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牌,特别是圆顶式的盾牌,确实是可以抵挡金汁的袭击,对付金汁,也不算是无解,哪怕是举着一把伞都可以挡住,只要身体的皮肤不直接接触到金汁,伤亡就会大幅度降低。
然而,沈四方在看着这些雇佣打着赤脚,顿时有了主意:“撒蒺藜!”
蒺藜,其实并不是守城的装备,而是因为建筑材料。在吕宋的农场里,有一些土著没有被消灭干净,他们时常会去农场里偷东西。
为了防止这些土著爬墙头,就在墙头上用水泥固定铁蒺藜,特别是生锈的铁蒺藜,只要被扎伤,很容易得破伤风。
这种铁蒺藜主要材料是制造工具的各种废角料组建,经过形状各异,大小各异,关键是便宜而且数量多。
不仅仅可以放在墙头,也可以放在果园和必须之路上,对付那些不喜欢穿鞋的土著,特别有效果。
就在这时,惨叫声响起:“啊……我的脚!!!”
“地上有暗器,地上有暗器!”
“好疼啊……”
“该死的明国人……”
尖厉的惨叫声此起彼伏,明明再往前冲上十几步就能爬上云梯,登上城墙去砍杀沈湖镇的民兵,这些日本武士一个个捂着鲜血长流的脚掌,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种小东西很不起眼,但是如果没有穿鞋,一脚踩上去绝对能疼得你哭爹喊娘,而日本武士大多没有穿鞋的习惯。
他们擅长偷袭,穿鞋的话在走路的时候会发出声音,对偷袭不利,所以现在他们就中招了。
这些不起眼的暗器让日本武士冲击的浪潮戛然而止,而民兵们却毫无停歇,排枪一个接着一个的倾泄过来,把那些捧着脚丫子放声惨叫的日本武士成排扫倒。
他正面的沈湖镇民兵,撑死也就一百来人吧,每次只有三四十支火枪开火,怎么这么难搞!
哦,对了,他们人虽然不多,但是火力密度却异常惊人,十来秒钟一个齐射,没完没了,好像他们的枪管永远不会发烫,枪膛里的子弹永远不会打完似的!
该死,他们装弹怎么这么快?他们用的是什么火枪,射速起码比普通火枪快了两倍啊!
这下可麻烦了。
其实,并不是沈湖镇的民兵火枪先进,而是因为这些火枪多,现在的沈湖镇百姓,大人小孩子全部上阵,没有任何保留,小孩也按照规定,给火枪上膛,那些青壮男女,则负责开枪。
这样以来,火枪的射击密度肯定大增,然而,沈湖镇最大的问题还是因为人少,欧洲联合舰队携带了大量的炮灰,特别是廉价的日本人,他们比黑人雇佣兵更廉价。
而且是自己投奔郑芝龙的,招募黑人雇佣兵还要给薪水呢,这些日本人连薪水都没有,管饭就行,而且吃的不用太好,什么恶心的食物,他们都吃得下去。
“沈大哥,你说侯爷会派人支援咱们吗?”
沈湖镇最大的问题就是人少,如果是一个满编制的镇,也不至于这么窘迫,关键是,沈湖镇实在是人太少了。
就在这时,远处烟尘滚滚,沈四方举着望远镜,看着南方的方向,只见南方的土路上,烟尘滚滚,似乎有大量的人马抵近。
在望远镜的视线中,这些民兵们举着各种镇堡的旗帜,比如,郭松镇、张刘镇、东台阁镇等等。
“兄弟,援军来了!”
其实,这个时候,抵达的只是各个镇堡的援军,他们在丰州治安官庞兴旺的带领下,两三千人马浩浩荡荡前来支援。
庞兴旺是辽军军事学院高级进修班的毕业生,海军陆战旅的一名少校旅参谋长,原本他有着远大的前程,只是非常可惜,他没有管住自己的裤裆,犯了错误。
全家军的军纪实在是严厉了,庞兴旺的错误,哪怕放在天雄军,都不算错误。庞兴旺在登陆日本的时候九州岛的时候,俘虏了黑田一成的闺女,也不知道他怎么就鬼迷心窍,居然要娶黑田氏为妻。
只不过,这个口子,全旭不想开,就让他退出了全家军现役,成了丰州的一名治安官。
好在庞兴旺来得及时,要不然,沈湖镇可支持不了多久,只不过,在野战情况下,庞兴旺麾下的两三千名民兵,可真不是欧洲联合登陆部队的对手。
虽然吕宋民兵的装备,放在大明并不算落后,但是民兵,缺乏的就是火炮,而火炮,只有在县城或州城里才有。
看着丰州的援军抵达,胡安·卡洛斯上校望着郑芝龙道:“郑,你表现的机会来了!”
其实,胡安·卡洛斯上校也非常期待,西班牙方阵面对全家军的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