之人,在晚上都十分忌讳来到这里。
韦剑倒是艺高人胆大。
不过,他也不是莽撞,小心起见,他并没有直接就闯入其中。
毕竟,万一乱坟岗中有什么成了气候的,自己对付不了的积年老鬼怎么办?
要是自己一头撞上去,岂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所以,在距离乱坟岗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就拿出一根香点了起来。
此物看起来和普通的清香没有什么两样。
但其实懂行的人看到了就知道,这是特殊的引魂香,专门用来牵引鬼魂。
最开始是用来救人,有人离魂了,用此物召唤。
后来,有邪魔之人,用来招魂鬼魂,炼制魔器,鬼器,如同星宿老怪的神木王鼎对于练毒之人一样。
而韦剑此番自然也是如此行事。
唯一不同的是,他将鬼魂招来,是直接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