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族,有显赫的子孙后代,肯定也有落魄的旁支。
更何况温家历经许多代,又经历过动荡的年代,富的更富,穷的也不是没有。
温言的爷爷奶奶便是不太富足的那一类,虽说早些年两人在海城买了房子,可因着两人没什么文化,随着经济发展,两位又渐渐老去,挣钱越发吃力。
他们回乡祭祖时,被他们那一支的亲属讽刺了许久,甚至还有人见两位老人没有后代,只收养了一个小孩,言辞间便流露出看不起的意思。
后来听说两位老人连夜赶回了海城,再没有去过苏州。
对温学礼来说,那只是一个插曲。
但若不是有那场祭祖,他也不会对温言印象深刻。
听见男人夸自己,温言自然是很开心的。
只不过,那时候他才三四岁吧?
他揪着男人的衣襟,有些纠结道:“叔叔,你……你不会恋·童吧?”
温学礼微愣,好气又好笑地掐他的脸:“胡说八道什么。”
温言有点脸热,他这不是害怕万一么。
温学礼笑着摇摇头,和他解释:“去年暑假,我去海城时,第二次见到你。”
温言愣住。
他仔细回忆,记忆里依旧没有男人的身影。
温学礼提醒道:“你当时在一个咖啡馆打工吧?我恰好和朋友谈事,旁边有一桌客人刁难,你非常耐心……你小时候的样子我不太记得了,所以那时我并没有认出你,却对你印象很好。”见小孩睁着那双圆溜溜的黑眼睛,认真地听自己讲话,他声音越发温柔,“第三次见你,是在你爷爷奶奶的葬礼上,我记起了小时候的你,也第一眼认出你就是咖啡馆的那个小孩。”
原来如此。
这样说来,他和男人还是挺有缘分的。
他美滋滋地想。
温学礼捧着小孩的脸颊,温柔地望着他,道:“我想,我可能在第三次见你那天就喜欢上了你。”顿了顿,他补充道,“虽然你当时皮青脸肿。”
温言被逗笑,心口有些酸涩,涨涨的,却也甜蜜。
他觉得好幸福。
在他对男人一见钟情的时候,男人也喜欢上了他。
他们真是太心有灵犀了。
温学礼却有些懊恼,道:“原本我准备循序渐进,慢慢地向你告白……”
温言想了想,道:“你是嫌我们发展太快了吗?”他露出苦恼神色,“可我迟早会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你,到时候还是会向你表白。”
虽然他是因为和男人发生了关系,又被叶汀提醒,才发现自己喜欢上了男人。
可即便没有那么快,他也迟早会发觉的。
他的性子爽直,爱打直球,他很确信自己依然会先告白。
温学礼微微一怔,随即想起小孩主动送他蔷薇,暗示想和他在一起……的确是个直白热情的小少年。
他唇角不禁往上掀:“不,我很庆幸。”
很庆幸和小孩早早地确立关系,把小孩留在身边。
男人的眸子幽幽沉沉,温柔又深情地望着温言。
温言莫名脸热,连耳根也开始发烫。
温学礼低低一笑,蓦地把人压在身下,开始脱小孩的新郎服。
外面阳光倾城,还有鸟语花香,而他们在屋子里做着快乐的事。
这次男人做足了准备,极尽温柔地开拓着,十分顾及小孩的感受。
温言没感觉到痛,甚至还很爽。
最后结束时,他脑袋一片空白,被男人搂着安抚了好一阵才回过神来。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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