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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1 / 2)

神明不许我恋爱 云迷 1888 字 2020-04-15

时间在充实的学业中飞快地走到了周六。

方钺迷茫地掀开眼皮伸手关掉闹钟,看着备忘录中记着的“市图书馆探秘之游”的日程提醒,缓了半天才想起来自己几天前曾经热衷于研究神秘学及其背后的神话来着。

中间这些平淡的日常生活几乎让他忘记了那些从未有过的世界观被扩充和挑战的刺激感,心中满满的求知欲也被消磨得所剩无几了,一下子就不是很有起床的动力。

不过他在床上打了几个滚儿,还是艰难地爬了起来。

既然早就设计好了这趟出行,那还是坚持着去打一次卡好了,反正市图书馆也不算远,与他们学校只相隔地铁五站地。

方钺麻利地收拾好自己,仅仅随身带了手机便出发向目的地行进。

周六的早上地铁里的人依然不少,方钺的身高超出标准水平线一截,站在人群中便只能看见一堆黑压压的后脑勺。

他没有玩手机,而是专注地扶着把手,有一下没一下地瞧着地铁内部小电视里的农业频道。

正感叹“玉米们有在好好长大”的时候,余光却瞟见地铁门与座椅隔出来的小角落里,有一个奇怪的女孩子,正面朝里死命往角落里缩。

方钺感到有些不对劲,地铁里人是多,但是还没多到把人挤成饼的地步。他的目光飘到女孩身后的中年男子身上。

那男人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西装,尽管今天是周末,他也像一个一本正经的上班族一样提着公文包,脸上的表情十分严肃。

他时不时伸手看看腕上的手表,仿佛很赶时间的样子。

然而方钺眼尖地注意到,那人的另一只手正缩在阴影下,不断地向身前蹭过去——他在骚扰那个女孩儿。

方钺的怒火一下子就烧起来了,他最讨厌这种人渣败类,几乎立刻就要冲上去打掉那只咸猪手。

可是理智又及时地提醒着他,自己贸然出声或者直接出手制止或许会让那个受害女孩感到丢脸。

万一她不想被人关注,那自己可能会让她有些难堪,但是这件事必须要管。

方钺不再多做考虑,他一边说着“抱歉”,一边做出要下车的样子,往车门处跻身,不一会儿便来到了那两人身边。

然后他十分自然地插到了猥琐男和小姑娘的中间,伸手扶着头上的栏杆,两脚坚定地站定,保持着跟女孩子的距离的同时,也保护她不被猥琐男近身。

当然,他也不忘狠狠地伸出脚踩着猥琐男的劣质皮鞋,并且敷衍地说出一句“对不起”。

那语调还是跟孟维一学的呢,还挺有让人冒火的功用。

但是方钺没有想到,他自己的屁股上竟然也传来了一阵奇怪的触感。

……那个恶心的男人,竟然连他也不放过?!

恶心和惊愕的情绪一起冲击着大脑,方钺正准备把人绳之以法,然而伴随着地铁到站的提示音,中年男人脸色有些不自然地飞速迈步往门外冲。

可是方钺恶心得快吐了,他不准备咽下这口恶气,看着那人占了便宜就想跑的背影,他要从身后狠狠地揪住对方的衣领,然后跟着下车狠狠地揍人一顿——方钺是这样想的。

但是没有料到,奇妙的事情发生了。

地铁的车门竟然出了故障,在那男人走到中间的时候,本来打开的门竟然又突然合上了那么一刻,然后就听中年男子一声凄厉的哀嚎响彻云霄,整个车厢的人都抖了三抖。

方钺无比震惊,他看到了分外惨烈的画面。

中年男子的关键部位,竟然就那么刚好地被夹在门中间,这致命一击挨下来,哪怕这人成不了东厂的公公,恐怕也能让他那本就微小的物件形同虚设了。

方钺都愣了,呆住的同时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感。

车门再次打开时,那人已经直接倒在了地上,他捂着自己的关键部位,额头上全是冷汗,叫都叫不出声。

地勤人员赶紧上前把人架走,周围的群众各个都在举着手机记录下这活久见的一刻。

之后扒出这名男子是多次猥亵女性的惯犯时,这些一手小视频都成了社交网络上流传着的主力军。

网友们纷纷称道“苍天有眼”,并且强烈要求交通部门不要赔偿医疗费用——当然,此乃后话。

方钺因这场奇妙的经历耽误了一点时间,但是心情变得异常愉悦。

他仰头望着市图书馆宏伟的全貌,对于自己即将开展的“大海捞针”行为都多了那么一点儿信心。

但是当他在外文书库面对着一排排令人头大的书名,翻阅了上百本也没发现什么与神话沾得上边的图书后,那点儿信心已经被消耗得分毫不剩。

他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书架的最后一排。

外文书库本来就“人迹罕至”,现在他所处的地方就更偏僻了,不会有第二个生物探访。

方钺坐在一边的小木桩凳子上反思着自己为什么要做这种无意义的事情,在这时他偶然看见了面前这排书架的最底层有一本不算厚的白金色皮质封面的图书,没有题目和作者,简洁到令人在意。

方钺把它小心地抽出来拿在手中,正要碰运气翻看,静谧的环境里突然响起了出人意料的声音,并不大,但是过于不合理。

“……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

方钺吓了一跳地站起身转过去,看向发声的“不速之客”。

那人的相貌一如既往的英俊,雕塑般精致的五官,黑如墨汁的头发自然定型已经胜过无数靠脸吃饭的明星。

那阴郁的气质如浓雾般散不去,只是其中似乎还掺杂了点别的东西,甚至有几丝诡异的圣洁,叫人感觉可望而不可即。

他还是穿着一套黑色的衣服,只是白皙的手腕上多了一条奇怪的腕带。

为什么方钺的形容会这样有比较性呢,因为他见过这个人,不仅见过,还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