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给超反们递帽之后(征十郎)_混战(1 / 2)_[综英美]给超反们递帽之后最新章节免费阅读无弹窗_嘀嗒读书

混战(1 / 2)

尼克·邓恩抬眼看看空中那个白色身影,半覆盖的头盔露出张十分英俊、充满狂气的脸,他大摇大摆地停驻着,傲视地俯瞰这片林地,即使周围没有摄影师和闪光灯,他整个人也如同天神降临般神采奕奕,像大片里会有长镜头定格的那一刻。

但尼克脑子里闪过的却是另一副画面——

一双焦糖色的眼睛里全然是信任与迷醉,像颗刚被烤熟、烤化了的,美味又甜蜜,薄薄的衬衣紧紧贴着身子,浴池里的温水让那件衣服从里到外湿到彻底,深棕色的头发被□□过似的,发梢有些毛毛躁躁,略显红肿的嘴唇不停喊着尼克的名字。

而眼前这位,他冰蓝的虹膜灼热如烈焰,深黑色的头发浓密却沉重,气场惊人地危险,霜雪般的铠甲了无温度,寒冷地叫人心里直冒凉气。

“我回来啦。”他笑着说,“跟你身边的人打个招呼。”

他降落下来,伸出双手搂住尼克,绝境病毒改造过的身体可以平视对方,全新的角度下那天赐的脸庞仍然璀璨夺目,让人弥足深陷,沉沦其中,再不理旁事。

他想要放纵自己去体验久未品尝的极致乐事,此时此刻,一分钟都不想多等。

坚固的铠甲纷纷化成液态,丝丝缕缕从他身上褪去,抽丝剥茧般露出里面中空的肉\\身,在燥热难耐的阳光下,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他就这么暴露了自己的全部。

全无羞\\耻,更没有丝毫遮掩。

“我不能一直蒙着身体,不让世人欣赏这一切。”他伸出粉色的舌尖舔了下嘴唇,弄出些湿漉漉的色泽,整齐的贝齿也淋着层水光,看的人越发口干舌燥,“屠龙的勇者,听说你在棕榈林里待了好一阵,我身上正好藏了不少水——在这。”

他微微张开嘴,展露波光潋滟的内里,邀请地直白又大方:“如果你渴的话,可以全部拿走。”

尼克感觉牛仔裤被拉了拉,一双手顺着往上移动,攀着他的背阔肌找寻绝佳的借力位置,不过他全部的注意力都被凭空消失的铠甲带走了,“你的铠甲是藏起来了吗?”

钢铁侠邪气地笑了笑,共生体铠甲的基础材料取自一种可寄生的外星生物,是全液体的智能金属,可以随时凝固,随时放出、收回等等,说起来还得感谢尼克的列表,他大概讲了讲原理顺便提议道,“你的调查记者朋友经常用寄生体和你找乐子吧,这个铠甲也同样能做到。”

站在离他们三米开外的欧文已经听不下去了,可怜的退役军人差点没端住自己的枪,“拜托你们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吗,这附近全是恐龙!”

托尼扫了欧文一眼,那冷冰冰的视线威压尤甚,虽然还是笑着的,却明显因为扫兴而泄露出危险的狂躁。

然后他就被人亲了一下,这一吻轻细又缠绵,好似交尾的鱼儿般,像即将翻云覆雨时特有的前奏。

“现在铠甲是和水藏在一起吗?”充满诱惑力的男声在他耳边沉沉低语一句,“我想找找看。”

为这天使的妙音,他又兴致高昂起来,握着尼克的手往后探去,“aybethere”

托尼不依不饶地看着尼克,看着那张见鬼的迷人嘴巴,他过去曾为这张嘴里吐露的甜言蜜语开心过多少个日日夜夜,后来就为此难熬地挨过了同等的昏暗与混乱,宿醉和酗酒能抵抗过天黑之后的时段,折磨人的空虚却在每个清醒的黎明如约而至。

尼克·邓恩,他是真想杀了他。

用共生体铠甲固定住有力的四肢,亲手掐在他的脖子上,十根手指深深地陷进皮肉,让强有力的脉搏在指间跳动,直到越来越弱,然后亲眼盯着他朝三暮四的双眸失去光亮。

而尼克却对犹如实质的目光坦然受之,用那张他恨透了的嘴巴耐心地吻着他,温柔氤氲,就算真有铠甲此刻也要在密集地攻势下溃落成水。

这会他才想到,铠甲早在一见面就收起来了。

呵,为他在全纽约城发售绝境病毒谋取暴利的事,媒体记者还说他是个脏心烂肺的万恶资本家呢,若是瞧见眼前这副丢盔弃甲的狼狈模样,他们要笑开了怀吧。

毕竟他们嘴中自负自傲,整日沉迷派对享乐的托尼·斯塔克其实是个没有底线的人,对此前一走了之的未婚夫笑脸相迎。

“看你笑真是觉得赏心悦目。”尼克·邓恩赞美道,他的眼睛如初见时那般醉人,嘴里又开始吐露蜂蜜般的软语,“我仿佛看到了神话里的纳喀索斯。”

“你是在说我自恋吗?”托尼微微抬高下巴,“全世界不该欣赏我?”

“或许,是因为你比水仙还要令人爱慕?”

这句恭维正中托尼的心窝。

他记起对方为结束关系而留下的信笺,上面什么都没写。

托尼看着那张纸,却读出了千言万语,自他从阿富汗回来,再飞上天空,就一次也没笑过。他的未婚夫挖空心思,用风趣幽默的妙语连珠想让他开心点,但都不见起色,后来兰森·罗宾逊就出现了。

想起他托尼的共生体铠甲差点直接变换到攻击模式。

兰森总是邀请尼克去酒吧看什么喜剧演员表演,为了想方法能逗笑他,尼克当然欣然前往,结果有一天,他们刚出门没多久就打回来电话,兰森告诉他,尼克不知道喝了酒保递过来的什么酒便昏迷进了医院。

然后他的未婚夫就失忆了,还觉得他的所有痛苦与不开心都是因为自己什么忘了他们的过去。

简直活见鬼。

就和演烂了的肥皂剧一样,狗血又寻常,现在还活生生重现在他身上。

事后他确实沉寂了很长时间,久到尼克和别人订婚了,后来又变得孤身一人,那时他喝着对方最喜欢的杜松子酒,觉得事情肯定会是这么个走向。

他的未婚夫高中时代的恋情就从来熬不出几个月,因此显而易见谁在他旁边都留不了多久。

想着时间还早,他偷偷穿上铠甲跑去华盛顿特区外,尼克当时在马克西莫夫家,给变种人孩子们当家教。

天空正下着雨,他降落在门边,想去窗户旁看一眼尼克,而抬头的瞬间,有一角红色的披风从眼前飞逝过去,再看却什么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