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洪荒争渡(咖啡随笔)_第一百零五章鸿钧三讲(2 / 2)_我在洪荒争渡最新章节免费阅读无弹窗_嘀嗒读书

第一百零五章鸿钧三讲(2 / 2)

蓝袍男子倒吸一口凉气。

“准圣大能恐怖如斯!!!”

蓝袍男子神色有些向往的说到。

而这亦是此地众多大罗金仙的常态,因为他们太过于‘年轻了’,他们分属先天生灵却又不为先天神圣,虽然修成大罗金仙但是却也进无可进了。

虽说洪荒当中每个生灵都拥有着无限的可能,但每个生灵都是拥有极限的,而这些生灵却又不见得能够每次都突破极限达到一个新的境界。

唯有先天神圣不在此列,先天神圣潜力无穷,是真正意义上的潜力无限,因此先天神圣永远不会因为潜力的问题困守在一个境界。

能够将先天神圣牢牢困在一个境界的唯有对于道的领悟和那冥冥当中的机缘。

而鸿钧讲道恰恰又是洪荒当中最为强大又比较容易获取的机缘了,因此众先天神圣们对于鸿钧讲道十分在意,对一些跟脚稍弱一些的先天神圣来讲的话鸿钧讲道可能是他们诞生为止遇到的最大的机缘了。

随着更多的先天神圣进入混沌,空旷寂寥了无数岁月的混沌终于有了那么些许的生气,尽管这些生气稍纵即逝。

眨眼间三千年已过,紫霄宫中的三千座紫金神山弥漫着三千道不同的道韵,紫金神山巍峨壮丽,无穷巨大。

紫金神山上盘坐着一位位伟岸强大的存在,无量恒沙世界随着他们的呼吸而生灭,看似他们都端坐于紫金神山之上,但他们却又位于各自不同的莫名时空。

这是他们各自的道韵建立的各自的时空,唯有身形显露在外,其他一切都不得被其他生灵所探知。

这些先天神圣们各自之间并无相互交流,因为他们都在静静的等着那位给他们开疑释难讲解圣道的道祖出现。

“轰!!!”

一道至高,至强,至尊,至大,无比浩瀚而又伟岸的圣威浩浩荡荡的倾斜而下,顷刻之间遍布满了整个紫霄宫中。

在这道圣威出现的一瞬间盘坐与三千座紫金神山上莫名时空之中的三千位先天神圣尽皆神情肃穆,仿佛即将朝拜一位伟岸的存在。

在看到这些先天神圣们神情如此肃穆时,被先天大能们带来的门人弟子们纷纷匍匐在地准备迎接他们师傅或者前辈口中的那位无上伟岸的存在。

“铛”

一声道音想起过后一道神圣的身影出现在了紫霄宫首座的蒲团之上,至高,至强,至尊,至大这些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伟岸与强大,他是一,他是道,他是道祖!!!

他的身影仿佛无穷大却又仿佛无穷小,无论三千先天神圣们怎么看,从哪个方向看只能抬头仰望他伟岸的身影。

“见过道祖!!!”,三千先天神圣齐齐发声,道声震彻紫霄宫,就连紫霄宫外的混沌之气都被震散了一些。

这乃是此纪元最为强大的生灵们齐齐发声,在某个层面他们是能代表某一个时代的洪荒天地的,因此天道亦对他们做出了回应。

“嗡!!”

一声嗡鸣之声响起,随后紫霄宫中漫天华彩出现,时空为之错乱,诸天为之震荡,这是天道赤裸裸的将天道法则展现在了紫霄宫中。

这就是天道对与三千先天神圣们的回应。

洪荒敬吾,吾亦敬洪荒!!!!

鸿钧见此景象心中亦有动容,不过却也是一闪即逝罢了。

随后鸿钧亦不多说废话,直接开始第三次讲道,此次乃是混元之道!!!!

霎时间道音弥漫整个紫霄宫中,而三千先天神圣们听闻道音的瞬间就沉醉其中。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

有欲,以观其徼(jiào)。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载(zài)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

知(zhi)乎?天门开阖(he),能无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生之、畜(xu)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zhang)而不宰,是谓玄德。”

天花乱坠,地涌金莲。

这些全部都是紫霄宫讲道之中常见的现象而已,而众位先天神圣们都已经习惯了,不过众位先天神圣在听道之余还是纷纷吸收这些天花与金莲。

只因为这些天花与金莲之中含有部分天道法则的碎片。

虽然只是天道法则碎片,虽然只是一丝丝,但架不住天花与金莲的数量多啊,因此炼化这些天花与金莲就成了那些资质不够听不懂讲道的先天神圣们现在的主要的事情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鸿钧讲的道已经越来越深入了,此时鸿钧已经讲到了混元的境界了,大道三千,条条可证混元,最后都只是殊途同归罢了,可就算是这样能够听懂混元境界的生灵也只是少数罢了。

目前就唯有第一排的生灵可以听懂一小部分,而第二排的生灵亦能勉强听懂一小部分,再往后者就只能领悟一丝丝罢了。

其余的生灵此刻已经彻底的听不懂鸿钧道祖所讲的内容了,他们此刻尽皆全力的在炼化天花与金莲,毕竟听不懂讲道多炼化一些天花与金莲之中的天道法则的碎片也是好的。

(ps:摘抄自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ps:摘抄自道德经第一章)

(ps:摘抄自道德经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