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洛杉矶,街上,傍晚时间
夜晚的洛杉矶市中心,是弥乱的,是灯红酒绿的,是狂欢的,至少达米安是这么认为的。
看着这夜幕还没完全下来,就已经是喝着酒,笑得像傻子一样,并且还异常吵闹的夜市街头,达米安感到一丝不适应。
“我想哥谭的夜生活应该比这里要混乱吧...”
星乐拉着达米安的小手,一边穿梭过挤来挤去的人流,一边小心护着手里的包裹,就好像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不过达米安知道,那里面究竟是什么。
“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去夜店,你确定穿这样的衣服没问题吗?”
达米安拉扯了一下身上,普通的便衣衬衫还有外套,不露腿不露手的,就是星乐也是这样,有些不符合自己对于夜店游玩的印象啊。
“我们去那里是有生意要谈,你以为是狂欢放纵吗?还想去美女围簇中,在舞池中扭段秧歌,夜夜笙歌中喝着上千美元的酒?你要是这么做,不用你爸来,我先把你屁股打出花来。”
星乐没好气的拍了拍自己这个便宜弟弟的脑袋,引得后者不满的看着自己,不过有一说一,星乐说的没错,他们不是来玩的,他们是来寻找什么东西,因而来这里做交易的。
只不过这个做交易的对象,是一个夜店老板,而且还是星乐的一个老朋友...据星乐描述,他和这位老朋友的友好程度,已经到了帮对方揍他老爸的程度了。
尽管有很多槽点,达米安都想吐槽,但是现在达米安更想安静的做个美男子,看看眼前的这个便宜哥哥是怎么比自己的捐那啥老爸更疯狂的。
“有他们放纵吗?”
达米安一指一栋大楼上,一个正在播报现场直播新闻的大型宣传屏幕,上面报道的,正是纳新诺市,那些正在现场演唱会的索引者们,星乐的分身体,貌似从早上,一直都唱到了现在,都没有停下来,几乎聚集了大量的市民,在那里聚众狂欢。
他们的口不干吗?达米安真的很想问。
“......”星乐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就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上面正在演唱的,正是自己,作为一个傲娇的人,他怎么会说出来呢。
“星乐,那些舞蹈,我能跳吗?”
“你和我都没问题的啊,不过...只要不是你爸那种粗腰的话,应该可以做到吧。”
(远方的蝙蝠侠:阿嚏!阿嚏!阿——嚏!!!)
没有自觉的引起了某位黑夜骑士的不寻常一面之后,星乐又看向了那边,正有一条长龙排队进店的高级夜店,特别是这座夜店之上,还有一栋设计风格足够彰显土豪的高楼盖在了上面,而在底部,几道荧光灯,勾勒出了一个名字,一个店名——光之吧(l.u.x)。
星乐的那位老朋友,就在里面,也是这个光之吧的店主。
而星乐,就像是整理衣服一样,手里抱着那个包裹,拉着达米安的小手,镇静的走了过去,而且是不排长龙,直接走向入口那里。
“不排队?”
“一个办法,不用排队,还能让他出来见我。”星乐只是这么一说后,随即拉着达米安走到门口那里,不过,很简单的就被穿着哥特风的检票男人给拦了下来。
“不好意思,未成年不能进去。”
也对,明目张胆的放一个十六岁不到的孩子和一个连十二岁都不知道有没有的孩子进去,除非他们脑子被狗吃了。
当然,也有可能他们面前的,真的是两只犬科生物。
星乐一脸理所当然的指着达米安,对验票的说道:
“劳驾,这是你们老板不知道的亲生儿子,我是来带他来认亲的。”
“!?”
好吧,验票的男人一愣,达米安用‘卧槽’的眼神看着星乐,而星乐的脸上那叫一个自然啊,简直看不出这家伙的心跳有没有加速和脸红,真的是...你他娘的连这种话都说的出口!!?
达米安即刻就想把星乐揍一顿,不过还没等他动作,星乐就十分上手的一手夹住达米安的小脸,像洋娃娃一样摆了摆,说道:
“看看这张小脸,蓝色的双眼,黑色的爽发,还有满脸刻满了桃花泛滥的小脸,这怎么看都是你们家老板吧。”
“......”最要命的就是,眼前的验票人居然真的开始在思考了,特别是跟自家老板的面容对比过之后,他就越发确认星乐说的是真的,随即说道:
“呃...你们等一下,我去跟我老板说一声。”
还真的进去了,而这一进去,达米安果断拍开星乐夹着自己小脸的手,冷声对这条狗说道:
“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我不想死。”星乐狗狗,麻烦你做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