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水达到了目的,干净利落地解开了包裹。
一颗人头显露出来,断颈处渗出暗红色的血液,伤口平滑无比,砍下它的人一定是个高手。
死者肥头大耳,去得很安稳,年纪在四十多岁,非富即贵。
“人...人头?!”
郑直惊叫一声,胃里一阵翻滚。这还是他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死人,而且还是以这个骇人的形式,自然难以接受。
人头是汪金水提来的,他口口声声说“办妥了”,想必人也是他杀的。
对了,人家可是杀手。
杀手...
我怎么会和这么危险的人打交道,还称兄道弟呢?
这里是古代,人命如草芥,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郑老弟,你别一惊一乍的,不就是个人头么?”汪金水敲了敲人头的大脑壳,“它死了,又不会吃了你。”
“金水,你别吓着郑公子,毕竟他还年轻,没见过这场面。”
刘福淡淡说。
“刘爷,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手上都有几十条人命了。”
郑直瞧着汪金水戏谑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喝道:
“你是你,我是我,你可以随便杀人无所顾忌,我不能、也不可以!”
汪金水愣了片刻,苦笑着遥遥头,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又看了刘爷一眼。
刘福走到郑直身侧,一只厚重的手掌轻轻落在他肩膀处。
内力立刻浸润到他的身体中,似一条清凉的溪水淌过干涸的土壤,让人清爽无比,倍感安宁。
郑直体内的燥热被一扫而空,怒气也烟消云散了。
“好厉害...”他不禁道。
“郑公子,你不要误会,我们可不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刘福抬起手,微微笑着,神态安稳而又坦荡。
“刘爷,我刚才有些鲁莽,还请您海涵…”郑直真诚道,“我一个外人,是不是不该知道这么多?”
“哈哈…郑公子是个聪明人,只是有些太过谨慎了。你眼前这颗人头,是属于宁丰卫指挥使张琳的。他勾结金人,恋财贪色,出卖军情机密,致我大绥边境多处空虚,后患无穷。你说,他该不该死?”
郑直看了一眼张琳的人头,想了想,说:
“是该死。有这么个通敌的边境将领,怪不得金兵能顺利地翻过哨所,如入无人之境。不过...”
“不过什么?”刘福饶有兴致地问道。
“张琳是朝廷册封的官吏,他的功过生死,按理说也应该由朝廷来论断。你们杀了他,这...这有些越俎代庖的意思了。”
“哈哈...郑公子是个爽快人,我也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干掉张琳这个大绥的祸害,还是燕王的意思...”
刘福娓娓道来,燕王和他那隐藏于朝堂之外的超然地位呼之欲出。
这一切都要从一百五十多年前说起。
那时,太祖率领起义军,经过大大小小几百场战役,终于将短命的外族皇朝大蒙赶出了关外,创立新朝,国号大绥。
大绥初立,百废待兴。太祖子嗣众多,便将他们各自分封为王,替朝廷管理一方百姓。
在这些藩王之中,燕王被太祖“特殊照顾”,封地远在冀州燕城,远离繁华的江南上京。
燕王尚武,掌有三千金鳞卫,各个是人中翘楚,有万夫不当之勇。
太祖立太子之后,既想让儿子们和睦团结,共建大绥,又不想藩王们拥兵自重,于是以“家宴”的名义,将各地藩王们叫到一起,使了一出“杯酒释兵权”。
藩王们为了活命,只能交出虎符,安安分分地做一方大地主。
但是,唯有燕王不肯解散金鳞卫,竟趁酒醉说了一句“儿臣誓与金鳞卫共生死”。
太祖感慨燕王义薄云天,又念及金鳞卫立下的赫赫战功,于是特准保留金鳞卫的编制,仍归属燕王统领。
不过,三千金鳞卫,只能十中留一,且不可进京。
自那时起,由三百人组成的金鳞卫,逐渐成为凌驾于现行官制之上的存在。
到了现在,燕王已传三代,金鳞卫的影响却越来越大。
再加上这一代燕王“英雄不问出身”的政策,有不少江湖大能者进入王府,加入了金鳞卫,其中不乏汪金水这样“臭名昭著”的杀手。
燕王府,一时被各大名门正派称为“藏污纳垢”之地,罪大恶极者的庇护所。
可只有加入金鳞卫的人知道,他们的一生将自此彻底改变。
“金鳞卫杀人,从不念他高低贵贱,只凭借一条...”
刘福伸出一只指头来,“犯我大绥安宁者,杀无赦!”
不得不说,刘福的口才着实不错,郑直的心里还真有些触动了,这个金鳞卫,还真有点儿帅啊!
不过,他心里又生出一个疑问。
“刘爷,燕王敢越过朝廷直接杀死官吏,一定不仅仅依靠三百人的金鳞卫吧?”
刘福一怔,随即露出赞赏的目光。
“郑公子洞察力很敏锐,不错,王爷他靠的不仅仅是金鳞卫的刀,还有整个江湖。”
“江湖?”
“你以为像汪金水这样被几百个仇家追杀的人,敢随随便便找根大腿抱着么?”
刘福说着,看向汪金水。郑直也看向他。
“你们看我干嘛?我很俊么?”汪金水笑道。
“金水,你跟郑公子说说,当初为什么来王府?”
“刘爷,这还用说么?燕王府是江湖禁地,燕王他老人家更是黑白两道通吃,传说各大门派都有把柄在他手里,王爷只要动动手,就能毁掉一个宗门,你说厉害不厉害?”
郑直惊讶不已。照汪金水所说,这燕王还成了武林盟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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