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有肉,但是只能喝酒不能吃肉,那就不是什么憾事的层次了,那简直就是无尽的折磨……
这几位看着李恪吃得啧啧有声,那满桌子菜发出的浓郁的香气,便下意识的抿着酒,越喝,越想吃肉。越是压制着吃肉的慾望,就越是喝酒……
不知不觉的,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一个个的小脸儿都红扑扑的,有些微的醉意,那股子想吃肉的念头,在心里疯狂的滋长,渐渐的控制不住。
猪肉咋地?
李恪堂堂亲王都能吃,咱就咋不能吃?吾还能比龙子金贵吗?
更何况人李恪还是一个很讲究的王爷,他都吃得不亦乐乎,那味道肯定差不了,再说他也说了,这猪是他自己养着来等着杀了吃肉的,那肯定干干净净没毛病!
心里这么想着,就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最终,第一个受不住的是程处亮。
程处亮出生将门,平素大大咧咧,没什么讲究,就喜好口舌之欲,用后世文明的说法,那就是一个“老饕”,当然了,通俗一点,那就是“吃货”……
吃货,最禁受不住美食的勾引。
程处亮心一横,管他娘的猪肉还是什么肉,瞧着面前这位王爷吃得那叫一个香,他馋虫都快爬出来了,放下酒杯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拆骨肉,学着李恪那般在蒜酱里打了个滚,送到嘴里。
一口咬下去,那就一个香嫩可口,细腻光滑…
程处亮这一吃就再也停不下来,挨个菜都尝了个遍,一边抿着小酒,一边吃着杀猪菜,筷子却舞得飞起,根本不闲着。
秦怀玉几人见程处亮吃得这么开心,心想难道这猪肉味道真不错?
一想到此处几人就再也控制不了自己食欲,都动手吃了起来。
“嘶……”这一口咬下去,几日只觉得满口浓香不肥不腻,妙不可言。
“人间美味啊!之前咋就没干感觉猪肉能这么好吃呢?”尉迟环大叫道。
几人都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同时手中的动作也梦不停歇,大快朵颐起来。
李恪脸露微笑,大功告成,举杯跟几人碰了一个,一饮而尽。
“三哥,这猪肉可不可以让我带点回去,我想给我父亲尝尝鲜!”秦怀玉一脸恳求道。
李恪自然是求之不得,点头道:“没问题,肥的瘦的五花的,还有这拆骨肉,猪血,待会儿自会孤让家仆一样给你们拿点,你们最好让你们家的厨子来我这一趟,学学怎么料理这些东西。”
“谢谢三哥!”
“我们几人无需客气!”
李恪心中欢喜,这几位,可都是身份不凡的皇亲国戚、将门子弟,只要他们接受了猪肉,这个潮流必然会盛行开来。
这以往农家穷户的食物,也能搬上贵人们的饭桌,必将导致养猪的兴起。
也算是为那些穷苦人家开辟一项财源吧。
虽然不会因此大富大贵发家致富,但是凭借勤劳能多一份收益,总是好的。
世界不会因谁而轻易改变,但房俊相信只要努力,总是会在潜移默化之间,发生一些积极而美好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