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秀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唐红梅,“娘,你嘴上说宠我,可心里到底是大哥重要,是吧!大哥比我重要,六哥也比我重要!”
唐红梅叹气,“话不是那么说,你大哥从小把你们带大,好不容易现在过了几好舒服日子。你说你,你去朱家做什么?你只是你大哥的妹子,去你大哥家住几天这都没什么,那可朱家不是你大哥家,那地方姓朱啊,你大嫂只是个出嫁的闺女,你去是想为难谁呢?”
唐红梅有时候也挺累的。
秀秀这孩子有时候懂事,贴心,听话,可有时候又挺娇横的,让人头疼。
林秀秀道:“我哥在那,我跟我哥一起,住几天应该也没什么吧,娘,就你们喜欢大惊小怪。”
唐红梅道:“咱们是乡下人,去城里借钱,我是舍了脸皮想为你置点东西的,还说我对你不好。你昨天那床被单,还是你大嫂的呢,我也是为了你才拿的,这事,我都没脸跟你大嫂说。”
又说,“秀秀啊,咱们不能跟城里的人比,那些城里人会投胎,日子过得好,咱们再眼红也过不了那样的日子,人得知足啊。你想想,你跟美美跟你二嫂比起来,是不是享福多了?”
在家不用干活,只等吃,新衣服也是年年有。
这好日子,是跟人比出来的。
唐红梅觉得,林秀秀的日子已经很好了。
可林秀秀不这么觉得啊,她觉得自己亏大了,觉得唐红梅跟林家来为什么赚不了大钱,为什么没把她养好?
你看人大妞,还是林家人呢,却在城里过好日子。
凭什么她不行啊?
还不是因为爹娘不行!
唐红梅道:“好了,该回家了,再晚,回去天该黑了。”
林秀秀擦了擦眼泪,对着唐红梅道,“娘,我等会回学校,你回去吧。”
林秀秀算是看明白了。
唐红梅嘴上说最宠她,喜欢她这个小闺女,可事情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六哥打她,爹娘护着六哥,现在在这,娘又护着大哥!
说是为她借的钱……
想到这,林秀秀朝唐红梅伸手,“娘,既然你说钱是为我借我,那把钱给我吧。”
唐红梅犹豫道:“你差多少,给你十块当生活费成不成?”全给了肯定不行啊。
林秀秀心里冷笑。
果然。
她娘就是嘴上说得好听,林秀秀这一次算是彻底看明白唐红梅的嘴脸了,她道:“您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吧。”
她是对唐红梅不抱希望了。
以后啊。
等她长大了,就离开这个让人糟心的家,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唐红梅道:“我送你去学校,再去见见老七。”她也有好几天没去看林清了,去瞧一眼,再给林清几块钱当生活费。
“我要去买数学资料,娘,我等会再回去,您还是先走吧。”林秀秀说道。
唐红梅抽了一张大团结,给了林秀秀,“拿着吧,去买书。”
林秀秀拿着钱,头也不回的走了。
唐红梅看着林秀秀的背影,叹了声气。
算了,秀秀去学校也好。
唐红梅一个人回家的时候,脑子好像清醒了一点,秀秀最近这脾气越发越频了。
钱也是要得勤。
她皱皱眉,这孩子,最近好像有点不懂事。-
前进大队。
宋元青知道留声机的原理,他竟然会修,他还有工具箱。
陈玉真是惊喜极了。
宋元青人真是太好了,还答应帮忙,帮她把留声机修好。
“好了。”宋元青把唱片放到上面,然后打开,音乐响了起来。
这是老式留声机,不用电的。
也幸好不用电,不然,这留声机就算修好了,也用不了。
陈玉听出来了,这歌是《刘三姐》的主题哥,叫“山歌”什么来着,陈玉一时没想起来。反正,这是老歌了。
刘可也在屋里,她听说陈玉有留声机,特意过来看的。
宋元青修的时候,她也一直在呢。
歌声一响,刘可就跟着唱了起来,“……唱山歌来,这边唱来那边合……”刘可唱歌还真不错。
“刘可,你可以啊,歌唱得挺好听的。”陈玉夸道。
刘可一脸得意,“那可不,想当初,我可是想去当歌唱家的。”她声音清亮着呢。
宋元青把工具收了起来,听了一会歌,等歌唱完了,他跟陈玉说了一声,准备走了。
刘可依依不舍,“阿玉,你这里头有几个唱片啊?都什么歌啊?”
“不知道啊,瞎买的,都是二手市场淘的,不让挑。”陈玉道。
刘可眼睛盯着留声机,问:“那还有这玩意吗?”
