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君婥喜欢吃兔兔,宋清书自然要满足她的要求,并且对她的口味很是欣赏。
兔兔辣么可爱,当然要把它们吃光!
宋清书刚把野兔分好,准备给傅君婥送过去的时候,傅君婥已经按捺不住跑了过来,双眼放光地拿了半只野兔。
她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对着手中的野兔,咬了一口,发出了如薯片被咬碎时的嘎吱声。
野兔最外层的脆皮,确实已经如薯片一样脆了。
这层脆皮,是野蜂蜜和兔皮的混合体,滋味极为浓郁,堪称烤兔的精华之所在。
傅君婥随口一嚼,便被这层脆皮的滋味给征服了。
脆皮之外,是被烤的恰到好处的兔肉。
兔肉紧实,嚼劲十足,又富含汁水,简直越嚼越香。
草药的腌制,去除了兔肉中的腥臊味,又给兔肉增加了一点特别的滋味,让傅君婥越吃越上瘾,简直停不下来。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她手里的兔肉,已经被她吃的干干净净。
而宋清书,还抱着半只烤鸡在啃呢。
宋清书就不像傅君婥那么急躁了,细嚼慢咽地体味着烤鸡的所有滋味。
郁郁葱葱的山林中,有清风相伴,美人在旁,细品烤肉,也算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傅君婥看着宋清书文雅的样子,再回想起自己不顾形象的狼吞虎咽,脸上顿时泛起了丝丝红晕。
她这回算是出了洋相,让宋清书看了个正着。
可没办法,谁让她喜欢吃美食,而宋清书做的烤兔,确实又非常好吃呢,
“你吃完了,要不再来半只烤鸡,反正我自己也吃不完,你帮我解决一下吧。”
宋清书却仿佛没有看到她的尴尬,笑盈盈地把原本就打算给傅君婥的半只烤鸡,又递了过去。
“谢谢。”
傅君婥脑子还在迟疑呢,手已经不听使唤地,迅速接过了那半只烤鸡。
她自己可能都没有发现,此时的她,对宋清书的态度,跟之前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
谁让她的胃,已经被宋清书给征服了呢。
“不用谢,能让你吃的开心,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褒奖。”
宋清书自然发觉了,傅君婥对自己的态度变化,心里可是得意的很,表面上却很是谦虚,说的话都让人如沐春风。
“你的手艺确实不错,比很多大饭馆的厨子都要好。”
“跟你一起行动的话,至少在吃这方面,不会有顾虑了。”
已经吃了个半饱的傅君婥,变得矜持了不少,也开始细嚼慢咽,甚至还有心思回应宋清书。
“这么说,你已经愿意跟我们一起去寻找杨公宝藏喽?”
宋清书挑了挑眉头,有些玩味道。
之前傅君婥对他们意见可大了,甚至想挨个把他们打趴下,让他们自觉退出。
现在傅君婥都开始考虑,找宝藏路上的伙食问题了,说明宋清书的美食攻略,真的起了效果。
这让宋清书很是欣慰。
看来,他还是那个终极舔狗,没有他拿不下来的女神!
只不过对待不同的女神,方式方法还是得仔细斟酌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