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媛媛和窦楼平时过分宠溺这个女儿。
而且这也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自然是窦晓晓说什么,就怎么做了。
当即,朱媛媛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儿。
也不敢继续发出任何声音。
任由女儿将自己拉回二楼去了。
窦家别墅客厅中,终于恢复了宁静。
萧琛走过来。
也认真仔细检查了一边余苏。
确定没有增加任何伤势之后。
这才放心地重新回到厨房去做菜。
这一幕,可将一旁的明薇羡慕坏了啊。
“真羡慕苏苏有这么好的老公啊!”
明薇感叹着说道。
余苏却是捂嘴偷笑。
“啊哈?不会吧!明薇姐你不会还是单身吧!”
犹如利箭一般,戳中了明薇的心窝。
她作出一副受伤的表情出来。
“明薇姐,先坐,我去给你们泡茶。”
“是不是有些热?怎么满头大汗啊?”
余苏热情地招待说道。
一手拉着明薇,一手了拉着她妈窦艳霞。
就让二人落座在沙发上。
就在起身准备去倒茶的时候。
余苏也瞧见了明薇额头上显而易见的汗水。
她还以为,是天气有些闷热所导致的。
“啊哈...是有那么一点点热...”
明薇也伸出右手,抽出一张纸巾,擦拭自己额头上的冷汗。
她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说道。
如果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明薇的脸色略有些苍白。
还好今日她化了妆,涂了些口红。
不然的话,就连嘴唇也会被看出泛白。
她那并非是热出汗的,而是身子骨虚弱,出了虚汗。
此时,明薇的左手,微微握着。
自然地放在了腿上。
并没有引起余苏和窦艳霞俩人的怀疑。
那手里,还握着一只活蹦乱跳的虫子。
这个虫子精神饱满,肚皮圆润。
看起来,像是刚吃饱的样子一般。
这种虫子,叫做噬气瓢虫。
能够吞噬掉人的一切负面情绪。
明薇,或许应当称她为毒寡妇。
她做杀手多年。
身上浓烈的血腥气息。
自然是抹不去的。
而在接到了任务改为萧琛的指令之后。
她立即从‘鬼神刹’总部那里要来了全部有关萧琛的资料。
发现,萧琛居然就是余苏的老公。
而这个余苏,也千真万确地就是她那个大学要好的学妹。
最初认识余苏,是在迎新日的那一天。
余苏是低她一届的同专业学妹。
也是那天新生里面,笑的最灿烂好看的那个。
明薇当即就对余苏来了兴趣。
后来,两人又因为有着同样的爱好,在东洲综合大学的文学社中相识。
明薇除了鼓捣虫子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写作。
只可惜,她写的那些,都是些过分忧伤的词句。
对此,文学社的同学们,还送给她了一个绰号。
叫‘明黛玉’。
就是说她多愁善感,总是忍不住感伤。
但——
只有余苏不同。
她说,她从自己的文字间看出的,是坚强和希望。
明薇对于这个美丽大方的学妹,更多了几分兴趣。
渐渐的,两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甚至是好闺蜜。
噬气瓢虫,能够吞噬掉一切负能量,包括杀气。
明薇将它攥在手心中。
只要自己不可以暴露实力。
便可以伪装成普通人一般,接近余苏和萧琛二人。
杀手的敏锐知觉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