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新制度就是选手的工资不能超过联赛规定的工资标准。
而联赛的工资标准则是取当赛季,去掉一个最高标准,去掉一个最低标准,所有队伍给自己战队选手开的选手合同工资平均标准来算。
当然了,往后如果有选手签的是几年的那种长约,那么按照一年的工资多少来算。
这样,联赛的工资标准就有了。
而超出的联赛标准,按照最低百分百依次递增不设上限倍数的罚款制度来惩罚。
简而言之,拿第二届联赛的这个赛季来举例。
所有的十二支战队的平均工资,计算下来大概是2亿金币。
而月光战队,一个队伍给自己的队员开的工资标准,一年是5亿多。
而这个,根据超出5千万,则依次翻倍的基准就是,月光战队如果下个赛季想要继续保持这个战队的阵容,那么他们超出的3亿多金币需要赔付:
5千万+5千万x2+5千万x4+5千万x8+5千万x16+5千万x32
需要赔几十亿。
游澤:你有种再组建一年银河战队出来,老子罚不死你!
月神人有些傻眼了。
尝到了冠军的滋味,他当然想下个赛季继续保持这个队伍的阵容。
但是如果这样,除非孙易峰,黄日升等人愿意降低自己的工资标准,去拿和其他战队上不了几次场的替补一样的工资标准,不然就只能面临解散。
月神自己当然愿意,毕竟战队是他的,一分不拿都没关系。
但是联赛有规定,为了杜绝“始作俑者”这个案例,也就是为了防止“以前有人这么干,那么我也这么干”的事情的发生,联赛从举办的时候就有一个规定:
选手不得无故降低自己薪酬,每次降低自己薪酬需要无其他战队同意按照当前薪酬标准给与薪酬方可降低。
所以月神的薪酬标准是降不下来的。
同理,其他人的薪酬也降不下来。
黄日升和孙易峰想要降薪?想多了,现在其他战队都挥舞着手中的票子想要让这两人加入战队。
压根不满足条件。
当然了,可能有人会说那有没有战队会因为想要恶心人而故意选择不同意想要降薪的某人留队呢?
事实上这几率不是没有,但是很小。
因为……
如果有战队故意恶心人……
那选手也可以干脆去这个战队,拿上一年未降的薪酬,还不是美滋滋。
如果有战队故意又不同意选手的降薪,又不想要这个选手,那联盟就要进行处罚了。
总之,规则是慢慢完善的。
联赛的创办,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而更特殊的是……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很多选手受到了刺激的缘故。
在月光拿到了第二届团队赛联赛冠军之后,在个人赛上,只要是需要月光的战队,对手都表现的很“顽强”。
这个顽强体现在……
我打不赢你,也要恶心你。
有个选手在对战月神的时候,干脆直接放弃了赢比赛的方式。
升本照升,但是爆兵……
只爆一级兵。
就,从比赛开始到比赛打完,就只爆一级兵。
一级兵需要的资源肯定比其他等级的兵种要低。
这吊人就从头到尾在爆兵,压根没停过。
虽然正面作战一触即溃,但是他也没想打正面。
反正防御工事不休,瞭望塔不要,就一直爆兵。
然后像蝗虫一样对月神发动冲锋。
虽然没啥卵用,毕竟一级兵种,打月神的五级兵种肯定不可能打赢。
但是月神还是觉得一阵心累。
没办法,一级兵种再弱,过来了你总归要防守吧,防守就要花费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