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昭的突然出现,把秦恒吓了跳。
虽然他已经从母亲秦夫人口得知,叶昭对他毫无半点情意,但是,他依然为叶昭的胆大包天感到膈应不已。
秦恒生活在个女子不能有半点出格的苛刻国度,叶昭这种行径,就如同群温顺乖巧的小羊羔里陡然蹿出只凶残无比的大尾巴狼样突兀。
是以,哪怕他明知叶昭很可能是真心仰慕自己兄弟,也依然对她的靠近打起了十二分的戒备。
“郑三公子这是怎么了?他瞧上去脸色很难看。”连上次见到还算红润的唇都变白了。
“他什么事都没有。”秦恒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样道。
不怪他对叶昭的问话如此敏感,这些年来,随着时间的流逝,郑明旭的病情是越来越严重,也因此,京没少人谣传他命不久矣。
秦恒自幼和郑明旭起长大,这样的话,别人能听,他却是万万听不得的。
“秦三公子,你别误会,我没恶意。”昭昭知道他们兄弟感情好,“我就是想说,如果你相信我的话,我可以让他舒服点,毕竟,大夫赶过来也需要时间。”
托合德长公主的‘福’,这条街现如今人流密集得很,想要挤进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你……你这是说的什么话?”秦恒的脸色瞬间涨成了猪肝红。
什么叫我可以让他舒服点?
这是好人家的闺女能说得出来的话吗?
难怪那天她会撇脱丫鬟跑到阿旭书房里去找他。
这的确是她干得出来的事!
昭昭被秦恒这面红耳赤的模样弄得先是愣,旋即恍然大悟。
她虽继承了原主所有记忆,但到底不是原主本尊。
因此,很多在她看来十分正常的话,对这个世界的人而言,就十分的大逆不道了。
不过就算她知道自己错了也不能改口,因为她没办法解释,作为土生土长的大家闺秀——即便平日叛逆任性——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只能假装出副并没有发现自己口误的样子,继续用充满关切的口吻毛遂自荐,“我乳娘是医女出身,我曾经因为闲着无聊和她学过点救人的手法,如今事急从权,郑三公子眼瞅着就要痛死了,你总不能就这么看着他苦熬吧。”
她却不知她这样的举动,变相的向秦恒和郑明旭证明了她对后者的浓浓情意。
在这个男女大防大如天的朝代,即便是未婚夫妻也罕有能单独相处的时候——这也是当日小阮氏看到叶昭和秦恒共处室时,当机立断要把小女儿的婚事让给大女儿的原因所在——更何况在众目睽睽之下肌肤相亲……
秦恒神情怪异的看着昭昭,“事急从权?叶大小姐你知不知道,你要是在这么多人面前碰了阿旭,阿旭又不肯娶你,你这辈子都完了!”
“我没秦三公子想得这么多,我只知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当初乳娘教我手法的时候,可从没说过让我见死不救。”
昭昭在秦恒不可置信的目光,把推开他,略微提起截厚披风的下摆,踩着脚凳上了车,紧接着,半分踌躇也无的把自己的手稳稳的放在了郑明旭肿胀的已经变形的膝盖上。
郑明旭被动嗅闻着扑面而来的香风,三魂七魄都仿佛因为眼前女子的举动飘出了躯壳。
即便秦姨和阿恒已经不止次告诉他,叶府的大小姐对他往情深,郑明旭都没放在心上。
他的残疾和体弱,虽然让他退出了京城高门女婿的名单,但还是有些意图靠嫁人改变命运的投机女子打着心悦他的名义不断接近他。
而他也正正巧的对这种攀炎附势的女子厌恶到了极点。
虽然当年那场对外宣称的‘意外’已时隔多年,但是郑明旭依然没有忘记自己小小年纪就被父亲的妾室推入池塘里的场景。
那时候,也是隆冬。
他因生了场风寒,母亲板着脸找他院子里的下人们训话,穿着身厚绸袄的他觉得无聊,趁着大家没注意,迈着小短腿偷溜出去,跑到公府里的小花园玩耍,结果就遇上了那个蛇蝎心肠的女人。
那个女人是他父亲从府外带回的外室,在外地跟了父亲七年,却直没有生育。
对他母亲这个十分抗拒她进府服侍,还连产下了三个儿子的国公府主母可谓是恨之入骨。
她见他孤身人在小花园玩耍,时鬼迷心窍,想让他母亲尝尝痛失爱子的滋味……居然把毫不设防的他推搡进了已经结出层寒冰的池塘里。
他因为身上绸袄的缘故在池塘里沉浮挣扎许久,才被发现他不见,出来寻找的丫鬟婆子发现,闹哄哄的救上岸。
待得后来,那女人虽在祖父的强硬坚持下活活杖毙了,他的身子骨也彻底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