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战机,击毙敌酋。”
林松下达了命令,他要一劳永逸的解决战斗,必须在第一时间干掉那个敌酋。
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只要打死了那个混蛋,笼罩在他身上的光环就会立刻崩塌,这群恐怖分子的狂热也将被浇上凉水,兴许还有机会挽救米国同行。
现在他们可是共同对付相同的敌人,所以统一战线还是很有必要的。
“明白。”
钱东路表示随时可以出击,林松直接下达了伺机而战的命令,不再管那么多了。
‘砰’
钱东路手中的死亡之星开始了怒吼,可惜稍稍有些误差,这不能怪钱东路,只能说我们的狙击手距离米国的专业狙击手还有差距,至少我们还少了一个观察员,为狙击手提供各种数据的助手。
而钱东路只能靠着自己的经验来解决战斗,他却忘了一点,温度对弹道的影响也是那么的大。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子弹偏离预定轨道,但射杀了那个狂热混蛋身旁的一个保镖。
当弹丸击爆保镖脑壳之后,血浆四溅的时候,死亡的声音才划破空气,突破音障传进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这可太具有恐怖效果了,连他们信仰的神的仆人都会遭受攻击,难道他们的神不是万能的吗?
那个煽动大家的混蛋,也是被溅了满脸的鲜血,当时也有些蒙逼了,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死尸,半天都没有动静。
要不是保镖快速地夹着他逃走的话,钱东路的第二枪很有可能就调整过来,击毙那个混蛋了。
“对不起队长,我打偏了。”
钱东路懊恼不已。
“干得好,继续寻找战机。”
林松小声的说道。
“马应龙,你在干什么,还不快点保护主的仆人。”
那个家伙在人群里找到了林松,让他跟着自己去保护刚刚被攻击的混蛋。
这可是好机会啊,林松正愁着没机会靠近那个混蛋呢,现在机会来了,怎么能够放过这样猎杀目标的机会呢。
当林松跟着那厮绕过几道弯儿,又转过几道坎儿,看到了那个混蛋,此时混蛋手里拿着一把手枪,正对着一个被俘虏的米国特种兵的脑袋。
特种兵显然负了重伤,已经危在旦夕,面对着死亡的威胁,并没有求饶,更没有哭啼表现出了懦夫的样子,而是大义凛然,一双不屈的眼神死死地瞪着敌人。
不过就算如此也不能避免死亡的命运,敌酋开火了,击碎了特种兵的脑壳。
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