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不知道的是,沈良平的倒台,确实与方冷秋的那篇文章有关,只不过,哪怕方冷秋和她的导师赵彩云,同样不知道其中内情!
文章虽出自方冷秋之手,却非她的本意,而是来自导师的授意,同时,导师让方冷秋撰写这么一篇文章,也非是公心。
这种捉人痛脚的事情,会严重得罪人的,发这种文章的人绝对不多,当然,如果事实清楚、证据详实,写了也就写了,别人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赵彩云肯定不愿意发这样的东西,怎奈,她有一位关系非常要好的老同学,就职于外省某科研单位,前阵子,老同学向她报怨,一个挺好的晋级职称的机会,被另一位副教授,用无耻的手段夺走了!
手段是不是真正无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同学要求赵彩云替她出气!
老同学手里有那位教授学术论文造假的证据,且自己不方便出手,希望赵彩云发篇文章。
赵彩云没办法拒绝老同学,只能硬着头皮接手,考虑到文章不应该单独描述一件案例,否则针对性就太强了,索性又添了一份,将两份案例丢给方冷秋,嘱咐再增加一些内容,于是,沈良平的“事迹”得以混入文章!
愿意刊载此类文章的期刊同样很少,期刊也怕得罪人,为了达成老同学的意愿,赵彩云甚至搬出了行业大拿李行舟,我有一篇文章,帮个忙给发了吧!
李行舟不好拒绝赵彩云,只得联系了一家关系较好的期刊,而期刊主编虽不情愿,也只得捏着鼻子将文章排入了发刊序列。
主编同意发刊纯粹是看李行舟的面子,却没有真正发表的意思,哪怕文章进入发刊序列,他也有办法再想让文章下刊,没办法,文中提到的一位,也是位不能轻易得罪的主儿。
发刊通知寄出没有多久,主编反手联系到了那位不能得罪的家伙,开门见山,你看,我这里有一篇李行舟的文章,还有几个月就要发表了,文中提到了以前你的一篇学术论文!
那个家伙一听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那篇文章……,唉,当初就是为了节省那么一点经费,才编造了几个数据……,他明白期刊是卖自己人情,道谢后,赶忙运作此事。
他的关系确实厉害,很快,便与李行舟对上了话,那个啥,我对李教授在蛋白表达领域的工作很感兴趣,不如,我们搞一个科研协作吧?
所谓科研协作那只是个名头,其实就是赤果果的利益输送。
李行舟本不愿意发这么一篇文章,现在,实惠来了,他对赵彩云也有了交待,于是,略略矜持一下便表态了,我这边没有问题,但是,杂志社那边不好做工作啊!
只要老李你这边没意见,杂志社那边的工作由我来做,那位不能不大包大揽,这篇文章是他的死穴!
虽然他与杂志社关系很好,也必须做出一些表示,搞定了关键人物李行舟才是重点。
主编满意了,决定将文章下刊,但是,他的目光却落在了余下三个名字上面,那三个名字,在主编的眼中,都是财富啊,没错,他还要再收些利息。
对于余下三位,主编就不是那么温柔了,对不起,咱没那个交情,如果还是如原来那般温吞吞地处理,由着几人慢慢折腾,万一他们知道了文章已经下刊,这个办法就不灵了。
想赚这个钱,是有时效性的!
主编直接将事情通知了三人的学校,唔,收到了一篇文章,让我们杂志社很为难啊!
屁的为难,不就是想要点钱嘛,接到通知的三所学校哪里不清楚杂志社的猫腻,然而,任何学校遇到这种问题,都必须咬着牙认了,这个盖子必须捂下来,一旦曝光,学术造假者固然丢人,难道学校就不丢人吗?
只不过,由于信息不对等,学校并不知道,李行舟的那篇文章,已经下刊!
时间不长,学校的心意,通过各种渠道或方式,送到了杂志社,接下来,就是学校根据情况处理相关责任人。
受其影响最轻的,居然是得罪赵彩云老同学那位教授,他手里钱多,并且与学校主要领导关系很好,直接找了一家横向合作企业,到杂志社打了一个小广告,事情便告揭过。
最倒霉的却是沈良平,事实上,他与大校长的关系也极好,找钱同样没问题,然而,结果并不相同。
康宁师范与其他院校不同,在省教委的密切关注之下,正处在升级改造的关键阶段,在这种形势下,任何纰漏都不允许出现,更何况涉及副校长学术抄袭的丑闻,学校不敢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