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头那人身形魁梧,就算是端坐于马背上目测也是七尺有余。
肤黑粗糙,额阔饱满双目如炬,眉目浓重,唇方口直,再配上一脸的络腮胡子,端的是威风凛凛生人勿近之相。
因为蓄着络腮胡的原因,也看不出来到底年岁几何。
主人如此,就连他胯下的马也是随了主人,健壮矫捷。
男人骑着马追着前面的野猪而去,后面跟上来一个二十四五的年轻人,虽不如面前的大汉魁壮,但也是一身的腱子肉。
同样皮肤黝黑,且是历经风霜的粗糙汉子。
看了他们一眼之后,也追着前面的人去了。
“唉,咱们这是遇上截胡的了吗?”
孟至勋看着前面跑远的野猪和人,喃喃的问道。
“也许,截胡的是咱们。”
他身边的郑萧回道,语气笃定。
“既然是有主了,咱们再去找别的就是。”
这林子可不是她一家的,野猪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没有必要为了一头野猪跟人结怨。
况且,这头野猪也确实是人家先追的。
说着,她一夹马腹,牵着缰绳往另一个方向而去。
季安鹤没有多说什么,也打马跟上去,留下孟至勋多往那边看了两眼,最终也跟上。
他心想,蓉姐儿都说不要了,他还有什么办法,反正他也猎不了。
只是,这乡下地方竟然有如此人物?
那两人虽看似粗糙,但就凭那一身的气度,也绝对不是一般人家能养得出来的。
算了,他还是不去招惹麻烦。
等他再追上去的时候,郑蓉已经猎下了一头野羊。
季安鹤箭下也没有落空,就只有他和郑萧还是什么都没有。
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他也习惯,没有多丢人的。
在庄子上玩了几天,打猎跑马,亦或者是切磋武艺,累了就坐下来品茶闲聊,可以说是惬意自得。
只断断的几天,季安鹤便发现,郑蓉这个女子,当真是与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同。
就她那份洒脱肆意,便是世间大多数男子都不曾有。
若她为男子,定然是能封侯拜将,指点庙堂的人。
“季兄,趁着春光灿烂,咱们去游湖吧?
说了是我要带季兄游览京城,还没有开始呢。
蓉姐儿这里也是耍得差不多了,咱们再进城逛逛。”
也是这几天的相处,孟至勋对季安鹤的态度彻底的转了弯。
甚至还暗地里可惜来着,就是季兄年岁大了些,他家表妹又已经与五皇子定了婚约。
不然的话,就他们俩这一暴一静的脾性,还真般配。
没见他们俩天南海北的都能聊到一处去吗?时常都是说些他和郑萧都插不上嘴的话题。
季兄走南闯北的,自然是见多识广,可是蓉姐儿,也没有见她出过京城,怎么什么都知道?
比他这个表哥,知道的还要多,着实有些打脸。
与他们相处这些日子,季安鹤也算是敞开心扉的相交,他出门本就是游历,也没有个确定的目标,既然是合得来,也就没有再拒绝的理由。
况且,他也不想拒绝。
“如此,那就要劳烦至勋,我也能看看京中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