陈玉道:“我也不知道啊,当时就看到这一个,挺老的,对了,我听那老板说,可能有坏掉的录音机,没什么人会修,好多时间久了,打不开了,就给卖了。”
“真的!”刘可眼睛一亮,“哪买的,我也想去看看。”
陈玉道,“行啊,你哪天有时间,我们抽个空去一趟。”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刘可高兴的抱住了陈玉。
宋元青默默的移开了目光,“走了。”
刘可依依不舍的松开陈玉,突然小声凑在陈玉耳边问了一句,“是不是又长大了?”
“什么?”陈玉没明白。
刘可的眼睛往陈玉的胸上看了看。
那,感觉又大了。
陈玉一巴掌拍到刘可的肩,“乱说什么呢,走走走。”讨厌,这里还有人呢,瞎说什么啊。
宋元青出去了。
刘可跟陈玉挥手,“我走了啊。”
“要不要留下吃饭。”陈玉问。
“不了,你家不是还有客人吗?下次有机会我会过来吃饭的。”刘可走了。
这一天,陈玉没干的别的,就是请宋元青过来把留声机修好了,可以放歌了。
她心情特别好。
下午的时候,陈海推着自行车出去约会了,应该是不回来了。
表姐刘小麦也一直没回来。
陈焰上午疯玩,下午被刘巧云盯着写作业去了。
陈大队长今天回来得挺早的,他到家时,天还没黑呢。
真是难得。
陈大队长一回来就看到自家放歌了,陈玉的屋子围了好几个人,他们搬了个小凳子,正在院里津津有味的听歌呢。
这留声机才唱了一会,周围邻居就听到了,这歌可是新鲜玩意,都爱听呢。
这可是《刘三姐》的主题曲,谁没听过?
“那留声机,修好了?”陈大队长进屋看到了,问陈玉。
陈玉从厨房里伸出头来,“是啊,宋知青跟刘可一起帮着修的,宋知青可真有本事,什么都会!”会修东西,还会帮人看伤呢。
有人应和,“那可不,宋知青教书也好,我家孩子说,他听别人的话听不明白,宋知青讲一遍他就明白了。”
“就是,我过年那段时间,身上天天痒,宋知青给开了药,一泡就好了,你说怪不怪。我还去县里的找医生看过了,可人那正经的医生都不如宋知青呢!”
这说着说着一下子说到宋元青的头上了。
那夸奖的话就没断过。
有人觉得这些人说话太闹了,说道:“你们几个聊天的,出去说,我们在这听歌呢,你们光吵吵,什么都听不到了!”
“对,出去出去!”
陈大队长进屋,把留声机的歌调大了一些,歌声更响亮。
陈大队长听得入了迷。
他也是个爱听歌的人。
晚上吃饭的时候,那一群听歌的人才走,再不走,耽误人家吃饭。
这歌怎么这么好听啊?
陈大队长特意跟陈玉道,“这东西买得好,多少钱?”
陈玉道,“不贵,当时是坏的,就十块钱。”
陈大队长掏出十块钱,塞到陈玉手里,“给你。”
什么意思?
陈大队长把陈玉的留声机搬到了自个屋里,“我买了。”
“爹,你怎么能这样!”陈玉叫道。
“给我听几天嘛,明天我想搬到大队去,我后用广播放出来。”陈大队长想让整个大队的人都听听。
好东西,当然得分享分享。
陈玉把钱还给陈大队长,“那行吧,不过,这东西你可是要还给我的,我以后嫁人还要带过去呢!”
陈大队长没收,问她:“哪买的,给我买一件去。”
又说,“钱你先收着。”
陈玉把钱收了起来,“刘可也说喜欢,过几天我要跟她一起去一趟,要是有,我就帮您买。要是没有,录音机行吗?”
“那东西特别贵,十块钱可买不了。”陈大队长说道。
“二手市场,淘别人不要的,到时候再找宋知青修一修。”陈玉笑,“爹,钱不够你再多给我一点呗。”
陈玉是有零花钱的。
有些是刘巧云给的,还有一些,是上了班的大哥陈海给的。不过那是以前,大哥现在正谈朋友呢,正是用钱的时候,估计以后,陈玉很难从大哥陈海手里要到零花钱了。
没关系,陈玉以后可以自己赚。
刘小麦赶正上饭点回来的。
她是一个人回来的。
回来的时候情绪不太对,林小山没送她。
刘巧云就问了:“小麦,小山怎么没送你回来,不会是吵架了吧。”
刘小麦气呼呼的道,“林小山是个骗子!”
?
陈玉一脸问号。
林小山是隔壁大队的,没听说是骗子啊。
刘小麦还在生气,“林小山的自行车是他堂哥的,根本就不是他家的,刚才,我碰到一个小姑娘,问林小山,借的自行车什么时候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