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空中,苟楠静静伫立,与黑夜,融为一体。
芮弘方的狂笑不绝于耳,如杜鹃啼血,如子归哀鸣,声声入耳,感人至深。
“这个芮弘方,倒也不枉费,小爷一番苦心!”
苟楠有些欣慰,也有些同情,但,凡是沦落为乞丐之人,又有谁,没一段心酸过往?
有些痛,无法回避,因为,只有痛过了,才懂得,幡然醒悟!
否则,若让芮弘方继续愚忠下去,当他发现,无力回天之时,悔恨交加,怕是,唯有一死而已。
为了昌兰镇分堂的发展,也为了让芮弘方解脱,他苟楠,必须做那,狠心之人。
“好了,既然你已经悔悟,那我便再看看,你芮弘方,究竟有多少本事!”
话音未落,苟楠的身形,彻底融入夜色之中,消失不见。
三天,足足三天,芮弘方,没有踏出草屋半步。
三天后,草屋中,走出一道身影。
袍服雪白,虽陈旧,却一尘不染,目朗如日月,眉间聚风云,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正是,恍如重生的,芮弘方。
不远处某个角落,无人知晓,苟楠微微点头,脸上,满是赞许之色。
这个芮弘方,心魔尽祛之后,倒真是,千载循良汉鲍宣,云仍儒雅故依然。
不久后,学堂中,书声琅琅!
苟楠没有去学堂,只是在远处,细细聆听。
因为他知道,芮弘方一身傲骨,若此时他苟楠出现在学堂之中,难免令其难堪。
倒不如过些时日再去,待得帮众都已淡忘此事,便是彼此心中,再无芥蒂。
“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还是三字经,讲的,却不再是伦理纲常,也不再旁征博引,大篇累牍,毕竟,不过是一群乞丐,如今,识文解字,才是急需。
三个月过去,昌兰镇分堂,越来越平静,唯有学堂,越来越热闹。
平静,是因为,自从习文断字之后,帮众的修炼热情,再次高涨。
能看懂天书般的秘籍,几乎所有帮众,一有空闲,便端坐草屋之中,打坐盘膝,提升功力。
而热闹,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帮众,认识到识字的好处。
也因为,芮弘方授业不再枯燥乏味,学堂中,再无人昏昏欲睡。
无论男女老幼,尽皆放声朗诵,尤其是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更是扯开嗓门,毫无顾忌,朗朗书声,震彻全镇。
一时间,昌兰镇丐帮学堂之名,传遍全镇。
一开始,还有些私塾先生,颇瞧不起这丐帮学堂。
哪知,一众私塾先生相约,齐赴丐帮学堂,欲与芮弘方论道一番,好好羞辱一下,这个有辱斯文的儒生败类。
却不料,一番唇枪舌战后,昌兰镇,再无私塾。
无他,一众私塾先生,纷纷成了芮弘方的弟子,掺杂在一众丐帮弟子之中,齐声诵读。
这一下,昌兰镇可变了天,无数镇民带着孩子,跑去丐帮学堂,纷纷哀求,进学堂学习。
无奈之下,赖正平只好将学堂扩大,如今的学堂,占地亩许,光讲堂,就能容纳千人之多。
可即便如此,学堂仍不够用,每逢开讲,讲堂内,便是人头攒动,水泄不通。
没办法,丐帮帮众如今足有五千人,个个都想,习文断字。
还好他们经常有各种帮内事务处理,再加上很多人忙于修炼,无暇读书,这才让学堂,勉强容得下,镇上的学生。
而这三个月,苟楠从未出过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