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有一些善良的异能者们,他们不想杀害人类,但也不想被人类杀害。
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们决定团结到一起,建立一个自救组织来逃避人类的追杀。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本剧的男主名叫向霆,是一个强大的异能者,在灾难来临之前,他不过是个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
向霆和同学们在学校里躲了几个月,某天向霆忽然发现自己拥有了异能,他的异能是雷电,在全球断水断电的时代,向霆的异能就是宝藏。
他知道自己是异能者后,并没有声张,因为他观察了周围的同学,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异能。
很快,人类脑中进化出来的晶核可以帮异能者进化异能的消息不胫而走。
向霆明白一个道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料到人类和异能者迟早会对立,于是赶在人类大肆捕杀异能者之前偷偷离开了学校。
与他一起离开的,还有他的三个同学,他们都是异能者,四人小队打算绕开人类的围捕,去找异能者自救组织汇合。
而陆时今的角色,也是一个异能者,不过他的异能比较特殊。
“便利店你出来,我鲨了你”陆时今接受完自己的角色介绍,气得想在半空中把自己炸成一朵烟花。
711很无辜“肿么啦”
陆时今骂骂咧咧“我这个角色是异能者这他妈的算什么异能还不如当个普通人”
711大言不惭道“没办法呀,设定如此,这就是一个靠aaa拯救世界的故事呀”
原主是一个程序猿,灾难来临前,他在公司加班写代码写到深夜,刚写完准备发给领导,网络没信号了。
没有信号,自然不能上班,原主在家里宅了四个月,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的变化。
常年不见阳光,原本就白的皮肤变得更白更细腻,样貌也变得更加俊美。
而且他发现自己的五感变得敏锐,本来八百多度的近视眼不近视了,还能在黑暗中看清一千米以外的物体,听觉和嗅觉也灵敏起来。
这些就算了,令他实在无法忍受的是触觉,外界的一点碰触,都会让他的身体敏感不已,这种情况在遇到男性时格外严重,不仅敏感,后面还会出水,极度渴望被填满。
而且原主发现自己对鲜血也有了渴求,食物以及不能让他有饱的感受,就好像吸血鬼一样。
原主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到底是怎么了,但已经看完剧情的陆时今却知道。
原主这种体质,在异能者中属于异类,他们不需要靠晶核来进化,只需要和另外一个异能者进行床上运动,汲取那个异能者的能量就可以进化自己,而喝异能者的鲜血则可维持他们的体力。
被他们利用的异能者,也不会白白付出,他们特殊构造的身体同样也可以帮助异能者来进化。
一开始异能者们还不知道同类里有人进化出了这种体质,他们都以为只有晶核才可以让自己进化。
等有人发现后,陆时今这类异能者,立即变得炙手可热,毕竟异能者曾经也是普通人,若非迫不得已,谁想杀人呢
但拥有陆时今这种体质的异能者少之又少,有黑心的异能者开始猎捕像陆时今这样的异能者,自己利用完后,又拿到黑市贩卖。
穿过来得知这个噩耗的陆时今很难受,仿佛回到了上上个世界给人当炉鼎的时候。
而且他这个角色的结局也很悲催,他在逃亡的路上遇到了男主向霆,觊觎向霆强大的异能,千方百计勾引向霆和他双修,哦不,是和他一起进化。
但原主这人终日与电脑打交道,是个没什么人格魅力的宅男,向霆并不喜欢他,只不过是迫于末世压力才不得不接受原主。
最后向霆不小心被异能者中邪恶的一方捉去,原主把自己卖到黑市,换了一万晶核才救下了向霆,原主的利用价值便到此为止。
所以陆时今才气啊,穿到末世,没有秒天秒地的能力就算了,居然还给了他一个一碰就流水的身体。
难不成以后他都要夹着腿走路吗
“我老公在哪里”气归气,陆时今也没忘记找对象的事。
711“祸兮福之所倚,恭喜你宿主,这个世界里,你老公穿成了向霆不过因为是主角,为了防止主角改变剧情,所以他不会有任务者记忆,只会以为自己是剧情中的角色。”
咦,那就好像不用夹着腿走路了
陆时今又问“绑定的什么系统”
711“救世系统。”
陆时今替向霆头疼“虽说一般故事里最后都是由男主来拯救世界,不过想要拯救这个末世,难度是不是有点大啊天灾,还有人类和异能者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想想就头大。”
711“所以你要帮助向霆成为最强者呀。”
陆时今忽然灵光一闪“这个系统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我靠aaa拯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