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当事人想不起来,那就只有去调查旁观者了,路上的行人调查不了,但是事发地点附近的商户却容易找到。
高重九来到大市街,先把牌甲叫来,由牌甲陪同走遍了斗殴案发生当天现场周围二十米之内的所有店家,让店里老板伙计都叫来了,要他们辨认把陈定的照片。
这下,还真找到了线索。一个大市街开纸扎铺的伙计说他见过这个人。因为当天纸扎铺没生意,他就坐在门口看街景。发生斗殴案的时候他的确看到这个人从铺面门口走过。
高重九赶紧追问当时的情况。伙计说好像也没什么特殊的情况,就看到他和另一个人一起走过去了的。
这立刻引起了高重九的兴趣,他马上追问这个人什么模样。伙计说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个男人,体型和陈定差不多,也是明人的装束,看模样也是个店铺掌柜或者大伙计、账房之类的人物。
而且伙计当时的注意力被斗殴吸引过去了,对路人自然毫无兴趣,所以也说不出什么服饰上的具体细节。
“他头部有伤吗?”
“戴着头巾,看不出。”
高重九不死心,想起陈定说过他带来了二百两银子--就算没有银子,从三良到这里也得带几件替换的衣服,总该有随身的行李。
“他身上有带什么包袱之类的东西吗?”
“这倒没有。”伙计说,“空手的。”
“和他在一起的人呢?”
“好像也是空手……”伙计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这个人肩上有个褡裢,紫花布的!”
高重九精神一振:陈定的口述笔录里讲到他丢了一个紫花布的褡裢,银子就是装在里面的!
“是不是很重?装得鼓鼓囊囊的?”
“这个记不清了。我也没注意。”
这些证词至少证明了两点:陈定进广州不是一个人,是和另一个人同行;他的的确确带了一个褡裢--虽然还不能说褡裢里就真得有银子。
问题是这个人是谁呢?陈定的笔录里没有提到他有同行者,而且他再三说自己在城外就被人打晕了。
按照陈定的说法,他是在李家码头上岸,又在五羊驿附近遭袭击的,所以进城的城门不是五仙门就是南门。所以他立刻去了这两处城门,询问了当天的值班的警察。遗憾的是这两个城门进出人流量太大,当班的警察都表示记不清有没有见过陈定和他的紫花布褡裢。
接着,他又马不停蹄到李家码头和五羊驿附近的商户了解情况。获得了一些陈定行踪的零星目击证词。最后他又找到了陈定乘坐的内河航船的船老大,船老大表示自己确实载过这么一位客人,带着紫花布褡裢,从三良到得广州。船上也没有同行者。
“他就在李家码头下得船。”
“有人接客吗?”
“没有,上了岸他一个人就走开了。”
高重九又问这个人有没有什么可疑或者与众不同的地方。
“这人胆子也够大,带着这么多银子一个人出远门!”船老大说。
“你怎么知道他带了很多银子,你看到了?”
“他那个紫花布褡裢沉甸甸的,里面装得自然是银子,难不成是石头吗?”船老大说,“他也很当心,褡裢不离手。一直坐屁股下面,睡觉也揣在怀里。警醒的很。”
高重九回到刑事科,把奔走一天获得的材料整理了一下,得出了三条结论:
第一,陈定的确是一个人来得广州,到事发地点却有了同行者;第二,陈定是带了一大笔银子;第三,银子至少在大市街他被人目击的时候还在,只是背在另一个身上。
“这事情看来不简单嘞。”高重九自言自语道。
晚上,他把调查的情况和自己的看法向李子玉做了汇报。
“很显然,从他自述被打晕到他在大市街被人目击,当中肯定发生了什么。”高重九说,“我看,有必要和陈定再谈一谈。”
“关键就是这个同行人了。”李子玉说,“问题是陈定自始至终也没提到过这个人,会不会是伙计看错了?他只是走路的时候和陈定靠得很近,其实并不相识?毕竟除了这个伙计,没有其他的目击证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