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珠世不疑有他:“富冈先生,能换处地方说话吗?”
天快亮了。
中原中也沉默地看着她。
“……”珠世轻叹,“确实,我是鬼——但也是医生。”
“我想抹杀那个叫鬼舞辻无惨的男人。”
……
珠世的住所是一栋双层洋房。
因为担心被鬼发现,平时都用愈史郎的血鬼术隐藏了起来。不过现在鬼舞辻无惨力量再次衰减,可以稍稍放心些。
虽然愈史郎还是对中原中也的到来表示极不欢迎就是了。
中原中也答应来,主要原因是他发现这两人也是重要人物。
“大约四百年前,曾有位武士大人,跟富冈先生一样差点消灭鬼舞辻无惨,”珠世道,“我也是因那时他的力量弱化,才得以摆脱支配。”
中原中也抓住字眼:“差点?”
珠世点头,神色凝重:“是的。富冈先生,我虽脱离控制,但也是因鬼舞辻无惨的血液变成鬼的,所以能够感觉……”
“——那个男人,还活着。”
“啧,”中原中也咂嘴,“被摆了一道啊……”
果然不对劲啊,那个花魁。
“你既然是鬼……”中原中也想起之前对方帮忙救人,“闻到人血的味道不会难受吗?”
“臭小鬼,我们可是一边忍耐血肉的诱惑一边给人类治疗啊!”
中原中也高抬腿抵住愈史郎打过来的肘子,继续说:“还是说,有不食人血肉也能生存的鬼?”
珠世沉默了一会儿。
“很遗憾,富冈先生,据我所知,目前还没出现那样的鬼。”
“我并不会觉得难受,和普通的鬼相比很轻松。”
“我和愈史郎都是,不吃人,饮用少量人血便能生活下去,”珠世道,“或许会让你感到不愉快。但我们也只是从穷人那里买血,买的量也不会影响人体。”
“……没有不愉快。”中原中也回答,心情不是很好。
毕竟,他们只是喝一点人血而已。
自己可是抹杀了一条又一条人命啊。
中原中也不再多想:“你找我目的是什么,不会只是自我介绍吧。”
“是的,”珠世脸色变得严肃,“我猜测,直到富冈先生去世前,鬼舞辻无惨都不会再现身了。”
中原中也:“……”
“但那个男人不会善罢甘休,”珠世道,“之后,也许会有很多鬼来找富冈先生麻烦。”
鬼舞辻无惨,明明超强却过分怂。
压榨员工能力一流,自己一打十,偏要让部下去送死。
“请务必小心,”珠世沉声,“也许会有十二鬼月……”
哦,差点被他打爆的童磨吗!
中原中也心想着,嘴上应了声:“哦。”
怪怪的,有种被绕进坑里的感觉……
自己目的不是回黑手党吗!怎么就被鬼王盯上了?!
——归根结底,就是上司几太,那家伙用计坑自己去对付鬼舞辻无惨吧……不,从对方建议自己来东京府的时候,就已经在布局中了!
中原中也咬牙:“那个混蛋……”
真有种。
“……富冈先生,有件事我想拜托你……”开口前,珠世犹豫了一下。
忽略武力值不说,对方就是个橘发蓝瞳的小团子。会不会太残酷了啊……但和鬼舞辻无惨战斗时的冷静和优势应该没看错。
中原中也:“什么事?”
“我希望你能在拥有大量鬼舞辻无惨血液的鬼——也就是十二鬼月身上,采集血液,”珠世道,“这并不简单……你愿意接受我这个委托吗?”
中原中也能感觉到这位医生是好鬼,不过他没有立刻答应:“你想用血干什么?”
珠世凝视中原中也清亮的蓝眸,低缓而真诚地说:
“我想制作出——”
“能让鬼变回人类的药物。”
“……”
片刻,中原中也有些别扭地挪开视线:“我知道了。”
就顺手帮这个忙吧。
仅此一次。
中原中也一答应,气氛倏然放松下来。
珠世露出真心的笑容。
太好了……
中原中也得到了采血的仪器。
类似针管,插到鬼身上便能自动采血,然后愈史郎的猫就会过来传送。
“我知道了。”
中原中也起身,准备离开,“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再不回去鳞泷老爷子会担心的,义勇会哭的……吧?
“富冈先生。”
珠世叫住他,踌躇片刻,“之前鬼杀队那位先生……是富冈先生朋友吗?”
“啊,那个混蛋啊……”中原中也一脸嫌弃,“才不是。”
“他在白天时出现过吗?”
对珠世的问题,中原中也有些莫名:“有,一个雪天。”
“您和他怎么认识的?”
“藤袭山最终选拔。”
藤袭山……那说明是通过了选拔、正儿八经的队员了……?
但总感觉哪里不太对。
珠世秀眉蹙起,欲言又止:“或许我说这话不太妥当……但那个人,富冈先生还是留意一下比较好。”
中原中也皱眉,想起珠世和上司几太那场暗藏锋芒的对话。
“可以的话——”
珠世盯着中原中也,道:“让他走到阳光下看看。”
在中原中也和珠世谈话的同时——
东京府,银座。
深巷中。
砰!砰!
枪击声后,就是鬼的悲鸣及重物落地的声音。
“唔呼~20分钟,这次也差不多,鬼也潜伏在府里真是帮了大忙!”
少年吹了吹枪口,语气轻快,眼神却是与语气完全不同的死寂。
鬼杀队最常用的武器是长剑,也能根据需求打造其它武器,比如悲鸣屿行冥的流星锤+斧头。
上司几太的枪和子弹,材质是与日轮刀同源的猩猩绯砂铁,也能消灭鬼。
鎹鸦看着上司几太往自己爪子缠小纸条,歪了歪小脑袋。
它跟随的这位队员就跟能未卜先知似的,
虽然不强,但至今,它也没见对方失手过。
上司几太:“好啦!”
鎹鸦黑溜溜的眼睛盯着他。
“放心啦,小家伙,我只是想趁下个任务还没来,找个地方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