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泛起了鱼肚白,太阳浮起,日光洋洋洒洒的照射在了大地上。
是的,天亮了。
按道理,天一亮,赶尸人就要找地方休息了,一是不能打扰到其他的人,在这个年代,人死去之后还是沿用土葬的形式,而火葬只有祭祀或者是罪恶的人才会用火去焚烧尸体。
所以大多数的人对于赶尸都不算陌生,但是不陌生归不陌生,一般的人还是不愿意看到赶尸的,会觉得十分的晦气。
所以赶尸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在白天赶尸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僵尸,非常惧怕太阳,轻则皮肤灼烧,重则化成尸灰。
“师兄,这真的能行吗?”
“林大哥,要不我们还是找个地方,等晚上在出发吧!!!”
阿豪和箐箐,都围在林开云的身旁,有些不放心的劝道。
“没事,你们放心好了,我有谱!”
只见,林开云的手里面有四片大的芭蕉叶,中心对齐,用藤蔓将芭蕉叶捆在一起。
林开云把捆好的芭蕉叶举了起来,炫耀的说道,“怎么样?一点太阳光没有吧!”
阿豪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但又不敢跟林开云对着干,只能底气不足的说道,“师兄,我师父说过,芭蕉叶好像能开尸眼,就算是挡住了阳光,万一僵尸开眼了看到人,就坏了!”
林开云闻言,一脸的不在乎,“开尸眼?就算是开了天眼,有我在怕什么!”
他的这一番话非常的自信,俗话说自信的男生最有魅力了,原本林开云都准备迎接箐箐崇拜的眼光。
结果,林开云失算了,崇拜的眼光没等来,等来了箐箐鄙视的眼光,还撇着嘴说道,
“啧啧!林大哥,骄兵必败,骄兵必败!!!”
“别学个成语就乱说!”
林开云瞪了箐箐一眼,没有理会二人的建议,直接把芭蕉叶插在了僵尸任天堂的背上。
效果非常明显,顿时就出现了一大片的阴凉,将任天堂遮挡了起来。
林开云绕着任天堂走了一圈,自顾自的点了点头,他非常满意自己的作品,说道,“阿豪,赶起来!”
“铃铃铃!”
阿豪摇起了铃铛,直接在大白天赶起了尸。
索性任家庄的周围并不繁华,也没有比邻的村庄,所以通往任家庄的路基本上都人烟稀少,在加上解决了太阳光照射的问题,赶起尸来,到没有什么困难。
这个年代,虽然战乱不止,但是对于环境的破坏,远远低于后世的,没有工厂,没有钢铁混凝土的建筑,到处都是葱葱郁郁的。
四处传来鸟叫之声,前方还有潺潺流水,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嗯?”
“前方的好像有人在唱歌!”
林开云的五感非常敏锐,清晰的听到了不远处有女生在唱歌。
顺着声音寻去,大概率就在前方的瀑布之中。
女生?瀑布?
这幅场景,难免让林开云充满了遐想。
林开云板着脸,一本正经的对着两人说道,“等等,先停下,前方好像有人,别吓到人家,我先去观察观察!”
“是,师兄!”
阿豪乖巧的停下了铃铛。
林开云大步疾行,正好看到下方有一条瀑布,他附身望去,一个穿着绿色泳衣的女子,正在水里洗澡,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