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的眼睛瞎了,为了救顾夕。
没水没电,屋里弥漫着一股臭味,每天都吃面包,忍了三个星期,原主实在受不了了,决定出去看看。
不顾沈朝的叮嘱,顾夕穿过脏污的楼道,来到小区外。
天上太阳炙热,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烂的味道,因沈朝定时猎杀,小区内晃悠的丧尸已经很少,原主心渐渐放松,想要去外面的超市看看。
然后好死不死,遇上了丧尸。
一只晃晃悠悠,掉了只胳膊,头发如枯草,面目腐烂的丧尸走了过来。
“啊!”
一声尖叫。
引来了搜寻物资的沈朝,也引来了小区外的丧尸。
“夕夕!”
沈朝护着原主,且战且退,但是原主太害怕了,不断尖叫,引来了更多丧尸。
沈朝寡不敌众,只能将背包扔给顾夕,让她跑回去。
泛着熏天臭味的丧尸,面目恐怖,原主二话不说,抓着包扭头就跑。
瑟瑟发抖躲在屋里,原主用被子盖住了脑袋,不知过了多久,她听见沈朝的声音,在门口,好似在呼唤她。
“夕夕,夕夕。”
原主起来,拿起门口的棒球棒过去:“谁?”
“阿朝!”
原主立刻打开门,但下一秒她就被吓到了,沈朝双目灰白,身上脏污,竟然瞎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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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朝,我去寻找食物,你在家等着好不好?”
当时原主是这么跟沈朝说的。
说完之后掰开沈朝紧握着她的手,将他留在了满是丧尸的小区,自己顺着窗户上的绳子爬下去,悄无声息地和许威一伙人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